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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被中介骗了,首付贷属于违法违规金融产品!

2017-09-10 重庆商报

商小妹说

随着中国各大城市房价一路攀高

“首付贷”也逐渐进入不少购房者的视线

首付贷也把很多支付能力不足的购房者

拉入了房地产市场

再加上缺乏正规的信贷风险审查程序

一旦房地产市场走势出现逆转

部分支付能力较差的贷款者

就会产生违约风险

从而扰乱楼市的正常秩序


什么是首付贷?

所谓“首付贷”指的是在购房者首付款不足的情况下:地产中介、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金融平台,为其提供的用于解决首付资金的贷款,以便让购房者快速入市。


举个例子说:

买一套100万的房子,原本要交30万的首付,剩下70万欠银行的。款可以慢慢还,但凑不够30万怎么办?那首付贷就能借给你钱来凑够首付,当然了,这是需要支付利息的。

这种贷款一般都属于P2P贷款列项。也就说,你向这些金融公司申请了首付贷,这些机构再寻找投资人投标,三方获益、双方受益、一方付利息。


首付贷对借款人有什么风险?

首付贷的类型分为:信用贷和抵押贷。期限为半年到三年不等,可贷款额度一般为总房价的15%—20%,贷款利息则根据期限长短不同而不等:

一般半年期为6%左右;

12个月为8%—10%

2年期为10%—12%

3年期为13%左右。

这样计算首付贷给借款人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借款人除了每月要还P2P网贷平台的贷款以外,还需要偿还银行的按揭房贷。面临巨大的双重压力,房产又很难短期之内转手变现,同时,选择首付贷的人一般情况下,不具备太强的偿还能力。

周期短、利率高的首付贷也加剧了借款人还款的风险。           

首付贷还有这些影响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一般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普通的房贷都要先付房款的30%,剩下的才能从银行贷款。之所以要规划30%,

一方面是控制风险,首付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个人的支付能力;

另一方面,对于一般人来说,一笔首付可能要攒上个好几年,首付的存在可以控制购房的热度。

但是,首付贷一出现,这个规则就被打破了,首付贷这一产品甚至可以让许多购房者零首付就可以买房。这也吸引了一大部分投机投资买房的人,通过民间资金的补给,让原本并不具有购房资格的群体顺利买房。在这种情况下,首付贷的刺激,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房子的需求上升,根据供求关系,房价也会水涨船高,大量投机购房者买进房子炒热房价形成大量泡沫。

因为首付贷越过了开发商,首付贷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不再限定楼盘,大量劣质楼盘入围,贷款对应房产的资质下降,房子的整体升值空间受限,房子都不在保值了,贷款人偿还贷款的意愿也会下降,贷款风险大大增加。


对银行的影响

市场上的首付贷多是一些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或者P2P网贷平台推出的产品,但这些机构贷款的个人信息很难及时录入央行征信系统,这让银行很难了解贷款买房人的真实负债情况,无法准备判断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也就不会影响银行的房贷判断。

银行之后如果再次贷款给这个赖账的的购房者,欠债就不一定能够追回来,造成风险隐患。这种按揭贷款用户增多,势必让银行房贷质量下降,贷款违约率提升。

大量不具备偿还能力的购房者涌入购房市场,银行设计的风险防御机制就被破坏了。如果房价下跌,原本100万的房子只值80万,而且未来还有不断下跌的趋势,这个时候与其继续还贷,然后发现房子越来越不值钱,失去了首付的限制之后,更多人会选择放弃还贷,让银行收回房子。

但是对于银行需要的现金,房子对它来说并没有什么用途,这就形成了银行坏账,甚至导致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对P2P的影响

按照监管要求,传统银行不能发放首付贷款,但就个人贷款和小微贷款来说,现在并没此类禁令。

目前很多的创新来自于首付贷产品与P2P平台的结合,资金多来源于个人投资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间资金,贷款资金流向是从P2P平台流出,在这条食物链上,最后受灾的不是中介而是P2P平台。

“首付分期”的方法,降低了购房人的违约成本,一旦出现贷款人断供的情况,投资者可能遭遇坏账风险。而P2P平台没有传统银行较为完善的风控能力。

一旦首付贷款的贷款人违约,P2P的贷款人对房屋残值的估值、及时变现能力将远远弱于银行,也就是说,断供了之后,首付资金也很难追回来,这也会进一步放大房地产市场风险。


首付贷属违法违规


去年下半年,央行等七部门出台新规,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今年3月开始的房产调控,也重申了禁止“首付贷”的监管态度。数据显示,居民消费性短期贷款在今年前七个月的增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相关动向已经引发监管部门注意,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已经在本月5号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北京市辖内的金融机构重点检查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本月8号,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自查。主要针对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来源 | 新闻纵横  财经国家周刊

编辑 | 蔡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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