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开售!丹灶烟花爆竹零售店地址→
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相关指引,2024年丹灶镇设立了桂丹路沙滘桥东南侧300米堤围燃放区域和丹灶水利所南侧500米堤围燃放区域。值得一提的是,区域内都分别设置了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市民可在春节、元宵节等特定时间购买安全、合规的烟花爆竹来燃放。
1.繁花烟花小屋(金沙店)
桂丹路沙滘桥东南侧300米堤围燃放区域
2.烟花woo(丹灶店)
丹灶水利所南侧500米堤围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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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允许燃放的特定时间
(一)春节、元宵节(2月7日至2月25日):农历年廿八、年廿九(即2月7日和2月8日)10时至23时,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即2月9日和2月10日)全天,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即2月11日至2月25日)10时至23时。
(二)清明节(4月3日至4月6日):10时至22时。
(三)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5日):10时至22时。
(四)端午节(6月7日至6月10日):10时至22时。
(五)中秋节(9月14日至9月17日):10时至22时。
(六)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10时至22时。
除了除夕和年初一经营时间为9:00-24:00,其余开放时间与燃放区开放时间一致。
1.在烟花小屋周边,摆放着“烟花爆竹燃放点”的宣传牌,指引市民具体的燃放区域位置,而其他区域则是禁燃区域。燃放时请提前大声告知周围人员注意避让,确认安全后方可点燃烟花爆竹。
2.市民可以直接到烟花小屋购买烟花,请有序排队,注意安全。小朋友需要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才可以购买和燃放烟花。燃放区域内请家长看护好随行的小朋友。
3.燃放区开放期间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实施临时道路管控(详见下图),管控区域车位有限,建议市民在管控道路外的停车位停车后步行约150米至零售燃放区。同时也请广大市民途经周边路段时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依照现场指引停放车辆。
根据省市区要求,丹灶镇正严厉打击非法零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请市民依法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线索,一经查实,最高奖励30万元,举报投诉电话:12350,应急值班联系电话:85442541。
值得注意的是,在朋友圈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转发者也要担责。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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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丹灶镇宣传文体旅游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陆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