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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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风采】亚派科技在阿特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中连中三标

再传佳绩阳春五月,风光无限南京亚派一路“标”升传来一波又一波的好消息,工业行业成绩单再刷新,先后成功中标阿特斯大丰空压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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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2023年度)圆满结束

节能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2023年度)圆满结束2023年4月26日,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举办了2023年度的节能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本次培训由EMCA副秘书长王景雯主持。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中所应用的财税问题是非常关键的,与企业的实际利益息息相关。本次培训旨在更好的帮助广大节能减排服务企业了解最新的财税政策走向,更好的享受行业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节能服务公司顺利完成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厘清会计科目,降低财务成本,并就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找出企业所面临的财税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本次培训围绕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及财务管理风险控制、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税务处理及2022年度汇算清缴实操、节能服务公司税务筹划等四部分,为学员进行系统性的分析解读。特别针对近期热点的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财务处理及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分析。在培训的问答环节,针对学员提出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老师一一做出回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学员进一步提升解决节能服务公司税务处理、税务筹划以及风险控制等问题的能力。提问环节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盛大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优秀技术合作论坛在京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论坛在京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论坛在京召开●关于“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的公示●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2月)●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装备主题展”的通知●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1月)●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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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改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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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实操研讨会成功召开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实操研讨会成功召开4月21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协办的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四十期)暨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实操研讨会在京召开。此次沙龙聚焦“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实操”,结合国管局等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通过对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的实操部分进行探讨,针对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这一模式的落地提出一些切实的建议,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发展。EMCA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孙媛媛致欢迎词。首先,她向与会嘉宾和线上观众对本次沙龙活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接下来,孙主任向大家介绍了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合同能源管理的机制以及相关的国家方针政策、国家标准、税收优惠政策等。她希望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抓住机遇,通过本次会议有所收获,助力双碳目标早日实现。北京华通三可节能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侃宏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第一站——前期评估进行了分享。他表示,前期评估作为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第一站意义重大。他指出,通过前期评估开展能源审计,不仅可以确定用能边界范围,同时还可以确定能源基准,对于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最后,王总针对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的实操要点逐一分析,生动的为我们讲述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第一站的重要意义以及实操难点、痛点。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程法律部负责人、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合作律师庄悦明就招标采购在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中的作用进行分享。首先,庄律师为我们讲述了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的实施背景以及意义。接着,庄律师针对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的采购政策依据作出了相应的解读。最后,庄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我们讲述了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采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EMCA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石慧杰就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法律探讨进行分享。首先,石主任先就法律依据政策背景进行讲解。他指出,在双碳政策以及《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出台的背景下,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迎来了新的机遇。接着,石主任就托管模式的理解适用展开讲解,针对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意义、因地制宜的性质以及涉及到的八大环节逐一讲述。最后,石主任就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商业展望服务的开展进行分享。与会代表专注学习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盛大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优秀技术合作论坛在京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论坛在京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论坛在京召开●关于“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的公示●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2月)●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装备主题展”的通知●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1月)●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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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附答记者问)

国家标准委近日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市场化机制标准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基础通用标准领域,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核查、低碳管理和评估、碳信息披露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数据“怎么算”“算得准”的问题。在碳减排标准领域,主要推动完善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减”的问题。在碳清除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固碳和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标准的研制,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中和”的问题。在市场化机制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制定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可量化可交易的问题,支持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上述任务部署将为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协调、全面的标准支撑。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有关负责同志就《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答记者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部署,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委近日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以下简称《指南》)。为便于各有关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指南》内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南》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标准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对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具有良好基础,据统计,当前直接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国家标准已有1800余项、行业标准2300余项,涉及碳排放核算核查、节能、非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汇等多个方面,为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审查、差别电价、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需求相比,“双碳”标准化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标准的领域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标准的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协调推进力度需要加大等。2022年10月,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提出了2025年前完成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实质性参与不少于30项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目标。为抓紧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标准委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发布了《指南》。《指南》进一步细化了标准体系,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重点,支撑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实现各类标准协调发展。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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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委等十一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19号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统计局、国管局、中科院、工程院、银保监会、证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气象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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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巴西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全文)

中国-巴西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总统路易斯·伊纳西奥·卢拉·达席尔瓦于2023年4月14日在北京会晤。习近平主席和卢拉总统在会谈中认同,气候变化是我们所处时代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应对这一危机有助于构建公平和共享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2.国际科学界已经明确指出,人类活动正在改变全球气候系统并对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造成新挑战。发达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承担历史责任,应当早于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率先强化气候行动并提供气候资金,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政策空间。3.中国和巴西强调,需将紧急气候响应和保护自然相结合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彻底消除贫困和饥饿,不让任何人掉队。4.中国和巴西承诺拓宽、深化和丰富气候领域双边合作,以及双方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遵循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不同国情,并在可持续发展、不可剥夺的发展权及彻底消除贫困和饥饿框架下推动强化全球治理的共同努力。5.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巴黎协定》为我们指明了共同将全球气温平均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摄氏度之内的道路。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强多边主义,包括同“77国集团和中国”所有伙伴一道,以期建立一个集体性、反对单边主义和绿色贸易壁垒,并坚定立足于国际社会团结合作价值观的气候团结典范。6.我们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释放的关键政治信号,特别是在根据现有最佳科学,并基于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不同国情实施《巴黎协定》的时代,发展中国家对实施手段的需求。7.发展中国家需要来自发达国家可预测并充足的支持,包括以必要和相称的范围、规模和速度获取气候资金,以及技术和市场准入,以确保实现可持续发展。考虑到正如首份关于确定发展中国家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需求报告所指出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向低碳和气候韧性经济的公正转型将耗资数万亿美元,我们继续对发达国家提供的气候资金仍然未兑现每年1000亿美元的承诺表示严重关切,这一目标自2009年确立以来每年从未兑现,即便实际资金需求远超上述承诺。我们敦促发达国家兑现其尚未履行的气候资金义务,做出他们远高于每年1000亿美元的新的集体量化目标承诺,并提出清晰的适应资金翻倍路线图。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如此水平的实施手段才是世界为加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实施所需要的气候雄心。8.我们决定为推动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在迪拜举行的、聚焦落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取得成功做出贡献。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促进《巴黎协定》所有领域实施和雄心的主要机制,全球盘点必须有效评估和识别气候领域实施缺口,同时为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补齐发展中国家实施手段缺口奠定基础。9.全球盘点成果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对于给各国以国家自主决定的方式并考虑不同国情,在202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0次缔约方大会(COP30)上提出《巴黎协定》下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供信息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欢迎巴方申办COP30,2025年峰会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未来发挥关键作用。10.我们欢迎中国和巴西科学家积极参与IPCC第七次评估报告主席团竞选的努力,及其致力于全球气候变化科学评估的贡献。11.双方赞赏彼此并决心继续推进各自强有力的国内气候努力和进展,我们承诺拓展、深化和丰富气候领域双边合作,例如在向可持续和低碳全球经济转型;智慧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绿色产业发展;可再生能源,包括向偏远社区提供服务和支持;电动汽车;绿色技术创新、研究与开发;以及绿色投融资等领域。我们计划通过有效执行各自关于禁止非法进出口的法律,共同支持消除全球非法采伐和毁林。双方将在技术开发和共享方面进一步合作,包括关于强化对森林覆盖监测的新的中巴地球资源卫星06星(CBERS6)。此外,双方将推动关于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管理、生态退化地区的再生和植被修复知识和最佳实践交流及其他形式合作。12.中国和巴西将推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政策对话与经验分享。13.双方决定在中国-巴西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下设立环境和气候变化分委会。14.卢拉总统对习近平主席和中国政府给予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来源:新华社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盛大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优秀技术合作论坛在京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论坛在京召开●【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论坛在京召开●关于“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的公示●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2月)●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装备主题展”的通知●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1月)●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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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论坛 | 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共建全球生态文明

