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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八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高级研修班

2017-07-18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招生简章

  


  一、课程宗旨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传统、最基本的职能,它是律师职业的标志,更是律师职业的基础。凡谈及律师,人们立刻就会联想到刑事辩护律师,而律师中为人们所记忆、所称道的也大多都是刑事辩护律师。

人大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刑辩业务技能的平台,也是学员与学者、大家、司法实务专家、知名律师交流的场所;也是刑辩技术论辩、实践的基地。在这里,学员除了课程学习、培训外,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学者、专家、律师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去领略大家的风范、去学习他们的智慧。同时,律师学院也将以其强大的人文力量为学员事业扬帆保驾护航。

本期研修班主要在总结前七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日前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归纳、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探索新的辩护技巧,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本期刑辩班根据实际情况,在课程设计和师资配备方面进行了重要改革,更加强调对于刑辩律师业务技能提高的培训,注重解决学员在刑辩实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模拟法庭继续精彩。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本次课程侧重于实务操作和刑辩技能提高,授课老师均为来自于刑事辩护和刑事司法实务一线的知名专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次课程专题:司法鉴定在刑事辩护中的实务运用,将由授课老师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

以下是部分授课老师:

钱列阳: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昌钰:刑事鉴识专家、美国康涅狄格州科学咨询中心的名誉主席(Chief Emeritus for Scientific Services)、康州纽海文大学终身教授、纽黑文大学法医学全职教授

Daniel J.Curran 美国代顿大学荣誉退任校长、中国研究员亚洲事务总监,宾夕法尼亚大学福克斯领导力中心高级研究员

张惠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刘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 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处长

薛火根: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曹春风: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品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此外,本次研修班还邀请了来自司法机关的实务专家讲解实务技能。以上老师均已接受邀请参与授课。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如有的老师不能参加,律师学院将协调其他实务专家参加。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200名,以缴费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四、教学时间

(一)开课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至17日(星期日),实际授课7天;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的结业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八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第八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证,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 7000 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八、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以收到报名表时间为准;

(2)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然后发送至邮箱:,律师学院后续将发送报名确认函给学员,请学员按照授课确认函上注明的方式缴费;

缴费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中国人民大学将于您报名成功后3日内,发送付费邮件,请凭邮件中的支付码,登陆http://fee.ruc.edu.cn/pay.html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学员姓名+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邮件至lawyerstudy@126.com。

(3)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本次研修班以缴费先后顺序确定座位顺序,课程期间座位固定;缴费后请讲汇款凭证等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本次研修班缴费后不予退费,缴费后座位保留,因事无法参加的学员可另行派员参加学习。

2、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开课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现场报名,现场缴费。报名前请电话联系学院老师,确认可以报名之后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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