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女士称,8月7日,她致电江岸区百步亭片区的一家“仟吉”蛋糕店,给朋友订购生日蛋糕。“我问店员,4个人吃买多大的蛋糕?店员推荐,买4号蛋糕就够了。”翟女士便线上付款下单。第二天,蛋糕送达,翟女士满心期待地打开包装盒,发现蛋糕小得让自己吃惊——这个4号蛋糕仅比张开的手掌略大,与她预期的“够4个人吃”的尺寸相去甚远。“大家沉默了几秒,都大笑起来!”翟女士说,朋友们纷纷将此事当成段子传开。“对于4号蛋糕有多大,我没什么概念。可能店员比较实诚,没有给我推荐更大的蛋糕。下次,我还是准备去现场选蛋糕,以免再出现这样的尴尬事。”翟女士总结道。
4号蛋糕究竟有多大?8月17日,记者登录“仟吉”蛋糕店的小程序看到,“蛋糕尺寸”中有“4号”“6号”“8号”等选项,但并未显示蛋糕质量或直径大小。
“仟吉”一款蛋糕在线上平台的购买页面。
据了解,蛋糕店店员曾通过微信给翟女士发过一张对比图,图上标明了蛋糕号数、直径长度和推荐食用人数。其中,4号蛋糕直径约10厘米,推荐1人食用;5号蛋糕直径12至13厘米,推荐2至3人食用;6号蛋糕直径14至15厘米,推荐4至6人食用。8月18日,记者致电该品牌官方客服:“‘号’是不是‘寸’的意思?为何要用‘号’来标注蛋糕?”该客服表示,“号”并不是“寸”,该品牌目前以“号”为计量单位。但客服并未告知以“号”计量的依据。线上平台是否应标明蛋糕具体尺寸?该客服人员称,后续会找相关工作人员核实,看能否进行优化。
“日和山茶”一款蛋糕在线上平台的购买页面。
连日来,记者又搜索了多家蛋糕品牌的线上官方平台及外卖渠道,发现品牌蛋糕计量单位各不相同——“日和山茶”线上门店仅显示蛋糕寸数;“罗莎蛋糕”线上门店仅显示蛋糕英寸数。记者检索获悉,1寸约等于3.33厘米,1英寸等于2.54厘米。
记者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质量单位为“克”或“千克”,长度单位为“毫米”“厘米”和“米”。“号”和“寸”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计量单位。记者发现,部分品牌蛋糕店在线上平台售卖蛋糕时按克和厘米计量,信息标注较为规范。
- “积慕蛋糕”线上门店商品详情页内,写明了蛋糕的基本参数,包含磅数、克数(g)、尺寸(cm)、适用人数等。
- “元祖蛋糕”的线上门店内,部分蛋糕的商品详情页中,蛋糕型号、直径(cm)、重量、建议食用人数清晰明了。
- “好利来”的线上门店内,“规格选择”一栏中清晰写明了每款蛋糕的直径(长、宽)和高度,也用厘米计量。
18日,在江岸区永泰路一家蛋糕店,何先生无奈地说:“蛋糕尺寸标注还真有点‘乱’,我也记不清‘1寸’‘1英寸’具体是多长。”记者在江岸区永泰路的多家蛋糕店附近随机采访10位市民,其中8位市民表示分不清“寸”和“英寸”。一位市民表示:“我一直以为寸就是英寸的缩写。”烘焙业内人士刘女士告诉记者,蛋糕尺寸一般默认为“英寸”,这是行业内的习惯。但商家应该用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标注,让消费者看得清楚、买得明白。
8月20日,记者采访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工作人员。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蛋糕是舶来食品,计量单位一般为“英寸”。新实施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根据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生日蛋糕可以“英寸”为计量单位,但应当同时注明或者提供相应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者换算关系。
记者还注意到,《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未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注明或者提供相应量的法定计量单位等效值或者换算关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针对经营行为不合规的商家,记者将持续关注、督促整改。
长江日报出品
记者:商佩
编辑:曹欣怡
校对:余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