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3月)
01
新动态
新成员单位
副主任委员单位:贵州金元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金元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金2.1亿元,是国家五大发电集团的国家电投三级单位,是贵州金元在配售电、综合智慧能源及绿色交通业务领域的投资平台。
2017年4月在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纳入贵州省电力市场主体目录。2020年9月,根据贵州金元综合智慧能源产业发展战略需要,与贵州金合能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属贵州金元全资子公司)业务合并,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主营业务:1、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节能服务;2、储能、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及相关项目投资;3、清洁微网的开发运营;分布式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4、综合智慧能源(云)平台运营及服务;5、大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以及相应数据中心的规划、运营及服务;6、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及特色文旅项目开发投资;7、配电、购电、售电业务;售热、冷、汽、水业务;8、输配电设施和暖通系统设计、安装、检修、运营管理业务;9、投资建设供水设施并提供自来水供应。10、智慧物流供应链平台运营及服务;11、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机械设备的租赁和销售以及充电桩、换电站及其数字化平台的投资、推广、运营和运维服务;12、汽车租赁;车辆维护保养;保险代理;1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14、煤炭、铁合金产品、矿石、沙石、固废的采购与销售。
副主任委员单位: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节能”)是一家专注于节能环保服务的公司。公司定位于“聚力、同心、共赢、共享”的平台经营模式。公司作为节能环保业务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直接平台,服务于企业的转型升级。
常务委员单位: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建工部第七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历经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支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完善、施工经验丰富的大型综合性安装企业。具有机电、建筑、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钢结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及锅炉1级、压力管道GC1、GD1、GB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力承装(修、试)许可证、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并拥有环境、职业健康、质量管理三合一体系的认证证书。
公司注册资本金13000万元,现有在册职工2180人,其中注册建造师78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20名。并获得多个奖项。公司现下设15个分公司及环保工程公司、海外事业部、试验中心、设备搬迁、光伏发电等专业分公司以及山东省安装工程技工学校,在北京、上海、新疆、苏州、青岛、迪拜等地设立办事机构,并与光大环保、桑德环境、中国石油、山东国际等一批央企和国企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会员单位: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深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名称:金房节能,代码:001210),原隶属于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科研所的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发改委备案的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获得“北京市能效领跑者”。公司专注于供热投资运营、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出身于科研人员的管理团队对节能供热领域有着深刻的理解,经过30年实践,在供热领域形成了以“节能运营为主体,节能改造为辅助,节能技术为支撑”的立体化服务运营模式,现已成为中国供热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节能供热企业。
会员单位:江苏绿融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绿融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以碳中和产业链为基础,以赋能低碳经济、助力双碳愿景为目标,围绕碳中和打造技术创新中心、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合作交流传播平台,利用多能互补交叉融合技术,集中优势资源,加速各种碳中和技术迅速落地应用。本院充分发挥多平台多技术的优势和深厚的人才积累,在碳排放监测、能耗监控、绿色电力系统、建筑光伏一体化、储能、零碳交通、零碳建筑、工业深度减排、CCUS与碳汇、碳达峰评估、碳中和路径方案制定及实施方向重点发力,力争在碳中和主战场与关键技术应用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北。
会员单位:稳力(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稳力(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工业园汇丰路9号,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一家专门从事空气源取暖产品、水冷新风产品、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整体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稳力(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厂区员工35人,主要担任项目研发及市场运营的总体职能,同时拥有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为项目带头人,独立自主研发,公司拥有自主品牌商标,并获得了三十多项国家专利,涵盖水冷新风系统、清洁能源供暖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处理等多个环保细分领域。稳力(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西青区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重点新产品”、“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通过了ISO9000、ISO18001、ISO14001、CE等多种认证。
会员单位:上海聚信海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聚信海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聚信租赁旗下专注于新能源领域方向的投资与孵化的企业,依托母公司聚信租赁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源禀赋,海聚新能源在光伏等新能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投资经验,业务覆盖全国各地,并通过灵活、创新的投融资合作模式,为电站提供全过程解决方案,逐步构建起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平台。以项目投资为核心,通过专业团队和运营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产业”双重优势,提供“投融建运”一站式投资运营解决方案的服务,与主流光伏等新能源企业达成全面合作关系,持续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
会员单位:乐沃(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乐沃(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供热/制冷事业,主要从事楼宇换热机组、混水机组、区域换热机组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是专业为客户提供换热机组设备及供热系统二次网水力平衡解决方案的科技公司。乐沃(REVOHEAT)公司于2016年与芬兰有近30年楼宇换热站设计和生产历史的盖博维尔(GEBWELL)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实现技术合作。REVOHEAT(Revolution-Heat)作为中国供热方式的变革引领者,将北欧楼宇换热站精准供热成熟模式引入中国供热行业,助力中国供热方式向低碳、低运行成本、低能耗的转变。
会员单位:江西科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科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环境优美、科技发达的南昌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创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坚持以 “安全是企业的财富、质量是企业的源泉”的管理理念,科学的管理、规范的施工, 稳扎稳打的一步步发展,力求做的电力工程、的服务电企用户;公司现拥 有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承装(修、试)四级资质;企业高度重视科技及人才在 电力工程中的贡献,以人的管理为目标,培育人的责任感,聘请拥有经验丰富的中技术和管理人员,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技术装备,公司致力于经营10KV专线供 电工程及10KV及以下配电安装工程,为各企业提供用电申报、电力设备一站式采购 、电力系统入网等一条龙服务及交钥匙工程。
