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丨1.8亿天价婚约,挡不住政企互撕“七年之痒”:鹏鹞环保西宁被驱
省会城市和知名企业的七年合作变成互撕大战:企业指责政府欠费三千万,政府认为企业污水不达标;企业经仲裁强封水务局账号,政府则强制接管污水处理厂。
勾犇 | 漫画
撰文丨吕明合 实习生 杨凯奇
版式丨邵启月
统筹丨何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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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污水处理超标难题长达一年之后,中国水务领域的知名企业江苏鹏鹞环保集团(以下简称鹏鹞环保),终在青海省省会西宁折翼。
7年前,鹏鹞环保曾以1.8亿元的中标天价进入西宁污水处理行业,最高时包揽全市70%的污水处理任务。7年后,它却被当地政府扫地出门。
从2015年3月开始,鹏鹞环保被开具13次罚单和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高达2500多万。其中,西宁市环保局开具二张按日连续处罚的天价罚单,总额近2300万元。
随后,西宁市政府出动包括公安、城管执法、西宁排水公司的人员,进入西宁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的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三污”),强制予以接管。
西宁市政府接管污水处理厂的混乱现场,大家都在抢电脑主机。
接管的理由,正是因为涉嫌排污超标。10月14日,在“三污”的湟水河贵南桥段排水口,西宁市委书记王晓,带着分管副市长许国成和市环保局官员,一起查勘这里翻腾的白色泡沫后,指示要严肃处理。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管理不善、运行不畅、造成污水直排湟水河,给湟水河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西宁市水务局《关于第三污水处理厂经营权有关事宜的函》如此写道。
这原本是一件处罚违法企业的正面典型案件,但鹏鹞环保却四处“申冤”。按照鹏鹞环保总裁王洪春的说法,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是因为进水已超标,无法满足设计要求;而且此前鹏鹞环保和当地政府已有激烈的诉讼纠纷。“有句老话叫‘好聚好散’,我也不想走到这步。”
西宁市政府相关部门都选择了沉默。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了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等官员,均婉拒了采访。“现在还是处于一个比较敏感的时期。”西宁市水务局一名官员说。
鹏鹞环保进驻西宁已有多年。早在2008年5月,它先是通过招投标与西宁市水务局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以最高价1.8亿元中标,运营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一污”),处理设计能力为8.5万吨/天。2010年8月,鹏鹞环保再度与西宁市排水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获得“三污”运营权,处理能力为10万吨/天。两厂在青海省的节能减排任务达到60%,在西宁市达到70%以上。
“当初我们进入西宁,是用最高收购价中的标。”王洪春说,当年公司在“一污”项目上利润并不大,他们更看重的是“三污”和后续建设项目的利益。“当时预计后续还可能会建设20万吨。”
这场“婚姻”结缘初期尚算和谐。“刚开始,公司还是主要由西宁市水务局的人在运营,政府的结算和配合也算到位。”鹏鹞环保运建部经理纪仁华说。
纠纷源于青海省财政厅2012年印发的“青财建字(2012)76号”文件。这份文件要求,青海省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补贴,要按实际污水处理量及运行费用执行。而按照鹏鹞环保和西宁市政府的协议规定,政府承诺保障达到设计的污水处理量——如果达不到,也要按设计量核算费用。
按协议约定的设计处理量,还是按上级部门要求的实际处理量——这让西宁市政府陷入了两难困境。
“我们也能理解政府的难处,要么违约,要么是违背上级的行政指令。”纪仁华说。
为此,西宁市政府曾一度召开协调会。会上,市政府方面曾有人建议按协议执行,但在最后的会议纪要上,政府最终决定要依照财政厅文件执行。
据了解,按照污水设计量核算费用属行业惯例。据鹏鹞环保相关人士介绍,设计量和实际量差别不大,巨额欠费的产生主要来自价格的变动。
按照协议约定的“两年调价一次”的行业惯例,鹏鹞环保当时提出调价,“我们本该在2010年、2012年两次分别提价,最少也要8毛/吨,但政府坚持还是维持原来的7毛。”仲裁结果是按照调价而定。
由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13年10月,鹏鹞环保通过仲裁手段,起诉西宁市政府欠款不交。“我们是迫不得已,才打了这场官司,谁也不想跟地方政府撕破脸。”王洪春说。
最终的裁决是,西宁市政府须向鹏鹞环保支付3000万元的拖欠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及近千万元的违约金。由于西宁市政府没有主动履行,鹏鹞环保又再度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市水务局的相关账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一份仲裁书。
“我们以为仲裁胜诉,法律关系确定了,以后的问题应该就能解决。谁也没想到,胜诉后,后面的污水处理费,他们仍然还是依照老样子拒交,一切都没改变。”鹏鹞环保方面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此事没有进一步协调,按照鹏鹞环保的说法,截至2015年8月,政府已再度拖欠4300多万元,如果再加违约金,已突破5千万元。