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只能通过可持续发展来解决。中国将坚定不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如既往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当前,全球气候危机日趋严峻紧迫,绿色低碳转型任重道远。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3年全球风险报告》梳理了全球十大风险,其中多项风险与气候变化相关。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只能通过可持续发展来解决。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生态脆弱、能源资源相对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同时面临发展、民生、减贫、环保等多重任务。我们用几十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发展历程,还要在更短时间内把污染、排放控制住、降下来,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难度超乎想象,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中国比较早就明确提出,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10年来,中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平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居世界第一,是全球风电、光伏和电池设备主要供应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占全球一半。随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中国老百姓的幸福感越来越高。中国实践说明,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非但不会阻碍经济发展,还能培育新的增长动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中国愿通过南南合作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绿色发展经验,尽己所能提供帮助,与各方一道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主席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这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新时代十年,中国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作出了历史性贡献。2015年《巴黎协定》谈判胶着之际,中国分别与美国、法国、欧盟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同时中国、印度、巴西、南非作为“基础四国”也发表了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为存有较大分歧的问题找到着陆点和搭桥方案。习近平主席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系统阐述中国立场,并会见主要国家领导人,推动各方达成共识。各方共同认识到,面对气候变化挑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正是这样的共识和决心推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取得了重要成果,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2017年个别大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态度发生重大转变之际,习近平主席出席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强调“《巴黎协定》符合全球发展大方向,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共同坚守,不能轻言放弃”,传递中国坚持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信号。这给当时一些处于摇摆状态的国家吃下了“定心丸”,使面临不确定性的多边进程稳住了阵脚,使《巴黎协定》从签署、生效顺利走向实施。2020年新冠疫情蔓延、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气候危机交织之际,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重要举措有力支持联合国提出的绿色复苏倡议,鼓励带动了其他国家提出有力度的气候行动目标。目前,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大趋势已不可逆转。今年2月,诺贝尔可持续发展基金会宣布将首届可持续发展特别贡献奖授予我,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和绿色转型的充分认可。我参与这项工作已有30多年,有幸亲身经历了生态文明在中国从理念到实践的过程,见证了中国与各方一道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在曲折中不断前行。未来,中国将坚定不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如既往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面对共同挑战,世界各国应加强对话合作,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携手呵护好人类唯一的地球家园。(作者为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责编:张远南、孟祥麟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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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论坛在京召开

2023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论坛在京召开会议现场2023年4月3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2023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来自国家节能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节能服务公司及律师事务所等共计15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EMCA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孙媛媛主持。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在致欢迎辞中表示,近年来,节能服务产业为我国节能减排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形势下,双碳战略将实现引领作用,节能服务产业将迎来健康发展。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霍志剑做《当前节能法律服务焦点问题与展望》主题发言,他表示,近年来在双碳政策下,节能领域相关法律服务需求有所增长,法律服务应深耕专业领域,积极应对节能领域新的发展形势。EMCA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石慧杰做《节能服务产业法律风险分析与法律咨询服务方案分享》主题演讲,分享了合同能源管理案件大数据分析及项目交易过程中应对风险的具体防范措施。EMCA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晓震做《节能服务产业风险治理与防控及节能降碳项目实操痛点及解决思路》主题发言,分享了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趋势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操点的政策变化风险、市场变化风险、诚信风险、技术风险以及资金风险等防控措施。李晓震表示,节能服务企业应该以技术为驱动、通过智慧法律降低沟通成本、打通信息壁垒、打破地域限制,使专业法律服务成为企业、机构的线上法律服务平台。诸葛七律平台全国合作律师负责人王文静表示,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将打造节能产业生态圈,通过双向循环、互为供给的模式,对接节能产业的一线法律服务需求,提升节能产业和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法律服务水平。论坛还举行了“节能降碳领域全国合作律师”授牌仪式,由EMCA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为节能降碳全国合作律师授牌。本次论坛设置了圆桌对话环节,邀请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节能服务服务产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论法律对节能降碳的推动促进作用”这一主题,建言献策。这场深度对话由EMCA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晓震主持,邀请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环境与资源法律中心主任邵卫国、绿源能源环境科技集团执行董事郭强、北京乾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管洪玉、诸葛七律平台全国合作律师负责人王文静作为对话嘉宾。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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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盛大召开

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盛大召开4月2日,由中国节能协会指导,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围绕“继往开来,共谱新篇”的主题,来自国家及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投资机构,致力于推动节能服务事业的科研院所、国际机构、行业协会、用能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及新闻媒体的600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共叙友谊、共谋发展、共话未来。“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是我国节能服务领域最高端、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年度品牌盛会,有着节能服务产业“达沃斯论坛”的美誉。本届峰会是自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成立以来举办的第十七届年度峰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司有关同志出席峰会。峰会第一环节由中国节能协会监事长房庆主持。房庆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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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论坛在京召开

2023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论坛在京召开2023年4月3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节能服务产业投融资分论坛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共计150余人参加。EMCA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致辞,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气候治理与碳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段茂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执行院长柳学信出席并发表主旨演讲,华夏银行绿色金融中心市场营销室经理苏楠、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战略客户部(绿色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李林、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业务经理毕力、中能化(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阳、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业务部总经理马骏、九源天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毅英、上海麟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洋等发表主题演讲。会议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会员部部长胡秋霞、融资部陆天一主持。孙小亮在致辞中指出,今年是节能服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十四五”的良好开局之下,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进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创新局面,绿色金融得到创新和发展,投融资服务成为产业服务的重要支持工具。EMCA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段茂盛在主旨发言中提到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国际视野,给予与会嘉宾对于碳市场、碳汇等中远期应对措施。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气候治理与碳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段茂盛柳学信在主旨发言中提到大力发展ESG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助力金融机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ESG研究院执行院长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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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会系列报道】2023节能服务产业优秀技术合作论坛在京召开

2023节能服务产业优秀技术合作论坛在京召开会议现场2023年4月3日,由中国节能协会支持、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节能服务产业优秀技术合作论坛”在京召开。来自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产品提供商、用能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150余人参会,此外吸引了线上数千人观看。会议由EMCA产业研究部部长王珏旻主持。EMCA产业研究部部长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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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部门:《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3月14日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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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节能与提高能效,已被公认为最经济、最洁净、最快捷的“第一能源”,将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最重要、最经济的手段。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是推动节能与提高能效且算好“经济账”的能源革命,不仅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化石能源用量,更可应对气候变化、区域环境治理,同时还可以拉动内需,促进就业。自2020年提出“双碳”目标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碳达峰、碳中和的顶层设计。回眸2022年,在国家顶层设计统领下,在千行百业的合力行动中,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健全,密集出台的一系列碳达峰方案和保障措施,为节能降碳营造了良好氛围。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也在国家和地方的“双碳”政策激励下,迎来了“新发展”与“新机遇”。立足目前的新发展、新阶段、新目标、新机遇,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拟定于2023年4月1-3日在北京举办主题为“继往开来、共谱新篇”的“2023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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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的公示根据“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核准备案编号:0240)的有关规定和《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评审管理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和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至10日。如有异议,请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18611682779电子邮箱:membership@emca.cn附件:1、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名单公示2、2022节能服务产业科技进步奖名单公示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附件1: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名单公示节能服务产业品牌企业卡奥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澜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山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方泰德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厦门金名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悦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爱景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航盛世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节能服务产业最具成长性企业中清能绿洲(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亚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势拓伺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沣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超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明道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益中亘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乾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混沌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益鑫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卡利欧玛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冠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节能服务产业创新企业福建三能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紫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中碳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洲德瀚环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同兴智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信能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艾欧环境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易普优能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蓝之鲸科技有限公司荆州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国网雄安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青岛立信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衢州佰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海卓越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山西常村大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英智特(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淄博百时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世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业领域节能服务优秀企业绿源能源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瀚普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九源天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启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时代科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格睿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圣福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涵智博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伦登风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建筑领域节能服务优秀企业河南豫能可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联江森自控绿色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北京金茂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荏原冷热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格林阳光能源管理湖北有限公司博锐尚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煦联得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麟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唯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需求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绿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心日源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共设施节能服务优秀企业同方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桂物金岸制冷空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华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嘉能源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西三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荣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冠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附件2:2022节能服务产业科技进步奖名单公示1.卡奥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企业用能智能化运营技术2.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高效磁悬浮热泵技术3.中瑞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基于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公共建筑综合能源系统运行工况调优技术4.浙江瀚普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高精度智能切割系统5.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能云控系统6.北京圣福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面向大工业企业的电力精细化管理技术7.中启能科技有限公司——CECS(Center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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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装备主题展”的通知●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1月)●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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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现场会在浙江宁波召开

“数据二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第十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一图读懂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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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研讨会暨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三十八期)顺利召开

