武汉最新人事任免
近期
武汉市洪山区、蔡甸区
江岸区、新洲区
相继发布人事任免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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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
(2024年8月22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2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严中兴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代义军为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黄莉为洪山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王松涛为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黄艳为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免去郭涛洪山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严庆平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松涛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2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宏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樊磊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郭春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勇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2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正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陈婷为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李敏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田俊桥、袁春义、张然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文涛辞去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8月2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舒燕、石林琳、李国斌、詹先斌、官晓清、王洪春、郑雪明、郭爱华、吴微观、郭斌辞去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王洪春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石林琳的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国斌的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蔡甸区
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6日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蒋排楼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6日武汉市蔡甸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万海涛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军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念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赵慧为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王念的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江岸区
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振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免去:王振同志江岸区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杨文同志武汉市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年8月5日起计算。
江岸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新洲区
新洲区人民政府
关于吴延、徐丹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凤凰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任命:吴延同志为区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徐丹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新洲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来源:武汉宣传、武汉发布、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江岸区人民政府、新洲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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