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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一男子自拍的这段视频,换来了10日拘留!

2017-08-11 财人智造 临沂财经频道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这句话的意义,

济南这位司机一定能深刻的理解到了,

因为他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交警的视频后,

受到了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也因此成为了济南在网络虚拟空间

辱骂公职人员被拘的第一人。

事情还要从7月25日说起,

当天李某驾驶黑色丰田轿车,

在经六路延长线一家面馆附近违法停车,

这里是禁停路段,

槐荫交警大队机动队民警驾驶违停抓拍车巡逻时,

对黑色丰田轿车的违停进行了抓拍取证,

并向李某发送了违法提醒短信,

李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接到短信的李某顿时火冒三丈,随即拍摄了第一段视频,

在视频中,李某脚蹬在汽车仪表盘上,

大声对济南交警进行辱骂:

“济南交警,我¥#@&*!!”


“这里没有交警,找个有交警的路口再骂几句。”

接着,李某又录制了第二段视频,

通过车窗对正在执勤的交警进行辱骂。

  


先后在经十路阳光新路路口,

和营市街路口录制这两段视频后,

李某将视频发布在了自己的朋友圈,

发布朋友圈之后留言评论很多,

大约一个小时后,

李某觉得自己的做法不妥感到了害怕,随即删除。


但是!这时为时已晚,

槐荫交警已经通过网络监控到了这一信息,

并向南辛庄派出所报了案,


删除了朋友圈的李某也预感到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结束,

选择了到外地躲藏。

  


躲终究是躲不过的,经过调查,

派出所民警锁定了李某的身份信息,

经过快递公司、业务单位等,

与李某的家人取得了联系,通过家属对李某进行劝说。


8日上午,在经过了多日的躲藏后,

李某最终来到槐荫公安分局南辛庄派出所投案,

此时,他再也没有当日录视频辱骂交警时的“豪气”,

一再表示后悔。


原来,李某当天被抓拍时就在车旁,

他本人明知经六路是禁停路段,

但心存侥幸以为自己就在车附近,

交警来贴条他就开车走不会有事,

没想到违停抓拍车直接抓拍省去了贴条环节,

于是,心怀愤恨的他选择了发朋友圈辱骂交警。


因为寻衅滋事,

李某被槐荫分局给予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他因此成为了济南首个

因为在网络虚拟空间辱骂公职人员被拘的人。


在这里,

需要给各位心存侥幸的老司机们科普一下,

千万不要以为不被贴条就完事大吉了,

来看看济南交警的抓违停“神器”,

一辆违停车辆的抓拍只需要10秒!


这辆警车和普通警车相比,它头顶上有7个摄像头,

前面3个,后面2个,两侧各有1个,

在济南市155公里违停路段上巡查,

只要2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抓拍500米长的违停车辆,

它自动产生3张照片,分为前面、后面和侧面,

同时伴随10秒的证据录像。 



在雨雪天气里,这个车还有夜间辅光设施,

包括夜间的一些违停,

重点路段的违停也可以同时实现管控。 


所以,不被处罚的最好办法,

就是千万别在违停路段停车噢!


无独有偶,

在临沂也有一位男子因辱骂交警,

受到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跟上面的济南司机可以说是“难兄难弟”了...


8月7日,

许多人的微信群里转发着一则男子辱骂交警的视频,

并且传播范围不断扩大,

对临沂交警的形象造成很坏的负面影响。


(男子手持罚单辱骂交警)


临沂交警一大队民警看到这则视频后,

立即向北园路派出所报案。

北园路派出所通过两天的走访调查,

发现该男子一直在临西十一路某市场负责送货,

民警便在此蹲守并于8月9日下午在该市场将其抓获。

据刘某交代,8月7日早6时许,

其送完货返回途中误闯禁区而被交警贴了罚单,

受到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


刘某虽然认了罚,但觉得自己只是误闯,

教育一下就行了为何还要罚款。

刘某自己越想越气,

之后便录制了一段辱骂交警的视频发在微信群里,

随后遭到大量网友转发、传播,

当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删除时,

发现视频传播太广已无法撤回。

在派出所里,刘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并对临沂交警造成的伤害表示深切歉意。


警方告诫广大市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网民们要对自己的话语负责,

多点理性、少点冲动,

若只因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在网络上随意辱骂他人、

发泄私愤,必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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