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研讨会暨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三十八期)顺利召开2023年2月24日,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与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研讨会暨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三十八期)顺利召开。此次沙龙聚焦“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通过对北京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的探讨,促进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的发展。EMCA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石慧杰致欢迎词,感谢所有与会嘉宾对本次沙龙活动的大力支持,希望本次沙龙活动可以拓宽业界对节能的认识,助力相关企业更加了解合同能源管理。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示范推广部部长、国家节能中心专家库专家敬红彬发表主题演讲。分享在用能单位个性化定制的需求越来越大的背景下,节能服务公司要回归以人为本的精神,升级、提升自身的节能服务。敬部长强调,合同能源管理要从过去的单一改造转变为全方面的综合能源管理。并且对建筑的智能控制也是未来对能源进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方向。北京乾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管洪玉就医院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发表分享。管洪玉表示,医院领域用能表现为能耗高、需求多、对可靠性要求高,目前在国家面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政策支持背景下,医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前景市场广阔。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尔节能董事长刘方在分享中表示,目前,用能单位对于“一站式”的综合能源服务需求很旺盛,综合能源服务的服务模式可以适配多种节能服务需求,针对不同的场景都能提供“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协调”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中新城镇化科技公司总经理冯蕾就社区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展开分享。她强调,网格化的社会服务模式就是运用网格化模式的思想方法,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为目的,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服务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础,对社会服务事项和内容进行融合的模式。冯蕾认为,项目静态回收期长达7-8年,动态投资回收期更长,这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冯蕾还就天娇园项目社会服务进行了案例分享。EMCA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诸葛七律节能部门负责人、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晓震就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合规管理及风险防范;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涵盖能源审计、公开采购、运维考核、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最高法关于推进双碳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等方面进行了分享。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部主任王文静就打造节能降碳、合同能源管理等专业领域法律合作生态圈进行专题宣讲。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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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产品设备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产品设备物尽其用,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原则坚持聚焦重点、稳步推进。聚焦产销量大、应用范围广、能源消耗高、实施条件较好的产品设备,积极推动开展更新改造。尊重客观规律,把握工作节奏,坚守安全底线,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可行模式,逐步推广至其他领域。坚持合理定标、分类指导。结合产业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水平,合理划定能效水平,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坚持分类施策、一品一策,分领域制定实施指南,稳妥有序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坚持节约集约、畅通循环。破解难点堵点,创新组织方式和工作模式,统筹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产业链循环畅通。充分结合废旧产品设备价值特征,分类实施规范化回收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坚持市场导向、综合施策。建立激励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和产品设备,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产品设备。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激发各方参与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的主动性积极性。(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与2021年相比,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在运高效节能电机、在运高效节能电力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超过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在用主要家用电器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更加规范畅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到2030年,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协同效应有效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二、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一)聚焦重点领域产品设备。以节能降碳为重要导向,以能效水平为重要抓手,聚焦重点、先易后难、统筹有序推进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分领域制定实施指南并持续完善,加强对地方和行业企业工作指导。首批聚焦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统筹做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密切跟踪、及时总结上述领域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进展,适时将工作重点扩大到其他产品设备。(二)合理划定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推动地方和有关行业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结合行业技术进步、发展预期等实际情况,实行能效水平动态转化,适时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逐步分类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各地要组织开展节能诊断,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摸排本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推动重点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稳妥有序推进更新改造,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设备稳定运行。支持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骨干企业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推行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积极采用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淘汰低效落后产品设备,结合实际开展产品设备规模化更新改造。(四)加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供给和推广应用。支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绿色设计,提升技术工艺,增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能力。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骨干优势企业及生产制造集聚区,推动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销售和使用比例。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使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一)畅通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各地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规范化、规模化、精细化”导向,组织开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供需对接,推动产品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与规范化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支持发展废旧产品设备回收、运输、拆解、利用一体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鼓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设专栏、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支持发展“互联网+”模式,培育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充分发挥资产评估机构作用,提升废旧产品设备资产评估工作水平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善国有废旧产品设备资产处置制度,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资产。支持供销系统探索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鼓励各地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二)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强化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现有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废旧产品设备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先进技术,加强大型成套装备研发应用。(三)规范废旧产品设备再制造。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产品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加快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再制造标准。严格实施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监管,规范再制造产品设备生产销售。支持产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发展高水平再制造。四、强化支撑保障(一)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统筹运用政府投资、专项再贷款等财政金融政策,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引导相关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落实好节能节水专用产品设备和项目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或即征即退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各地采用补贴、以旧换新、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居民选购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对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给予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并依法依规披露环境信息。(二)完善产品设备能效和淘汰标准。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强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衔接协调,合理设置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各级指标。加快填补风电、光伏等领域发电效率标准和老旧设备淘汰标准空白,为新型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提供技术依据。完善产品设备工艺技术、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认证评价等配套标准。拓展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范围。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逐步完善落后产品设备淘汰要求。(三)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深入摸排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存在的技术难点堵点。充分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集中突破基础材料、结构设计、加工工艺等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将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设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持续加强推广应用。(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挥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作用,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单位用能产品设备的节能监察。健全规范高耗能行业用电阶梯加价制度,推动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现行能效3级(5级)标准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加强对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的环境监管,避免二次污染。依法依规打击废旧产品设备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五、加强组织实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工作调度、跟踪评估、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电机、电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实施力度,做好电机、电力变压器更新改造。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攻关,强化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带头做好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积极开展产品设备能效提升、回收利用等技术和业务培训,推动相关企业和单位提升重要产品设备运维管理能力。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智库、第三方机构要落实国家部署,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活动,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加大对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介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和产品设备交流推广。附件:1.锅炉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2.电机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3.电力变压器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4.制冷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5.照明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6.家用电器更新升级和回收利用实施指南(2023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2023年2月20日来源:国家发改委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装备主题展”的通知●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1月)●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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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节能中心领导一行到访EMCA交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情况

福建省节能中心领导一行到访EMCA交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情况2月22日,福建省节能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亮,福建省节能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黄承源,节能一处处长邱岚,节能四处处长郭敏杰,综合处处长张剑一行到访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处长辛升、中国节能协会秘书长宋忠奎、EMCA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EMCA副秘书长王景雯等出席。绿源能源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航盛世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圣福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沣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节能服务公司参加本次交流。中国节能协会秘书长宋忠奎对陈亮主任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中国节能协会基本情况,并回顾了与福建省节能中心的合作历史,并就“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节能形势以及所要开展的节能促进工作进行了分析和分享。福建省节能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亮介绍了中心在节能监测、节能监察、节能评估、节能诊断以及工业领域超能耗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同时就如何组织开展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福建省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推广应用进行了分析和分享,期望与节能协会互通有无、互相交流学习并在节能业务上积极开展合作。EMCA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介绍了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历史和当前发展情况,并就节能服务公司在福建省开展节能降碳工作进行了分析和分享,希望与福建省节能中心加强互动,共同推动更多节能服务公司在福建省节能降碳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交流过程中,绿源能源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强、北京华航盛世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东海、北京圣福伦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柏鹏、北京英沣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牛燕义分别就高效低碳锅炉技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ORC)、用电系统节能运营解决方案、冷站与数据中心节能解决方案的技术细节、应用案例和市场前景进行了介绍,并就相关技术在福建省的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互动。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装备主题展”的通知●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1月)●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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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山西省能源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管理制度》

《山西省能源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管理制度》晋能源办发〔2023〕27号局有关处室,有关节能评审机构∶为进一步规范省能源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内部管理,杜绝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山西省能源局2023年2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山西省能源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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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启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部将进行通报。二、工作程序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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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数据二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第十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一图读懂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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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环资庭相关负责人就《意见》和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数据二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第十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一图读懂
202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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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诚邀入会2003-202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能源转型节能与提高能效是最直接最经济的途径作为全国性的节能服务行业协会组织EMCA诚邀您的加入——携手共谋中国节能服务新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SCO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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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6月23日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相关工作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省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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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世环会”及同期“上海节能低碳装备主题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机构:“十四五”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将是国家达成2030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窗口期。对于2060最终实现碳中和,节能是其中最重要的着力点。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全球大国,要如期兑现双碳目标的郑重承诺,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节能减排,提高能效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节能在碳排放中的源头把控作用。从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和强化节能工作,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最终实现。在这个振奋人心的历史时刻,由中国节能协会和上海荷祥会展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世环会”及旗下同期“上海节能装备主题展”等系列展将于2023年6月5-7日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办。展会汇聚了超3,00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展示面积达22万平米,展示最新节能环保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是专注节能减排与低碳环保的世界环境博览会平台,旨在为全行业提供系统化绿色节能解决方案。展会及其同期活动聚焦:节能管理能力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等热点话题,旨在推动高耗能行业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节能服务产业作为节能环保产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我国节能技术应用和高能耗行业降碳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进一步推广节能服务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考察国内外先进节能设备的能效水平,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与高能耗行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将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展会,并在现场举办活动和论坛,在行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国节能减排事业做出更大的、更积极的贡献。现诚邀各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包括参展、参与相关论坛活动、参观。组委会联系人:马赛男:18010025458(同微信)曹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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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征集主题啦!

