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敏,男,汉族,1963年8月生,广东普宁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1982.08—1986.08 大连工学院土木工程系港口建筑工程专业学习1986.08—1987.11 广东省深圳市航运总公司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87.11—1996.12 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交通办干部,市运输局科员、工程师、副主任科员(1991.04)、主任科员(1993.08)1996.12—2001.08 广东省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处副处长、处长(1999.09)(其间:1998.08—1999.01参加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第三期赴港研修班学习;1998.12—2001.01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08—2008.01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1.06—2001.09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选派参加市纪委第8批纪检工作实践锻炼)2008.01—2009.08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03),兼市空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9.03)2009.08—2010.06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正局级),兼市空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0.06—2010.07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副局长)2010.07—2015.07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其间:2010.10—2012.11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2002.03—2014.12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2015.07—2015.09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宝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5.08)2015.09—2016.1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6.10—2017.08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2017.08—2017.09 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宝安区委书记2017.09—2020.07 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残联主席(2018.06)2020.07—2020.08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残联主席2020.08—2020.08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残联主席2020.08—2020.12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局长,市残联主席2020.12—2021.04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市残联主席(2021.01免)2021.04—2021.05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2021.05—2023.11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简历来源:深圳新闻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朴丽娜
责编:宋方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