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师有话说|关涛老师专访
他专注学术研究,民法领域造诣深厚,成就杰出,是烟大法律人求学问是的标杆。
今天让我们再次走进关涛老师的课堂,听老师的余音袅袅,悟老师的循循善诱,记老师的谆谆教导。
民法是人权法
问题:老师,请您谈谈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民法起到了基本法的作用,是调整市场经济的主导性法律,与其他部门法相比,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更为密切,我们周围几乎每时每刻发生的都是民事法律关系。
首先,民法中的物权法确立了将国家财产和个人财产都给予平等保护的原则,这一原则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个人财产权也是基本人权。物权法出台的时候,曾有老师提出物权法是违宪的,因为过去强调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利益是高于一切的。平等保护原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我国民法可为个人人权提供切实的保护。其他国家的公民人权都是通过宪法来保护的,比如美国。但是,违宪行为在我们国家没有可诉性,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处理。我国民法总则系统规定了人格权制度,从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即将通过的民法典专设人格权编,这样对人格权的保护又上了一个台阶,我国民法的普遍性和实用性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在社会生活中,单靠一个部门法往往是不够的,需要几个部门法结合在一起才能解决。比如说涉及到环境污染的问题,首先是民法来解决,按照侵权来处理;涉及到政府作为的,需要行政法;还比如涉及到严重的污染屡教不改,只靠民法的赔偿与行政法的罚款,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此时刑法就应该介入,进行定罪量刑。
民法是应用法
问题:老师,就民法学习,请您为我们指点迷津。
我们烟大法学院有许多著名的民法老师,他们的教材、他们的课、他们的讲座,我觉得你们可以从中去了解、领会到民法的学习。
其实,我个人认为民法的课程非常复杂。现在,我看到许多大一同学表现出特别好学的精神,刻苦钻研学习,但切记不要着急,记得循序渐进。掌握民法,重在踏实,切勿好高骛远。最基本的第一步是先保证把老师讲的内容领会了,在这个基础之上再去探讨一些社会问题。
民法是应用型学科,应用到实际中才是这门课的意义。但是,不止是烟台大学,其他学校也是一样,学生的实务学习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为大学课堂的授课,难以传授实务操作的经验。
如何把课堂学习与实际联系起来?我与许多老师比较赞同的途径之一是案例研习。学会自觉主动联系实践,而不只是停留于老师的课堂,研讨真实的案例,尤其是源于最高法院的案例,学会利用课本上的基础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法律人尤重“知其所以然”
问题:老师,您有什么送给我们法学生的寄语吗?
答: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如果理论不联系实际、不联系一些具体的案件。字面上的概念,通过文义解释、语义解释,是难以理解的。比如说条文,每个人都能看得懂条文,但是并不知道它背后的意义。
我这里非常强调一点,当我们本科就是学法律的同学可能法考还没有通过的时候,有很多大学本科并不是学法律的同学就华丽转身,成功通过了。那我们法本的同学优势到底在哪里?法考毕竟是可以通过所谓的“题海战术”、“上网刷题”,通过挑战人身极限式的死记硬背来通过的。刻苦的精神当然值得我们学习,但这往往会造成一种结果,就是这些同学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但是并不知道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我也曾经询问过一些非法学专业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有关司法考试题涉及的法律问题,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真正理解。往往他只知道这个题他做过,知道答案是什么。相反本科学法律的同学,仔细思考,瞻前顾后,翻来覆去有时候还选错了。
但是他们学习的是法律条文背后的道理和意义,知道这个法律如何得来。尤其是民法,从罗马法开始历经两千多年,每个条文都是经过了千锤百炼,我们更应该学习它背后的意义。所以,我们本科学法律的同学应当要有信心,不气馁,相信自己的潜在优势。
我到法学院工作已经25年10个月,见证了法学院发展的历史,带领过许多届的学生。我们学院特别重视本科生教育,本科生的素质都普遍高。
就我而言,我给本科生上课,主要是为他们打好专业基础,为现在考虑,为将来着想。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有比较长远的眼光,不要光考虑大学四年年时光很漫长,其实很快就毕业了,应该抓紧时间多学习,从各方面提升自己。
我们有很多杰出校友,不仅法律专业水平高,英语也非常优秀。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的94级校友庞玉良,硬是将英汉词典背了下来,还有毕潇潇老师在全国大学生电视英语大赛中拿了银奖,英语发音特别标准,现在也有很多同学自主学习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等。所谓优秀与好学是法学院的传统。
烟台大学法学院新闻中心
本期编辑| 黄若筠
责任编辑| 孙世玉
审核| 罗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