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参与主题征集活动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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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现将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一)确定并公开年度名录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包括经最近一次核查结果确认以及上年度新投产预计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发电行业(分类代码见附件,自备电厂视同发电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对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停止排放温室气体,或经核查上两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均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现场核实确认,向其书面告知应履行的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完成时限等事项,并在确认其完成相应义务后从名录中移出。各地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名录(2023年度名录需在2023年3月10日前确定),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www.cets.org.cn)向我部报告,并通过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二)组织制订2023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组织重点排放单位,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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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第十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邀请参加第十六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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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 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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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为鼓励公共机构运用市场机制开展节能改造,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做如下解读。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公共机构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在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随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作用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保障措施不足,管理节能、行为节能、技术节能、市场手段还没有成规模、成系统推进,节能降碳任务较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努力化解制约发展的矛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节能改造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问题。2022年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服务的意见,大力推动各地引入市场机制、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同时自治区全面节约集约工作对各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迫切需要我区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各级公共机构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节能改造、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政策保障。二、《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管局等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等有关政策标准,制定本办法。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共7章27条,主要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管理、节能量认定、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作出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解释了合同能源管理及能源费用托管的概念、模式及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各项原则。(二)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单位、相关职责、节能服务公司资质条件、前期评估的能源基准、组织采购的程序规定、签订合同的要件和组织实施的详细程序。(三)规范了项目监理、竣工验收、运营保障工作,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项目维保的主体责任及合同期满后项目移交的具体要求,并对项目安全保密工作作出规定。(四)细化了项目实施当中节能量核定及调整工作程序。(五)明确了项目资金支付、结转结余有关规定。(六)强调了项目实施的纪律规定及实施期限等事项。四、《办法》查阅途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查询。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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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3年1月)

