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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铁腕治污行动”的公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铁腕治污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切实解决现阶段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市政府决定:2017年3月中旬之前,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铁腕治污行动”。现将此次行动整治重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土小”企业。全面清理、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洗煤、炼焦、炼油、铸造、建材、造纸、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土小”企业。
(二)集中整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不经收集处理、跑冒逸散、无组织排放以及露天进行工业涂装、喷漆等作业行为。
(三)全面加大对工业集中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工业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低下,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集中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突出环境问题。
(四)突出监管冶金、电力、焦化、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对未完成提标改造、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一律执行高限处罚。
(五)集中开展原煤散烧、秸秆焚烧、道路扬尘、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筑工地扬尘、原料堆场、河道挖沙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六)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肃查处黄标车淘汰销号后继续违法使用的行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开展集中整治。
(七)集中开展化工、制药等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八)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热线:12369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