会员单位:北京观天执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天执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二批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核准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集成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高科技节能产品,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系统咨询、诊断、设计、施工、托管服务及投融资的一体化服务。
北京观天执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挂牌新三板,股票代码为:872101。是国家级高新、中关村高新企业,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是北京市2020年首批通过评审的“专特精新”中小企业,连续三年入选北京中关村年度瞪羚企业,目前公司拥有20 项与节能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其中一项被评为“第二届中国节能环保专利奖二等奖”。连续三年被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评为“综合能源服务优秀企业”,分布全国各地的供暖、空调、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共获得四项“合同能源管理优秀项目”等多项荣誉。
会员单位:陕西美天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美天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注册资本500万元,隶属于山东美天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植根于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陕西省神木市,是一家专注于低碳节能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工业企业的节能技术咨询和节能技术改造服务,为客户量身打造低碳管理整体解决方案, 包括一般项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科技中介服务。
以风-风换热井筒防冻技术、矿井回风深焓取热技术、空压机余热防垢清洁洗浴技术、全风量矿井降温技术等为代表的工矿企业低温余热利用前沿技术,已在“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中铝集团王洼煤业”、“山东能源集团”、“皖北煤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落地。
会员单位:南京熙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熙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并基于“智慧 交通”理念致力于轨道交通列车牵引节能研究与应用的企业;熙昶能源以为轨道交通创造节能价值为己任,专注提高轨道交通能源使用效率,期待以领先的技术、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成熟的产品和贴心的服务,与各城市地铁运营公司共同携手,为中国轨道交通的节能减排事业做出贡献。
02
会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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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会议活动
EMCA与华夏银行共同主办的绿色金融沙龙(第9期)圆满召开
2022年3月3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和华夏银行共同主办的华夏银行绿色沙龙(第9期)活动热烈开场,本期活动主题为“光伏市场近期发展趋势及对商业银行的机遇探讨”,从光伏的政策发展、市场变化趋势、特别是近期两大热点问题,大风光基地及整县光伏,与会来宾从不同视角进行了分享与热烈讨论。
“双碳目标下节能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暨合同能源管理师” 培训(2022年度第1期)成功举办
2022年3月16-17日,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组织了2022年度的第一次培训活动,“双碳目标下节能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暨合同能源管理师”。受疫情影响,本次培训以全程线上培训方式进行,百余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EMCA受邀参加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座谈会
为进一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3月2日,国家节能中心在京组织召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座谈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受邀参加会议。
关于开展节能减排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的通知
为了帮助广大节能减排服务企业了解最新的财税政策走向,更好的享受行业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节能服务公司顺利完成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厘清会计科目,降低财务成本,实现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定于2022年4月21日在北京举办“节能减排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班”。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欢迎各相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碳排放管理专业技能岗位”人才培育通知
为促进全国碳排放管理领域的平稳有序运行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合格的碳排放管理专业技能岗位人才,助力我国“双碳目标”早日达成,中国节能协会组织实施碳排放管理专业技能岗位人才培育工作,具体内容如下:碳排放领域专业技能人才分为碳资产管理师、碳排放管理师、碳监测工程师、碳排放监测员、碳交易师、碳排放评估师、碳排放咨询师等岗位人才。
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 装备主题展”的通知
“十四五”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将是国家达成2030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窗口期。对于2060最终实现碳中和,节能是其中最重要的着力点。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全球大国,要如期兑现双碳目标的郑重承诺,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节能减排,提高能效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节能在碳排放中的源头把控作用。从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和强化节能工作,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最终实现。
在这个振奋人心的历史时刻,由中国节能协会和上海荷祥会展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世环会”及旗下同期“上海节能装备主题展”等系列展将于2022年6月8-10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办。展会汇聚了超3,00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展示面积达22万平米,展示最新节能环保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是专注节能减排与低碳环保的世界环境博览会平台,旨在为全行业提供系统化绿色节能解决方案。
现诚邀各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包括参展、参与相关论坛活动、参观。
组委会联系人:
胡秋霞,18611682779(同微信)
【节能服务大讲堂】
节能服务大讲堂是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针对节能服务产业推出的内容专业且全面的线上课堂,旨在通过一系列课堂,帮助节能服务从业者增长知识、提升技能、拓宽思路、促进合作,从而进一步推动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2022年3月3日(周四)20点,线上直播,主题:合同能源管理案件诉讼金额计算及证据整理》
▪2022年3月10日(周四)20点,线上直播,主题:节能项目中的合同审查(三)
▪2022年3月17日(周四)20点,线上直播,主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运维合同与合同的关系
▪2022年3月24日(周四)20点,线上直播,主题:节能服务公司关于劳动用工问题法律解读
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二十八期)暨双碳目标下建筑领域节能减碳的应用(二)圆满举办!