01新动态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4(2022年第4季度)节能服务产业景气度调查报告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形势,反映普遍性、潜在性问题,披露从业企业对下一季度的景气指数预测。该报告是通过对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定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所得出。现将节能服务产业2022年第4季度将景气度情况简报如下:景气指数-根据节能服务产业景气度定点联系企业负责人对当前经营情况及未来预期的判断,综合打分景气指数为114,处于较景气区间。详见新成员单位会员单位:江苏联线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江苏联线是专业从事暖通空调、楼宇智控、能源管理、科技住宅(三恒系统)、医药净化的高科技企业,迄今已服务千余家业主单位,涉及金融、芯片、数据中心、通讯、机械制造、地产、电力、医疗卫生、食品医药等行业。企业获得了“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南京市瞪羚企业”“江苏省明星企业”“AAA级信用企业”等荣誉,企业具有机电安装一级、智能化二级施工资质;通过了ISO14001\ISO9001\ISO45001认证;取得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制冷空调)等级证书A类1级、D类1级;企业拥有发明专利2项,使用新型15项。江苏联线充分发挥暖通空调专业优势,一直专注于智慧综合能源检测、管理体系的技术研究与实践,将能源消费透明化、公开化、数字化的管理需求与能源检测、诊断分析、展示、指标化管理的技术标准进行深度融合。企业集物联网技术产品、智能硬件研发和信息软件技术为一身,通过“联线科技智慧综合能源管理平台(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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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发展的中国理念和中国方案——解读《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发布了《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白皮书向国内外讲述新时代推动绿色发展的中国故事,全景式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遵循的理念、采取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展示我国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决心,体现我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谋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大国担当。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介绍了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的理念遵循,分享了推进绿色发展实践中形成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在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进程中,中国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历史经验,《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凝练分享。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色发展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提升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立足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的现实国情,既为当代发展谋,也为子孙万代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四是坚持共谋全球可持续发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伟大思想指引伟大实践。《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从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生动实践;介绍了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成就,分享了中国与世界各国携手共建美丽地球家园的努力和成效。一是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国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2012—2021年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9.4%升至15.1%。广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10年来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6%的经济增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6.4%,主要资源产出率累计提高了58%。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生态道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新时尚。二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中国加快构建和完善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绿色发展的政府治理效能,为绿色发展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提供坚实保障。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制定和修改多项绿色发展相关法律,基本建立覆盖各重点区域、各种类资源、各环境要素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将资源环境相关指标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科学构建反映资源利用、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情况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政府有力主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体制机制,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度,有效激发和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三是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定维护多边主义,积极参与打造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的全球生态治理格局。坚定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积极建设性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为《巴黎协定》达成和落实作出历史性贡献。中国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的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充分体现负责任大国的担当。积极推动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机制,帮助共建国家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增进民生福祉。推进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海洋和森林资源保护等领域双多边务实合作,携手构建清洁美丽世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伟大时代催生伟大思想,伟大思想引领伟大时代。我国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的发布,既是绿色发展理念和经验的阶段性总结,也翻开了绿色发展的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立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开创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一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高质量发展是绿色成为普遍形态的发展,需要从源头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交通运输清洁低碳转型。二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有效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园区循环发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形成全民崇尚节约的浓厚氛围。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推动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既可以拉动绿色GDP,也可以为其他产业提供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持续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产业,深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大型绿色低碳龙头企业发展,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四是健全绿色低碳政策和标准体系。绿色转型需要完善的政策保障。持续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等政策,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害成本、环境污染代价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能耗、水耗、物耗标准,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战略定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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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印发《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安排,聚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新时代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提出未来五年和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部署“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任务,是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实践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二)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具体任务,对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主题,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能源、水、粮食、土地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序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用能结构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降碳、节能、减污、扩绿,进一步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扎扎实实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三)重点推进能源节约。坚持把能源节约贯穿于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强化重点用能领域、单位、部位节能管理,着重抓好数据中心能效提升,研究探索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路径,配合做好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遴选等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供暖、制冷等用能系统设备节能改造,增强低碳、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作用,持续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碳项目申报、监管等工作,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碳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碳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四)深入推动节水护水。强化公共机构节水管理,推动落实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年度下降指标,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配合完善合同节水管理有关政策,推动更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落实黄河保护法有关规定,推动黄河流域公共机构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开展黄河流域、京津冀等缺水地区公共机构用水统计,摸清用水现状,做好精准施策。(五)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编制《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督导率先实施地区和部门全面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做好调研、评估、总结、通报、宣传等工作,适时全面推行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三、有序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六)科学做好顶层设计。有力推动《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督导各地区加快出台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编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标准。探索建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协作机制,开展区域协同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试点,高水平打造转型发展新高地。(七)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和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要求,印发《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指南》,规范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八)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宣传贯彻《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通过观摩学习、推介案例等方式,推广应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优化在京公共机构参与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经济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面向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单位,组织征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遴选发布一批优秀课题成果,做好转化推广。四、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九)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管理制度,规范创建程序和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实施动态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成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评价,组织开展“回头看”评价,公布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通报评价结果。发挥好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功能,召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举办节约型机关创建主题征文活动,总结展示阶段性工作进展成效,引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十)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指导各地区出台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作用,带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研究编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国家标准,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回收进机关、进学校,完善在京公共机构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参加全国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联合专项行动,督查《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落实情况,举办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减塑宣传活动。(十一)大力弘扬绿色低碳文化。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平台“一网两号”建设,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绿色低碳讲堂、面授培训班等教育培训活动,编写公共机构节能书籍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读本,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借助媒体力量,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云”上平台,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实现全国全年活动参与人次超1000万。五、不断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十二)完善法规标准。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积极参与节约能源法修订,启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编制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汇编。加快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任务,推动发布新修订的《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国家标准,完成《绿色学校评价导则》、《绿色医院评价导则》、《绿色场馆评价导则》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立项。(十三)强化监督考核。上线运行并推广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印发《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提升数据统计质量和效率。做好2022年度各地区公共机构、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管)高校、医院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的统计通报。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费指标管理,下达202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指标。开展“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中期评估,完成202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参与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中期评估。(十四)增强示范效能。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示范体系,建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机制,组织遴选首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启动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建成单位组织复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升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库,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推介更多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先进成熟适用解决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有效措施,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壮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高质量完成2023年和“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公共机构力量。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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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白皮书!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全文如下: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目录前言一、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四)共谋全球可持续发展二、绿色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二)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三)推动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三、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二)引导资源型产业有序发展(三)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四、绿色生产方式广泛推行(一)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三)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五、绿色生活方式渐成时尚(一)生态文明教育持续推进(二)绿色生活创建广泛开展(三)绿色产品消费日益扩大六、绿色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一)加强法治建设(二)强化监督管理(三)健全市场化机制七、携手共建美丽地球家园(一)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二)推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三)广泛开展双多边国际合作结束语前言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良好生态环境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共同的期盼。绿色发展是顺应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是用最少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发展,是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共识。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生生不息、繁衍发展,倡导“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的鲜明特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绿色成为新时代中国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广袤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民享有更多、更普惠、更可持续的绿色福祉。中国的绿色发展,为地球增添了更多“中国绿”,扩大了全球绿色版图,既造福了中国,也造福了世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定践行多边主义,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深化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为全面介绍新时代中国绿色发展理念、实践与成效,分享中国绿色发展经验,特发布本白皮书。一、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中国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更加迫切,生态环境在人民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中国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在优美生态环境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立足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的现实国情,既为当代发展谋、也为子孙万代计,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让自然财富、生态财富源源不断带来经济财富、社会财富,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三)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绿色发展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方位、革命性变革。中国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一系列关系,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约束和激励并举的制度体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四)共谋全球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只有世界各国团结合作、共同努力,携手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才能维持地球生态整体平衡,守护好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中国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向世界承诺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牵引推动绿色转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开展绿色发展双多边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二、绿色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积极健全国土空间体系,加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用途统筹和协调管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有效扩大生态环境容量,推动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快速积累,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国土是绿色发展的空间载体。中国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完成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逐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以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强化底线约束,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筑牢国家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着力防控化解生态风险,将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的县级行政区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重点,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推动自然生态系统总体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逐步增强,生态产品供给水平持续提升。(二)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中国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大力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初步建立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国努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首批5个国家公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生态重要区域国家公园创建。截至2021年底,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近万处,占国土陆域面积的17%以上,90%的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中国将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截至目前,中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巩固了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为依托的“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格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启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陆续实施三北、长江等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矿山生态修复、“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红树林保护修复等一批具有重要生态影响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面积持续增加,土地荒漠化趋势得到有效扭转。2012-2021年,中国累计完成造林9.6亿亩,防沙治沙2.78亿亩,种草改良6亿亩,新增和修复湿地1200多万亩。2021年,中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02%,森林蓄积量达到194.9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连续30多年保持“双增长”,是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土地退化“零增长”,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减少”,对全球实现2030年土地退化零增长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自2000年以来,中国始终是全球“增绿”的主力军,全球新增绿化面积中约1/4来自中国。(三)推动重点区域绿色发展中国充分发挥区域重大战略的提升引领作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实施区域重大战略,着力打造绿色发展的第一梯队,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水平整体提升。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率先突破。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交通、环境、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协同推进,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以京津冀地区为重点,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扭转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华北地下水位逐年下降的趋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围绕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构建布局合理、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样板之城”。2021年,京津冀13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1%,比2013年提升32.2个百分点,北京市大气环境治理成为全球环境治理的中国样本。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国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协调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使长江经济带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战场。发挥产业协同联动整体优势,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快区域经济绿色转型步伐。大力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长江岸线利用项目及非法矮围清理整治。2018年以来,累计腾退长江岸线162公里,滩岸复绿1213万平方米,恢复水域面积6.8万亩,长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连续两年全线达到Ⅱ类。发挥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表率作用。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依托优美风光、人文底蕴、特色产业,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打造绿色创新发展高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保护黄河作为中华民族发展的千秋大计,坚持对黄河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统筹谋划。开展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推动上中游水土流失和荒漠化防治以及下游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黄河泥沙负荷稳步下降,确保黄河安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沿黄地区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发展特色产业上积极探索,培养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生态、经济价值同步提升,让黄河成为惠民利民的生态河、幸福河。建设美丽粤港澳大湾区。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探索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促进大湾区可持续发展,使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打造生态安全、环境优美、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粤港澳大湾区。(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城乡是人们聚居活动的主要空间。中国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活动,大力推动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打造山峦层林尽染、平原蓝绿交融、城乡鸟语花香的美丽家园。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中国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推进城市建设,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持续拓展城市生态空间,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建设,大力推动城市绿化,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2012-2021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9.22%提高到42.0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1.8平方米提高到14.78平方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提高。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中国将绿色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探索乡村绿色发展新路径。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不断实现。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乡村公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乡村绿化,持续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越来越多的乡村实现水源净化、道路硬化、夜晚亮化、能源清洁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乡村风貌。广大农村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丛林掩映、果菜满园、满眼锦绣,呈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中国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显著,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由2015年的46微克/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加快推进,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显著减少,2021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到84.9%。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们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喝的水更干净、吃的食物更放心、生活的环境更优美,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变化带来的幸福和美好。三、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优化中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以强化区域协作持续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经济发展既保持了量的合理增长,也实现了质的稳步提升,开创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动力和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经济发展的含金量和含绿量显著提升。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由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80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由1.91%提高到2.44%,已接近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企业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达到76%以上。截至2021年底,中国节能环保产业有效发明专利4.9万件,新能源产业有效发明专利6万件,分别是2017年底的1.6倍、1.7倍。2011年至2020年,中国环境技术发明专利申请总量接近全球60%,是全球布局环境技术创新最积极的国家。新兴技术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支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量子通信等新兴技术加快应用,培育了智能终端、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新产品、新业态,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数字经济规模居世界第二位,“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达21%。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步伐加快,2021年,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15.1%、32.4%,较2012年分别提高5.7和4.2个百分点,“中国制造”逐步向“中国智造”转型升级。绿色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设备生产规模居世界第一,多晶硅、硅片、电池和组件占全球产量的70%以上。