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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即将出手!网红、明星带货“翻车”不能再置身事外了……

西瓜喵 派代网 2020-11-18


摘要:

2019年会是李佳琦、薇娅等网红的最后狂欢吗?



文:西瓜喵


最近几个月,直播带货越带越火,俨然成为一种销售新模式,网红、明星不断刷新的带货数据刺激着公众眼球。


动辄破亿销售额的另一面,是层出不穷的争议。

 

各种问题相继爆出:“李湘直播162万人观看卖不出一件”、“353万次播放量的视频,却换来0流量0成交”、“李佳琦直播卖得不粘锅现场粘锅了”……售假、带货“翻车”、数据造假轮番引起热议。

 

与此同时,微信、淘宝直播等平台近日相继发出通知,对涉假、涉及非法利用网络的行为进行整治。



直播带货风起之后,监管正逐渐收紧,市场是否会逐渐回归理性?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手

亮剑整治互联网乱象

 

日前,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司法解释》,给出一份互联网信息发布新规范。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不再只是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是可能判刑,3千群友、3万粉丝、5万阅读起就有风险。


 

像这两天席卷南北的降温一样,各大巨头纷纷从中嗅出先机,互联网江湖中逐渐弥漫起“冷”的氛围。因此,微信、淘宝等企业立即加强了风控审核和违规处罚的力度,并推出了警示性公告。

 

这只是监管收紧的又一个信号。

 

此前,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也曾联合通报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相关情况。

 

三部门表示,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三部门将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对于近年来热度爆棚的“网红带货”和“网红食品”,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将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并要求电商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在出席相关发布会时表示:“有关部门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等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质量惹人忧,流量全靠刷?

发烧过后必定迎来降温

 

不久前,一个名为“ 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推文:《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在社交媒体获得大量转发。

 

360万的观看量带来的却是近乎为0的进店量,成交数也为0。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见怪不怪。

 

瓜妹使用百度搜索关键字“网红带货”,共出现556万个搜索结果,且前五条均为“网红带货”推广。



瓜妹随后在网上还搜到了“花费20元即可获得1万播放、十条转发、5条真人评论和300点赞”的“流量贩子”。


网红人数的骤增造成了网红素质不齐,也带来了网红带货背后种种隐藏的问题。

网红带货的神奇背后,是流量和销量都可以“刷”出来的行业顽疾。


除了流量靠刷、评论靠买,今年5月,一篇名为《我一个世界五百强做食品的,被抖音卖烤虾的骗了》的文章也曾引发极大轰动,揭开了网红直播售假的冰山一角。


在直播带货乱象背后,一方面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并未形成正规的筛选机制,对网红以及品牌筛选的门槛低。另一方面,网红只在乎自己的推广费用,不在乎产品质量,各种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现象才层出不穷。

 

人民日报,新京报此前纷纷发表微博对类似事件进行评论。



面对监管,淘宝公关负责人曾回应称,随着越来越多视频平台都加入到直播带货的行列,电商直播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鱼龙混杂的乱象。这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损害这一新模式的形象。


网红带货风头正盛,但任何渠道都不能被“神话”。毕竟发烧时有多狂热,市场冷静下来时就有多残酷。 

 

瓜妹认为,网红带货从本质上是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目的在于将社交平台上积累的粉丝转化成为实际的消费者。

    

新模式值得推广和鼓励,但货卖得好不好,除了渠道,关键还得靠产品质量说话。流量热过后,卖家还是要更多的把重点放在研发和打磨高质量的产品上,通过产品本身的优势占领市场。

 

毕竟,没有过硬的产品,再厉害的渠道也有口碑崩坏的一天。

 

直播各方应具备风险意识

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直播销售

 

有业内人士表示,严监管加上行业自身调整,“网红带货”乱象有望退烧,行业将正本清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处长应钧曾在接受新榜采访时表示,从市场行为的角度来分析网红带货,其中可能包含两种行为——广告行为和销售行为,不同的行为又对应着相关的主体资格、法律义务和责任等。


只推荐商品,就像KOL用账号内容推荐产品,应属于广告行为,相应要遵守广告法的制约。

 

当网红个人有几百万上千万粉丝,身份具备一定号召力,流量达到一定量,实际上他的身份就不仅是发布广告的个人,同时也是广告法所规定的广告代言人。广告法中对代言人也有较详尽的规定,违反会受到相应处罚。

如果网红、明星除了推广还直接在直播间存在销售行为,法律对于参与销售的行为也有明确规定。比如电商法规定,电商经营者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是对主体资格的要求;再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经营者要表明真实名称和身份。


此外,由于网红带货涉及很多不同产品的销售行为,这些又要同时遵循更多的法律规定。比如销售食品需要遵守食品安全法,比如销售医疗用品、保健品的广告内容需事先审查。

 

风起了,监管来了,执法力度加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市场先行,法律从不会缺位,相信未来相关规范还将不断出台。


在这种趋势下,网红、明星、卖家、品牌、平台相关各方更应树立起风险意识,不是什么货都好带,不是什么货都能卖!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将推动直播频带货行向更成熟的阶段发展


或许,行业拐点已经到来。


瓜妹觉得直播带货应回归初心:更多优质商品,遇见真正需要的人。


你怎么看?


*本文原创自派代网,资料来源于雷达财经(ID:leidacj)、新榜(ID:newrankTV)、网易H5(ID:wangyih5)及其他网络公开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留言获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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