南方周末记者致电西宁市财政局领导,并发出要求采访的手机短信,但截至发稿时,始终未能得到回应。
但这一回,鹏鹞或不再能打赢官司了。鹏鹞环保的污水处理水质出事了。
处罚决定书:西宁市环保局开出的处罚决定书。
从2015年3月开始,鹏鹞环保陆续收到了多份来自西宁市环保局的罚单,行政处罚的理由,是“一污”和“三污”处理后的水质未能达到排放要求。
“第一次处罚,环保局直接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的正是去年12月、今年1月、2月,这三个月的出水超标。”纪仁华说。后处罚改为收取40多万元排污费。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更为严厉的天价罚单:按日处罚。2015年7月15日,西宁市环保局对“一污”开出罚单,高达1300多万元。原因是“一污”自从由青海洁神环保公司实施提标改造后,调试至今,一直未能达标。
而8月5日,“三污”也收到了800多万的罚单。两项加起来,接近2300万元。
鹏鹞环保承认出水水质超标问题。“COD(化学需氧量)、总磷等指标确实严重超标。”王洪春说,但他拒绝将之归咎于己。
“‘一污’是城市生活污水厂,不是专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没有处理大量超标工业污水的能力。”王洪春说,2014年8月起,西宁市有大量高浓度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2015年3月,更进入了高浓度的油污废水,致使污水处理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当初双方的协议对进水水质有明确要求,以总磷(单位毫克/升)为例,指标是4到4.5之间,但据鹏鹞环保的说法,他们经常接到的进水总磷指标都在15到22之间。
不过,这一数据并没有得到西宁市环保局认可。“他们认为我们没有CMA证书(中国计量认证)。”王洪春说。
“COD、BOD(生化需氧量)超标,通过工艺加料、增加成本的方式,能做到达标排放。但总磷是超一点也处理不了的。”纪仁华说。
现在,轮到鹏鹞环保左右为难了。“全负荷运营,因进水浓度高,出水不能达标要罚款;采用谨慎减量运营,来不及处理的污水外溢,环保局又要罚款。根据国家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又不能停运,我们都不知如何运营了。”王洪春说。
2015年8月6日,王洪春赶赴西宁,希望约见分管的副市长许国成。副市长没见到,但他发现:“问题已非常严重,西宁‘一污’处理完全不达标,‘三污’污水外溢,问题非常严重,其运营状况已到不能容忍的地步。”
更糟糕的是,水厂污泥量急剧增加。按设计标准,两个污水处理厂每天的污泥处理量在100吨/天左右,现在两厂每天污泥处理量超过130吨,而处理系统中的污泥浓度仍居高不下。
青海省环保厅5月14日出具给西宁市政府的一份函件证实了这一点。“西宁市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纳的东川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水质不稳定,高浓度废水对污水处理工艺造成较大冲击,也是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青海省环保厅并要求西宁市“督促环保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立即对企业生产废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废水排放未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和偷排工业废水等环节违法行为,……确保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水质稳定。”
西宁市环保、水务部门随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但迄今未见有公开结果。
屡次提及进水超标,或许是鹏鹞抗辩的理由。“我们过去也有超标。”纪仁华说,“在业内三个月有一两次超标,都还算正常,只要说明是进水问题,一般都不会处罚”。
但王洪春抱怨,公司在环保处罚听证时,曾提供了充足的数据说明出水超标的原因是因进水浓度超出设计标准而致,但因没有CMA资质,被一口否决。
“我们公司经营了三十多个大型污水处理厂,对化验室管理都是按规范培训上岗,其他污水厂化验数据都基本与环保监督部门的监测数据相同或相近,唯独西宁市环保局监测数据和我们监测数据误差极大。”王洪春说,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他先是在西宁市周边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遭到拒绝后,他一度跑到兰州请来了第三方监测机构,来证明自己的结论。截至发稿,第三方尚无结论。
鹏鹞环保一些人士认为,这或许是双方难以合作,西宁政府有意收回污水处理厂的原因。但也有人指出,这或许只是单方猜测。“水外溢,按道理,本可直接抓人移送公安机关。”但西宁市并没有采取极端措施,“他们或许已经抱着很大的善意。”
西宁市的环境压力并不小。
知情者指出,此前的2014年6月,环保部根据2013年上半年及全年总量减排考核情况,曾对“三污”进行了挂牌督办,要求优化治理工艺,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规范污泥处置。直到2014年9月才解除督办。
而在湟水河往兰州方向的小峡口断面,今年的污染物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经高了30%。“如果再被环保部约谈或督办,谁也吃不消。”
不管如何,这一次鹏鹞环保已决定退出西宁市场。“如果还要继续,还是得按这种仲裁方式收费。大家都很累,现在就是谈如何离婚的问题了。”纪仁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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