节能环保产业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形成了覆盖节能、节水、环保、可再生能源等各领域的绿色技术装备制造体系,绿色技术装备和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绿色装备制造成本持续下降,能源设备、节水设备、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碳排放管理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2021年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超过8万亿元。各地方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路径,都市现代农业、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精品民宿、田园综合体等生态产业新模式快速发展。(二)引导资源型产业有序发展中国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过多依赖增加资源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以环境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高耗水行业产能规模,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资源消耗量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累计退出钢铁过剩产能1.5亿吨以上、水泥过剩产能3亿吨,地条钢全部出清,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基本出清。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提高部分重点行业土地、环保、节能、节水、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运行的项目。水资源短缺和超载地区,限制新建各类开发区和高耗水项目。(三)优化产业区域布局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推动相关产业向更具发展条件和潜力的地区集中集聚,优化生产力布局,深化区域间分工协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协调协同的现代化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原材料产业合理布局。统筹煤水资源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在中西部地区规划布局了若干个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深入开展煤化工产业技术升级示范。在沿海地区高水平建设一批大型石化产业基地,推动石化行业安全、绿色、集聚、高效发展。深化各地区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依托资源环境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探索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强化东部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多类型、多机制产业分工协作,形成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通过产业转移和地区协作,在破解产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的同时,为东部发展高新产业腾出空间、促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增强了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四、绿色生产方式广泛推行中国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动能源革命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系统推进清洁生产,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一)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业、农业、服务业全链条各环节,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以节能、减排、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标准创新,全面提升传统产业绿色化水平。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持续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完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引导企业创新绿色产品设计、使用绿色低碳环保工艺和设备,优化园区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产业循环式组织、企业循环化生产。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大幅提高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造,重点领域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由2012年的24.6%提高到2021年的55.3%,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由48.8%提高到74.7%。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成绿色工厂2783家、绿色工业园区22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96家,制造业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乡村多元价值,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逐步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和轮作休耕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减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稳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全国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多措并举推进农业节水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1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8。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广种养加结合、农牧渔结合、产加销一体等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6万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有效促进了产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提升服务业绿色化水平。积极培育商贸流通绿色主体,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创建绿色商场592家。持续提升信息服务业能效水平,部分绿色数据中心已达世界领先水平。升级完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引导生产商、消费者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和可降解包装,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截至2021年底,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80.5%,全国快递包装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制定行业相关绿色标准,推动办展设施循环使用。全面实施铁路电子客票,推广电子发票应用,大幅减少票纸用量。在餐饮行业逐步淘汰一次性餐具,倡导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国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不断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大幅提升,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积极稳妥发展海上风电,积极推广城镇、农村屋顶光伏,鼓励发展乡村分散式风电。以西南地区主要河流为重点,有序推进流域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坚持创新引领,积极发展氢能源。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效消纳。截至2021年底,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14.5%升至25.5%,煤炭消费比重由2012年的68.5%降至56.0%;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0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其中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超3亿千瓦,均居世界第一。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以促进煤电清洁低碳发展为目标,开展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新增煤电机组执行更严格节能标准,发电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推动终端用能清洁化,推行天然气、电力和可再生能源等替代煤炭,积极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发展天然气热电冷联供。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行动,用不到10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30多年成品油质量升级之路,成品油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效减少了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三)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耗大、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多,是实现绿色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中国以提升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水平为基础,以优化用能结构、提高组织效率为关键,加快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让运输更加环保、出行更加低碳。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深入开展多式联运。2021年,铁路、水路货运量合计占比达到24.56%,比2012年提高3.85个百分点。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截至2021年底,已有51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75条,运营里程超过8700公里;公交专用车道从2012年的5256公里增长到2021年的18264公里。推进交通运输工具绿色转型。在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2021年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784万辆,占全球保有量的一半左右;新能源公交车达到50.89万辆,占公交车总量的71.7%;新能源出租汽车达到20.78万辆。不断推进铁路移动装备的绿色转型,铁路内燃机车占比由2012年的51%降低到2021年的36%。提升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船舶使用LNG动力和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加快老旧车船改造淘汰,2012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000多万辆,拆解改造内河船舶4.71万艘。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开展绿色公路建设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废旧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截至2021年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持续提升公路绿化水平,干线公路绿化里程达到57万公里,比2012年增加约20万公里。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电气化率从2012年的52.3%上升至2021年的73.3%。深入推进港口和公路绿色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底,主要港口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覆盖率达75%;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13374个充电桩,数量居全球第一。(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资源需求大国,中国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努力用最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让当代人过上幸福生活,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根基,为全球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推广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结构节能,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组织实施钢铁、电力、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强化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能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12年以来,中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6%的经济增长,2021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较2012年下降26.4%。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依据水资源禀赋合理确定产业和城市布局。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对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创建节水型城市,推行水效标识制度和节水产品认证,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持续下降。中国还将再生水、淡化海水、集蓄雨水、微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有效缓解了缺水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2021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2年下降45%。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城乡用地标准体系、严格各类建设用地标准管控和项目审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强化农村土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和闲置土地收回机制,盘活存量用地。2012-202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40.85%。科学利用海洋资源。严格管控围填海,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分类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制度,对海岸线实施分类保护、节约利用,严格保护无居民海岛,最大程度减少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开采,提升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累计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1101座。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开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2021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3.85亿吨。五、绿色生活方式渐成时尚绿色发展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可以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推动者。中国积极弘扬生态文明价值理念,推动全民持续提升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一)生态文明教育持续推进把强化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民植树节、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绿色发展,推进绿色生活理念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农村。把绿色发展有关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写生态环境保护读本,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河湖、土地、水、粮食等资源的基本国情教育,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文化,形成深刻的人文情怀。(二)绿色生活创建广泛开展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将绿色生活理念普及推广到衣食住行游用等方方面面。截至目前,全国7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近百所高校实现了水电能耗智能监管,109个城市高质量参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在地级以上城市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主动分类的习惯逐步形成,垃圾分类效果初步显现。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大力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光盘”行动,节约粮食蔚然成风、成效显著。(三)绿色产品消费日益扩大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用电器等节能低碳产品。实施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从2012年的1.3万辆快速提升到2021年的352万辆,自2015年起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同时,不断完善绿色产品认证采信推广机制,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实施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引导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推动绿色商场等绿色流通主体建设,鼓励推动共享经济、二手交易等新模式蓬勃发展,绿色消费品类愈加丰富,绿色消费群体持续扩大。六、绿色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推进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是关键。中国加快构建和完善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绿色发展的政府治理效能,为绿色发展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提供坚实保障。(一)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等法律,覆盖各重点区域、各种类资源、各环境要素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持续完善重点领域绿色发展标准体系,累计制修订绿色发展有关标准3000余项。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严厉查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工作合力,为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二)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推进绿色发展的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摒弃“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政绩观,将资源环境相关指标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科学构建反映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情况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制修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严格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三)健全市场化机制中国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有力主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体制机制,更好激发全社会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创新和完善节水节能、污水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实施50余项税费优惠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领域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在科学合理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形成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截至2021年末,中国本外币绿色信贷余额15.9万亿元,绿色债券存量余额超过1.1万亿元,规模均居全球前列。七、携手共建美丽地球家园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中国始终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坚定维护多边主义,积极参与打造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的全球生态治理格局,为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一)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中国坚持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定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积极建设性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为《巴黎协定》达成和落实作出历史性贡献,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时间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充分体现负责任大国的担当。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2016年起在发展中国家启动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实施了200多个应对气候变化的援外项目。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会遇到各种波折和困难,但中国始终是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派和实干家。中国将坚定不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如既往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继续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重大挑战作出中国贡献。(二)推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中国始终致力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积极推动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机制,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与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签署50多份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文件。与31个共建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与32个共建国家共同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建设“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帮助共建国家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增进民生福祉。积极帮助共建国家加强绿色人才培养,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已为120多个共建国家培训3000人次。制定实施《“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中国企业在共建国家投资建设了一批可再生能源项目,帮助共建国家建设了一批清洁能源重点工程,为所在国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广泛开展双多边国际合作中国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务实合作。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以及《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东亚峰会、中非合作论坛、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能源转型、能效提升等方面合作,牵头制定《二十国集团能效引领计划》,成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重要成果。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推动建立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与印度、巴西、南非、美国、日本、德国、法国、东盟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防治、海洋和森林资源保护等合作,推动联合国有关机构、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等国际组织在工业、农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援助、能力建设和试点项目,为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结束语中国已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共二十大擘画了中国未来发展蓝图,描绘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画卷。中国将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让绿色成为美丽中国最鲜明、最厚重、最牢靠的底色,让人民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地球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各国的共同责任。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守护好绿色地球家园,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来源:新华社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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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22〕169号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立足黄河流域不同地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按照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加快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构建高效、可持续的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二、推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黄河流域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盲目发展,对于市场已饱和的高耗能、高耗水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要对标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水平,水效对标用水定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产品、工艺或装置的建设项目。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黄河流域煤炭、石油、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延链和补链,推进产业深加工,逐步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构建适水产业布局落实“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碳排放强度控制等要求,推动重化工集约化、绿色化发展,严格控制现代煤化工产业新增产能。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推进能源资源梯级、循环利用。稳步推进黄河流域城镇人口密集区未完成大型、特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河城市和干流沿岸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入合规园区,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逐步搬迁入合规园区。推动宁夏宁东、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海西等重要能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汾渭平原化工、焦化、铸造、氧化铝等产业集群化、绿色化、园区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推动黄河流域培育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黄河流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推动黄河流域培育一批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兰州新区、西咸新区等国家级新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做精做强主导产业,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区,打造济南、青岛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打造能源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兴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黄河流域绿色低碳发展。以黄河流域中下游产业基础较强地区为重点,搭建产供需有效对接、产业上中下游协同配合、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紧密衔接的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产业体系升级和基础能力再造。(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水资源集约化利用(一)推进重点行业水效提升鼓励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集聚区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节水评估,根据水资源条件和用水实际情况,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在黄河流域大力推广高效冷却及洗涤、废水循环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鼓励黄河流域中上游企业、园区新建工业循环冷却系统优先采用空冷工艺。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推动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一批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提升水重复利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加快制修订节水管理、节水型企业、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工艺技术装备等行业标准,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根据自然条件等实际制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达标,提高用水效率。推动黄河流域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率先达标。黄河流域各省、区要依托重点行业节水评价标准,推动创建节水型企业、园区,遴选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到2025年,在黄河流域创建60家节水标杆企业、30家节水标杆园区,遴选20家水效领跑者企业、10家水效领跑者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工业用水结构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黄河流域工业企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衔接再生水标准,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用于钢铁、火电等企业生产,减少企业新水取用量。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总结推广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模式。鼓励黄河流域下游沿海地区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加大海水淡化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区根据当地苦咸水特点,采用适用的苦咸水淡化技术,因地制宜补充工业生产用水。鼓励陇东、宁东、蒙西、陕北、晋西等能源基地矿井水分级处理、分质利用。鼓励黄河流域企业、园区建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雨污分流等设施,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减少新水取用量。(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一)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工艺升级,鼓励黄河流域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对主要用能环节和用能设备进行节能化改造,有序推动技术工艺升级,利用高效换热器、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减少余热资源损失。推进实施四川短流程钢引领工程。加快烧结烟气内循环、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等技术推广。鼓励青海、宁夏等省、区发展储热熔盐和超级电容技术,培育新型电力储能装备。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遴选发布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引导黄河流域企业对标达标,提升能效水平。以黄河流域钢铁、铁合金、焦化、现代煤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帮助黄河流域企业、园区挖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改造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围绕黄河流域煤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通过流程降碳、工艺降碳、原料替代,实现生产过程降碳。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行业存量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工作。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发展绿色低碳材料,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减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资源化转化利用、封存等主动降碳路径。发挥黄河流域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等条件,有序推动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绿氢生产,加快煤炭减量替代,稳慎有序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现代煤化工产业耦合发展。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在黄河流域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地区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等替代工艺技术装备。到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提升(一)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围绕黄河流域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持续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鼓励黄河流域各省、区创建本区域的绿色制造标杆企业名单。推动黄河流域汽车、机械、电子、通信等行业龙头企业,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鼓励黄河流域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充分依托已有平台,提升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线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一批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为企业、园区提供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工厂数字化绿色提升、服务其他产业绿色化等系统解决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工业固废等综合利用推进黄河流域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赤泥、化工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进黄河流域中上游省、区偏远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处置,着力提升内蒙古、宁夏等省、区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推动下游地区加强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鼓励多措并举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聚集化、资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山西、四川、陕西等省、区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积极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高环保装备供给能力实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在黄河流域培育一批环保装备骨干企业,加大高效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力度。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针对环境治理需求和典型应用场景,组建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创新联盟,集中力量解决黄河流域环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以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为重点,引导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以及先进适用的环保治理装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一)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黄河流域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功耗。依托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在中上游内蒙古、甘肃、宁夏、成渝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基站和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3以下,积极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分行业建立黄河流域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平台,统筹绿色低碳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沿黄河省、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采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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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A与华夏银行共同主办的“绿色金融沙龙”(第10期)圆满召开

