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影院不再免费提供3D眼镜!网友:忘一次买一次,这合理吗?

春节档电影大热

各路“神仙”齐出江湖

你为哪部电影贡献了票房?



春节档电影持续火爆的背后

也有一些问题被吐槽

不少网友反映

他们前往影院看电影时

发现很多影院不再提供免费的3D眼镜


▲北京一影城大屏上提醒观影者自带或购买3D眼镜


花了更多的钱买票看3D电影

却被要求自带3D眼镜

不然就只能掏钱购买

这合理吗?



013D眼镜收费,常见吗?


在某线上购票小程序购票时可见

多家影城会标注“3D眼镜收费”



点看影城主页

该标签的详细解释为

“3D眼镜需自备或到影院购买”


选座时

折叠的“影院小贴士”

也有相关提示



记者分别走访了广州市区的三家电影院

显示屏或自主购票机都有做出明确提示

“观看3D电影需自备3D眼镜”



不再提供免费的3D眼镜

有的影院给出的理由是疫情防控需要

北京一家影院提示消费者

“因防疫要求,

影城暂不提供免费3D眼镜,

请自备或到前台购买”。


有网友调侃

“放3D电影不提供3D眼镜,

说是卫生问题,

那餐饮行业是不是也可以借此卖碗筷?”


02自费购买3D眼镜合理吗?


早在2019年5月

中国消费者协会

就曾在微博上对此问题做出解答

并明确表示:

看电影要求观影者自费购买3D电影

该行为不合法!

属影院转嫁自身义务!



中消协呼吁

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

纠正此类“霸王条款“

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03专家:不提供3D眼镜构成违约


有律师指出

3D眼镜作为观看3D电影的基本设施

既然消费者购买了3D电影票

那么当事双方就已经构成了合同关系

提供3D眼镜是电影院义务

影院应当提供

保障消费者能够顺利观看3D电影

如不提供则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对于很多电影院通过相关提示告知顾客

需要自备或购买3D眼镜的行为

是一种不公平的条款

免除了电影院义务

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内容是无效的





以保证卫生为由拒绝提供3D眼镜

影院的理由并不充分

3D眼镜本身就是

观看3D电影的基本条件

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虽然也有网友表示

出于对公用眼镜卫生情况的担忧

更愿意自己携带眼镜


但是对影院来说

更恰当的做法应该是

提供免费和收费两种规格的3D眼镜

由消费者自行选择

是否需要购买3D眼镜

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此外

电影院的做法

无疑给很多消费者带来不便

很多人到了影院之后

才发现要另外购买3D眼镜

突然多出一笔花销

无论金额大小

都给人一种“捆绑消费”的感觉

影响观影心情



如果临时起意去看电影

或者出门时忘记带上此前购买的3D眼镜

还不得不重复购买

造成浪费



院线回春不易

但也不能忽略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保障消费者的合理需求

才能共同营造

良好的消费环境与市场秩序



你家里的3D眼镜囤得多吗?

如果实在忘了带

你是更愿意掏钱买个新眼镜

还是希望有影院免费提供的可以用?

欢迎评论区留言





来源:南方日报、人民日报、北京晚报、光明日报、广东台触电新闻、电影频道融媒体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广州广播电视台综合

责编:田德楚

视频推荐:
往期推荐:

变异株CH.1.1要来了?已在67个国家或地区监测发现!中疾控解读→



这类文凭,不再认证!2023年考试日历来了



《狂飙》剧里吃肠粉不放酱油?广州街坊坐不住了!



晴冷天气余额不足!刷屏的紫花风铃木,你打卡了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