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后,编造“尾随”故事!当事人:又气又怕
当你被偷拍的照片
出现在陌生的社交媒体账号上
并被配上毫无关系甚至充满恶意的
“尾随”故事
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惊讶?
恐惧?
愤怒?
不是吧?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的事
又来?
↓↓↓
9月6日
事主顾女士在网上发消息称
她在小红书上
偶然发现了自己两年前被偷拍的照片
根据她提供的图片显示
一个昵称为“我顺路”的
交友APP小红书官方账号
发布了一篇笔记
讲述男子搭讪地铁上遇到的女性
并一路与之交谈的经历
当中还上传了她被偷拍的照片
顾女士表示
笔记的内容都是编纂的
从未发生过
而在这则搭讪故事中还包含了
大量让人不适的文字
比如说
“这么漂亮的女孩肯定有人开豪车来接”
“为什么不抓住机会多相处一会……”
顾女士称
朋友将帖子发给她的时候
“我先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随后是生气
紧接着开始害怕”
“笔记发布的位置是北京
我人在上海
当时我是黄头发的
现在已经不是这个发型了
朋友截图发给我才发现
我就想到很多他们偷拍女性的情况
照片会不会传播到上面”
气愤的她不明白
为什么这种内容能审核通过
“感到非常震惊”
她希望“我顺路”立即删除、道歉
并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9月7日
顾女士在微博发布消息称
“我顺路”APP官方通过微博私信
以一名运营负责人口吻就此事向她道歉
截图显示
“我顺利”运营负责人回应表示
经调查
图片是运营人员网上下载截取
目前已经做删除处理
顾女士通过微博回复“我顺路”
表示已收到道歉
但并不满意“我顺路”的态度
“我希望您明确清楚我的立场,
我不是在为我一个人发声。”
顾女士在回复中
提到自己的几个疑问
↓
9月9日,顾女士告诉记者
“我顺路”未再答复新的内容
“我觉得他们的行为是很恶劣的,
希望可以给我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该笔记已被删除
涉事的小红书账号也无法再查询到
在顾女士的微博上
最新的进展显示
其目前正咨询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
“我顺路”为一款手机社交软件
记者下载浏览发现
当中也发布了大量女性被偷拍的照片
有街坊觉得这种行为非常不好
“这是想象出来的
如果大范围流传的话
会对工作生活都造成影响
肯定会影响女孩子的名誉”
女生们也表示无奈
虽然日常都比较注意保护自身隐私
但是偷拍并非这么容易发现
此外
不少街坊认为
平台应履行审核的义务
阻止此类内容的进一步传播
“毕竟也是偷拍的
作为平台肯定是有责任监控这类文章
审核如果不合适的就不能发出来”
针对此事,有律师表示
APP侵犯顾女士名誉权和肖像权
北京星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红星表示:该软件以及文章作者侵害了顾女士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顾女士的照片明显是被人偷拍,该APP将明显偷拍的照片和具有贬损女性声誉的虚构文章发表,明显侵害了顾女士的肖像权,同时利用该照片虚构事实,暗示甚至直白地对顾女士品德进行贬损,应承担侵权责任。
如该APP有其他违规或者侵害女性权益,诱导艳遇偶遇行为,顾女士可以直接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对方整改。
北京富力律所主任律师殷清利表示:现实条件上,顾女士起诉“我顺路”较为简单,但想查到侵权的源头及所有途径,极为困难。根据顾女士的意愿,其应当向公安机关就涉案违法犯罪报案。公安机关应依据其技术条件、侦查能力,全方位查清众环节及可能的利益链,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问题,作出治安处罚或刑事追究。只能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及信息安全。
涉事“我顺路”APP,作为网络运营者,除受《民法典》约束、涉嫌违反隐私权规定外,其宣传“在地铁里捡恋人”,以此变相鼓吹搭讪猥琐女性,导向低级庸俗,严重违反《网络安全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网络监管单位应当依法加强清查力度,净化网络空间,杜绝顾女士类似遭遇再次发生。
最后
广视君想提醒街坊朋友们
日常生活中
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
如果发现有人盗用照片
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红星新闻、广东公共DV现场
责编:陈晓嘉
出行提醒!进入这些地方需持48或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芋头啖遍又香螺?广州人的中秋,连吃都这么有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