EMCA与华夏银行共同主办的“绿色金融沙龙”(第10期)圆满召开2023年1月11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和华夏银行共同主办的华夏银行绿色沙龙第十期活动在北京顺利举行,本期活动主题为“2023年绿色金融重点行业分析与展望”,邀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戴彦德、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康艳兵、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赵凯、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秘书长李永亮、以及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监事长徐际强从各自细分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对2023年的发展趋势做了分析与预测。沙龙由华夏银行绿色金融中心市场营销室经理苏楠主持。国家节能中心康艳兵副主任首先开题,紧扣“双碳战略下的绿色投资新机遇”,提出未来的绿色投资要围绕“引领能源转型革命”,实现“带动各行各业的转型”,并提出了“两个方向、三个目标、六个化、两个重点。”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监事长徐际强介绍了储能领域的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障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赵凯把循环经济产业目前的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发展预测做了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戴彦德提出,碳中和对中国是一个很大的机会,双碳是一场深刻系统的社会变革,如何落地,如何做出投资选择,需要考虑物理路线,考虑系统工程。与会嘉宾在开题会上展开热烈讨论,为沙龙活动的热点和主题积极贡献想法和思路。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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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大讲堂】围绕《北京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办法》交流研讨

节能服务大讲堂涵盖节能服务产业最新政策和资讯的解读与分享,产业发展趋势及重点问题的分析与研讨,产业发展新思路、新模式和优秀技术、优秀案例的交流与互动。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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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三十七期)暨2022节能降碳领域服务总结与探究交流会圆满举办

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三十七期)暨2022节能降碳领域服务总结与探究交流会圆满举办2023年1月6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承办的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沙龙(第三十七期)暨2022节能降碳领域服务总结与探究交流会,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在京圆满举办!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孙小亮致欢迎词。孙秘书长首先感谢所有与会嘉宾对本次沙龙活动的大力支持。接着,他分别从节能产业景气度指数、节能降碳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降碳项目的开展、双碳人才的培养以及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在节能降碳中发挥的作用五个方面进行讲解。孙秘书长提到2023年我们要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节能行业的发展,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最后他希望本次沙龙活动可以圆满完成,线上线下的与会者都能有所收获,也祝愿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万事顺遂。EMCA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晓震就《2022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现状分析》为主题进行分享。李主任首先介绍了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的变化,她指出合同能源管理法律服务的变化实质上反映了节能降碳行业的变化,包括节能服务市场趋势以及发展变化、不同模式,项目操作的差异以及法律服务需求、方式、要求。接着李主任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合同能源管理民事纠纷的特点。随后李主任结合她实践经验着重讲解了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下项目纠纷新特点。她表示,在政策扶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发展背景之下,未来能源费用托管的节能模式规模也将越来越大,如何避免在此种模式下产生法律纠纷是未来节能公司与用能单位重点考虑的方向。北京华通三可节能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暖通空调学会供暖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能源学会专家委员会新能源专家组委员王侃宏就《公共机构参与碳交易途径探讨》为主题进行分享。王总首先就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碳进行了总的概述。他指出在现行政策扶持下,未来公共机构领域的节能降碳事业前景一定会越来越广阔。其次王总介绍了碳排放交易制度和碳市场,包括国内外的碳排放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三种形式、碳市场配额以及CCER抵消等。接着王总讲述了建筑领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最后王总就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指南展开讲述。上海云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高技术企业发展评价中心、中国低碳行动联盟双碳特聘专家王恩丞就《近零碳园区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进行分享。王总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工业园区节能降耗解决方案以及AIOT云平台涉及的九项关键技术,他表示,通过对这些技术的应用可以很好的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然后王总讲述了碳中和园区未来生态城的模式以及实现方法。接着王总讲解了对应的参考案例。最后王总讲述了四种实现节能降耗的合作模式。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雷就《双碳背景下法律服务市场的新机遇》展开分享。王律师首先就双碳的提出背景进行阐述,并且总结十四、五期间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呈现的的特点为低碳化、多元化、多极化、智能化。她指出在现行政策支持以及清洁能源市场活跃的前提下,双碳法律服务可以是律师今后服务的蓝海,前景广阔,大有可为。王律师接下来介绍了清洁能源方面的法律服务业务。她强调现在清洁能源方面的法律服务类型多元,主体多样,包括双碳合规管理服务、碳金融产品法律服务、对违背双碳制度的环境侵权类公益性诉讼、与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专业法律服务等。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拥军以《拓展节能减碳业务,如何准确把握和定位》为主题进行分享。何律师首先讲述了其与EMCA与诸葛七律平台的不解之缘。他表示,EMCA为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引领全国节能服务产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诸葛七律平台作为走行业专业化路线的法律服务平台,链接全国法律服务,推动了法律行业专业化的发展。其次,何律师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提出了自己对节能减碳的理解和把握。最后,何律师讲述了业务发展和认识体会。他强调要提高认识站位、找准关键节点、提前完善布局,只有这样才能拓展业务,推动自身的发展。何律师的发言获得了与会嘉宾的一致认同。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部主任王文静发表了参会感言。王主任表示,诸葛七律为链接全国法律服务提供了交流平台,未来他将代表诸葛七律平台寻求与全国各地律师建立合作。他讲到,合作共赢一直是诸葛七律平台努力实现的目标,他希望各地律师可以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为建设行业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EMCA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石慧杰做总结发言。石主任表示感谢所有线上线下的与会嘉宾的参与。石主任向大家介绍了诸葛七律法律服务平台,诸葛七律平台通过“法律+互联网”的模式与全国各地律师建立合作关系,推动法律服务的创新型变革与发展。微信号|emca20031230欢迎关注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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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4(2022年第4季度)