2022年3月25日下午,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承办、上海麟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二十八期)暨双碳目标下建筑领域节能减碳的应用”,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在京圆满举办!
关于聘请第二批合作律师的公告
EMCA法律服务中心致力于为广大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专业化的精准法律服务,并在全国范围内培育和发展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为节能服务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EMCA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律师管理规则》,我委员会对第二批申请合作的律师进行甄选,遴选出第二批合作律师共计18 名,现予以公布。
关于“2021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核准备案编号:0240)的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评审管理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和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1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联系。
关于2022 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 年中国科学院工程技术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参评人员、参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报送材料。春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自1月4日开始,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秋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7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9 月10日。除法定节假日外,在工作日内均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
04
产业政策
2022政府工作报告: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3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有利于提升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水平,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要求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领域电气化。鼓励“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方式推进电能替代。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文件要求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 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文件还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加大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鼓励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优先本地消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规划同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9项重点任务——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4.1亿吨标准煤左右,原油产量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2140亿立方米左右。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稳步推进结构转型。煤炭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着力提高质量效率。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虑,并留有适当弹性。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持续保持合理水平。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早出台
▪李高在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早出台,对各方职责进行明确,提出要求。一是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制定第二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案。有序开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核查、配额分配以及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技术规范体系。三是做好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相关基础工作。继续加强建材有色、钢铁、化工、石化、航空、造纸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数据报告和核查工作,夯实数据基础。四是推动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技术规范。
四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四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意见》提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加强绿色能源合作。鼓励太阳能发电、风电等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推动“走出去”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各阶段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
▪《规划》部署了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打造产业创新支撑平台,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统筹建设氢能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制氢设施,稳步构建储运体系和加氢网络。三是有序推进氢能多元化应用,包括交通、工业等领域,探索形成商业化发展路径。四是建立健全氢能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氢能产业标准,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湖南: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湖南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标志着湖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实施意见》围绕2025年、2030年、2060年3个重要时间节点,提出了系列量化指标。 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围绕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实施意见》提出9方面26项重点任务。比如,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科学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先进储能材料、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新型电力装备等绿色产业布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强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准入管理;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金融资本与科技要素有效融合。 加快能源结构清洁化变革。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水平,加快推进“气化湖南”工程;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积极争取省外“绿电”输入。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煤电、气电、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提升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贵州:《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3月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本单位节能管理部门和人员,从实行能耗定额、完善计量器具配备、实施能耗监测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开展能源审计、强化物业节能目标要求等方面做好节能管理工作,采取推进绿色采购、节电节水管理、绿色办公、绿色低碳出行、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食堂绿色化改造、制止餐饮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节能措施,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活动。
浙江:碳排放权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3月3日,浙江省碳排放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复查等活动,以及对前述活动的监督管理。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3月11日,江苏省环境厅发布《2022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针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碳普惠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天津: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3月22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202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通报表扬,节能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有关节能评优活动优先授予荣誉称号,减少节能监察频次。对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节能监察重点对象,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拒不落实节能整改要求的,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西安: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
▪3月9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资金的通知,申报截至至4月15日前。其申报范围及条件: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西安市辖区内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含光伏扶贫项目),项目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
▪补贴标准: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不低于0.25元/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英文简称“EMCA”)于2003年12月30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的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行业组织。
EMCA致力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机制,积极培育和扶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成长,促进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MCA拥有会员单位1300余家。会员单位涵盖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节能工程公司、节能咨询机构、节能投资机构、金融机构、节能相关机构等。
EMCA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窗口作用。主要职能包括:
(一)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统计、发布行业发展情况,针对企业经营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会员诉求,为完善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建言献策。
(三)组织和开展节能服务产业相关培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帮助会员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的应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科技水平提高。
(五)组织各类产业交流活动,推广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经验,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整合相关资源。
(六)按照有关规定,为行业企业赋能。面向节能服务产业的公司、技术、项目、人才、服务等开展评优评价认证工作。
(七)组织专家为节能服务公司开展法律、融资、财税等服务,实施咨询项目。
(八)利用中国节能服务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提供信息服务,打造行业宣传阵地。
(九)开展能效领域国际合作,助推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重点推动中美、中德、中日能效合作。加强同境外相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扩大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十)组织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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