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电动车上装了这个,江西一男子惨遭剖腹!很多人车上都有

2016-04-11 江南都市报

这样做太危险


交通拥挤的道路,一辆私家车还不如一辆小电动来得轻松方便!

夏天天气爽朗,大家都愿意骑着小电动上下班。

炎热的时候再装把遮阳伞,既遮风又挡雨,简直太棒了!


在南昌的街道上,很多这样的加装着遮阳伞的电动车存在,但是你看完这条微信,为了安全着想,希望你能把它撤下来。






4月8日14时许,在九江修水县溪口镇大石口路段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相对方向由孙某驾驶的一辆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当时就被送往医院抢救,两车严重损坏。


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孙某就是因为违法安装“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肠子冒出。


看图,现场太惨烈。



“遮阳伞”一种安装在摩托车、电动车上的,可以给人遮阳挡雨的伞,在给人们带来舒适的情况下,也带来了很多的安全隐患。


交警奉劝市民,千万别贪一时舒适而忘了安全隐患。


不只是在江西,再下面这则新闻,你就知道遮阳伞要了多少人的命!危险系数太高了。


http://v.qq.com/iframe/player.html?vid=x0159q1v1ia&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中该男子骑电动车摔倒后,长达20cm的伞柄直接插入身体,伞柄上还遗留着体内的组织液,男子伤势十分严重,遮阳伞供应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别为了凉快搭上性命



1、摩托车非法加装雨伞后,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增大,容易受侧风的影响,导致 车辆发生侧翻;


2、雨伞和支撑钢管阻挡了驾驶员的视线,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无形的增大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


3、雨伞面积较大,容易与其它车辆和行人发生擦挂,尤其在夜晚人们视线模糊的情况下,极易引起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因此,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南昌交警部门多次整治


 在南昌,对于这种行为,交警部门也多次进行整治,先采取教育的方式劝阻车主进行拆除,对不听教育劝阻的非机动车车主将根据规定依法处罚,处50元罚款,责令恢复原状。


(综合浔阳晚报)


转发,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隐性杀手”


小编工资已与此挂钩,一赞一分钱,求!打!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