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4(2022年第4季度)节能服务产业景气度调查报告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形势,反映普遍性、潜在性问题,披露从业企业对下一季度的景气指数预测。该报告是通过对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定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所得出。现将节能服务产业2022年第4季度将景气度情况简报如下:一、景气指数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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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24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走在前、开新局”为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龙头作用,确保全省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20年下降14.5%、20.5%,为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三、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1.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统筹推动太阳能、风能、核能等开发利用,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建设试点示范,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加快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建设。大力推进风电开发。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围绕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全力推进海阳、荣成等核电厂址开发。加快推进核能供热、海水淡化等综合利用。探索推动核能小堆供热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加强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促进完善制氢、储(运)氢、输氢、加氢、用氢全产业链氢能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清洁能源。统筹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多元化发展。到2030年,光伏发电、风电、核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9500万千瓦、4500万千瓦、1000万千瓦和50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2.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燃煤机组,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实施机组对标行动,加快煤电机组节能技改,挖掘余热利用潜力,不断降低供电标准煤耗。大幅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3.有序引导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加快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统筹沿海LNG接收站、陆上天然气入鲁通道建设,推进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城市调峰设施和LNG储配库、LNG罐式集装箱及配套堆场建设,构建“一网双环”输气格局。实施燃气发电示范工程,适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产项目。稳妥拓展城镇燃气、天然气发电和工业燃料等领域,有序推动交通用气发展,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民生用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到2030年,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450亿立方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全面推进“外电入鲁”提质增效。按照“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加快电源输出地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提升既有通道送电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加快陇东至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建设,配套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火储一体化电源基地,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适时启动第四条特高压直流通道论证建设。到2030年,接纳省外电量达到20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达到35%。(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建立健全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布局建设抽水蓄能,积极推动储电、相变材料储热等储能方式规模化示范,全面提升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的应用水平。到2030年,新型储能设施、抽水蓄能装机规模均达到1000万千瓦,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750万千瓦左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总抓手,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主要行业碳排放有序达峰。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退出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建立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工业体系。实施节能降碳行动,严格能效约束,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提高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的园区集聚水平,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着力提高工业园区绿色化水平。积极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绿色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建设“日临”“莱泰”两大钢铁产业基地,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产能实现应退尽退,提升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促进工艺流程结构转型和清洁能源替代,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探索开展氢冶金等试点示范。到2025年,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力争达到70%。(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电解铝、氧化铝产能,严控电解铜产能。鼓励发展再生铝、再生铜等有色金属产业,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比例。推广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升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碳排放持续下降。到2025年,电解铝吨铝电耗争取下降至12500千瓦时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推广节能技术设备,提升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水平,深挖节能增效空间。到2025年,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格执行炼化产业产能置换比例,确保全省炼油产能只减不增。严格项目准入,稳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推进炼化一体化发展。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加快石化、煤化等行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强化环保、质量、技术、节能、安全标准引领,按照“四个区分”的要求,加快存量项目分类处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尽快改造提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新建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从源头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碳水平。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加快实施节能低碳技术改造。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实施低碳计量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技术、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能源局)2.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聚集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国际先进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测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统筹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既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提高设施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工程。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完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深入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健全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适用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新增绿色建筑5亿平方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推广清洁能源和跨区域供热体系,推动清洁取暖与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4.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攻坚行动,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科学制定交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1.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动铁路向重要货源地延伸。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公路与铁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共用线位。推进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适宜河段复航。加快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建设,提升绿色建设施工水平,推动老旧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持续完善充电桩、LNG加注站、加氢站等设施。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推广零碳服务区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2.深入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引导大宗货物采用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运输方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出行比例,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创新。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达到70%以上,全省80%以上的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3.促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各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在济南、青岛、潍坊、济宁、聊城、滨州等市推进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的运行。发展智能交通,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实施港口岸电改造工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营运车辆、船舶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降低10%、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1.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促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完善省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技术,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2亿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3.扎实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4.健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回收”应用平台,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废钢、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再生资源产品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1.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发挥科研机构作用,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鼓励相关设施、数据、检测等资源开发共享。成立山东省绿色技术银行,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打造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成立山东能源科技创新联盟,举办能源科技高端论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评估体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2.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支持科研单位在气候变化成因、生态系统碳汇、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基础材料研究。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绿色技术创新活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3.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实行“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磁悬浮冷媒压缩机、CCUS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攻克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技术短板。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更新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开展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发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一体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对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支持中央驻鲁高校和省属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海洋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实施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策略。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大力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开展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鲁中南和鲁东山地丘陵区两大生态屏障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通过退养还滩、生态补水等措施,修复退化湿地,增强固碳能力。到203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3.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推进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全省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家底调查,完善海洋碳汇监测系统。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海洋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实现路径,推动海洋碳汇开发利用。(责任单位: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4.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推动山东省林业碳汇交易。建设海洋碳汇领域院士工作站、海洋负排放研究中心、黄渤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碳汇技术研究。(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5.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和渔船推广应用,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大力推进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和增汇型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整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畜牧局)(九)全民绿色低碳工程。着力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民众自觉参与美丽中国建设。1.提高全民节能低碳意识。加强资源能源环境国情宣传,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深入实施节能减排降碳全民行动,办好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2.推广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推动低碳进商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继续推广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减碳主动性,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鼓励重点领域用能单位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低碳对外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1.加快发展绿色贸易。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和技术贸易。落实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出口规模。积极扩大绿色产品和技术进口比例,发挥正向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全面融入绿色低碳产业链。全面研究并有力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规则。(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在国家确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框架下,积极开展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气候变化、海洋和森林资源保护等相关国际合作。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烟台市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论坛。(责任单位:省委外办、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四、政策保障(一)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覆盖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碳汇核算体系,定期开展森林、海洋、岩溶、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二)强化经济政策支持。统筹资金加大对相关领域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强化财政激励、税收引导功能,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产能出清的企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整合发挥现有绿色发展方向基金作用。支持实体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上市等方式融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发展。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探索建立集融资服务、披露核查、评价评级、政策集成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三)建立市场化机制。积极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碳汇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完善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清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优惠电价。全面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热量收费,完善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五)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区域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试点地区和园区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人民政府)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全省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由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建立政策体系、开展重大工程。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年度,明确推进措施,扎实抓好落地落实。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市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按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市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议通过后,由各市印发实施。(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三)严格监督评价。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纳入16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市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责任单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19日印发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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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22〕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现将编制的《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参照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2年12月13日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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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机制,增强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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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支持低碳技术应用和推广,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我部组织征集并筛选出一批先进低碳技术,编制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包括6类共35项低碳技术,现印发给你们。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四批)技术简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2月19日来源:生态环境部近期活动●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关于征集“20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节能服务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求《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顺利召开●节能服务产业景气指数:115(2022年第3季度)●节能服务产业动态(2022年9月)●全国性团体标准《绿色能源站建设及运维服务评价规范》(T/CECA-G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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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提出,中国节能协会归口的《安全高效压缩空气能源供应规范》(计划编号:TB-20220068)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组织审阅并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1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EMCA秘书处。联系人:陆天一、王珏旻电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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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大讲堂】《中央空调节能三部曲》

节能服务大讲堂涵盖节能服务产业最新政策和资讯的解读与分享,产业发展趋势及重点问题的分析与研讨,产业发展新思路、新模式和优秀技术、优秀案例的交流与互动。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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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2月16日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为推动本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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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

《回望2022》会员单位亮点征集通知《回望》是EMCA编印的节能服务产业权威宣传册,是对年度节能服务产业工作的总结和回顾,每年在节能服务产业年度峰会前推出,并在产业内广泛发放。《回望》是企业展示风采、树立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宣传综合实力的重要平台。《回望2022》的重点是EMCA会员企业年度发展亮点,包括企业重大项目突破,重大技术创新,金融创新,重要奖项等。EMCA进行广泛征集后,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示例为了充分展示2022年节能服务企业取得的成绩,现向EMCA会员单位征集2022年企业发展的亮点,相关要求如下:1.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