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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黑帮,成员全是女人,曾在广东“逞威”,无人敢惹!
匪夷所思的“女黑帮”逞威客家地区
明清时“粤中多盗”,都有哪些犯罪团伙呢?我们翻翻明清笔记和广东方志,就能瞧见一大批犯罪分子的身影。
一是山贼,在山林里结党立寨,劫掠商旅,时不时还下山骚扰周边居民。山贼,永安最多(永安即今天河源市紫金县)。
二是水匪,藏身海岛之上或江船之中,抢官盐,杀私商,垄断码头,走私香料。水匪,顺德最多。
这两种犯罪团伙,少则几百人,多则上万人,势力最大的时候,敢于攻城略地,称霸岭南。
除了山贼和水匪,还有两种规模较小、组织较松散、但是流动性很强的犯罪团伙,它们分别是“凤阳帮”和“疯人帮”。
凤阳帮——很有特色,其帮会成员清一色全是女士,而且全是来自安徽凤阳的女士。也不知哪年哪月,这帮女士从凤阳老家乞讨而来,在新会一带组成了自己的帮会,她们用乞丐身份做掩护,走州过县,拐卖儿童,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
如果您在明末清初的广东山道上行走,瞧见身后有两个手拿斧头和绳索的刺青汉子商量打柴,你可千万别以为他们真要去打柴,他们准是要绑您的票,赶紧逃吧。
总的来说,黑社会给明清两代的广东造成了巨大创伤,既危及居民生命,又阻碍经济发展,更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地方政府的威信,所以官方经常开展打黑行动。当时打黑的手段主要是武力围剿,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为什么呢?
第一,黑帮每年都向地方官进贡,贪官们“岁入千金,纵容不问”。包括一些基层干部,像“县之令吏,乡之巡简,亦往往受其珠贝,多所包容”。
作者:李开周(《羊城晚报》原题:《明清广东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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