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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49次举报“拍黄瓜”,这拍黄瓜还敢吃吗?

近日

据湖南株洲多家餐企反映

当地一对晏姓父子

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


理由是餐企在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

的情况下销售

“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


01

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
举报者从2020年至今举报49次


近日

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

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

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

当地一对晏姓父子

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

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

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

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

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

纷纷联名反映


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对方来店消费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彭某称,没过几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就上门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凉菜后,没想到对方还不罢休,又举报至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彭某与举报人协商争取撤销投诉,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当地一家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感觉自己更“冤”。他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这道菜,晏某到店消费时,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我说没有,他就说把黄瓜拍碎,随便撒点辣椒加点醋就行。”没想到几天后,刘某的餐馆就被举报了。


餐馆为何不申请冷食经营资质呢?

一位餐饮经营者坦言:

“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需要有专门的凉菜制作间,还要具备独立的空调、消毒设备。一套下来成本就要几万块,我们这些小餐饮店承担不起。”

另一位经营者则表示

很多餐馆都不知道制售凉菜

需要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此前附近的饭店也鲜少有相关许可


企查查APP显示

截至目前

全国已有超1000家餐饮店

因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制售项目

但超范围销售“拍黄瓜”“凉拌黄瓜”等凉拌菜

被行政处罚

处罚金额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02

此前有饭店被罚5000元
执法人员:无法认定举报人“职业打假”


据报道

2022年7月25日

安徽池州一餐饮店老板黄铭发帖称

自己在店内售卖“拍黄瓜”被罚款



最终,执法人员经综合调查发现

举报人的消费事实已发生

下单支付、送货、使用全程都有证据证明

并且消费者表示吃完之后身体不适

所以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给予涉事餐馆罚款5000元的处罚


事发后,店家曾提出

举报人是不是“职业打假人”的疑问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


“是不是职业打假人,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


  • 如果一个举报人在本区域内连续投诉多家商户,或者对某一个商户有不同类型的投诉,并且要求额外诉求,执法人员就会综合考量是不是恶意投诉。

  • 但如果是单次投诉,就无法确定是不是恶意。


此件投诉事件中,并未发现举报者有恶意举报的行为,故而无法认定为职业打假人


03

十家店铺仅有三家有证
防“职业打假”应从源头入手


据了解

目前拥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餐饮店并不多

4月28日

记者在某外卖平台上

随机查看了株洲10家售卖

拍黄瓜、凉拌黄瓜的外卖店铺

仅3家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

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资质



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自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

他建议

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

从源头上防止“职业打假”


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分析认为

从法律上看

店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却售卖“拍黄瓜”

被举报并不冤

但同一批消费者、同一事由3年连续投诉49起

应当属于“职业打假人”


他建议

经营者首先要规范经营

提升守法意识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源头上降低职业打假行为

而投诉举报者不能以谋取不当利益等为目的

滥用投诉举报权

采取不当甚至是违法手段

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不少网友表示

凉菜未经高温烹饪

更容易吃坏肚子

支持严格监管



但对于“职业打假人”

大家的看法各不相同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评论区聊聊~




来源:工人日报、南方日报、每日经济新闻、三湘都市报、新安晚报、九派新闻、界面新闻、网友评论

责编:田德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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