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浙江省人大在官网对外公布《浙江省婚假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全文,并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该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草案》共九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假期天数、假期待遇、假期管理、休假方式、争议处理、法律责任、实施日期。其中第三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而在休假方式上,《草案》规定,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一次性休也可以分段休。同步发布的“关于《浙江省婚假规定(草案)》的说明”中提到,对于草案明确的13天婚假,从职工出发,绝大多数群体认为已基本能够满足结婚需求;从用人单位出发,通过分段休婚假、员工调剂等可以有效缓解婚假带来的不利影响。据2021年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现行法定婚假为3天。据悉,截至目前(2024年8月23日),广东、广西、山东、浙江、湖南、湖北、四川等7省份婚假为3天。近年,全国多个省(区、市)已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延长婚假,其中13个省份的婚假在15天及以上(含部分省份晚婚及参加婚检增加假期)。
目前,全国各省份最长与最短的婚假之间,相差了10倍。值得一提的是,河南、黑龙江等地为婚前参加医学检查的夫妻额外增加婚假,其中黑龙江、陕西分别增加10天(黑龙江总共25天,陕西总共13天),河南增加7天(总共28天),宁夏增加3天(总共13天)。
来源: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浙江新闻、澎湃新闻等
编辑:赵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