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的“检察官”,生活里的诈骗犯!他居然在咱温岭骗了这么多人……
俗话说:“谎话说多了,有时自己也会觉得是真的。”
今年29岁的叶某,就在编“童话”的路上,越走越远。他冒充检察官,遇人就介绍自己是检察官,甚至在他内心深处,都觉得自己真的成了检察官。
叶某,29岁,仙居人,大专文化。
2010年,其因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等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让我们一起看看,叶某是怎么一步一步走进自己编织的“童话”里出不来的……
套路一:“检察官”建了小区微信群
叶某在我市一高档小区租了房子,并建了小区的微信群,很多小区业主加了进去。很多业主也都相信,叶某是检察院的。业主杨先生就是这样认识叶某的。
杨先生说,叶某经常叫他一起去小区楼下跑步健身,带他去过家里(叶某自称房子是自己的),还带他一起吃过饭,饭桌上的人也都认为叶某是检察院的。
2015年10月下旬,叶某称去路桥办事,杨先生也要去路桥,就开车带了叶某。到了路桥后,叶某称要给妻子买手机,杨先生跟着一起去。买手机时,叶某称钱没带够,叫杨先生帮他垫付,当晚就还。杨先生帮忙垫付了4000元,不过这笔钱,叶某一直拖着。到了年底,叶某才还了1000元。
其实,这套房子是叶某在2015年8月向房东租的,月租5200元。叶某为拖延缴清房租,称等发了年终奖再给房东。房东说,叶某当时自称是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
两个月后,叶某将房子挂到网上出租,有一租客看中房子,双方约定月租5800元,并签了协议。租客说,叶某自称是椒江区人民检察院的。
叶某让租客将一年的房租,打到了房东的账户上。之后,叶某又以多打款项为由,让房东“退”了1.78万元。
没多久,房东发现了新房客,这事东窗事发。
套路二:做一个嚣张的“检察官”
何先生在市区开了一家宠物诊所。2016年1月,一名男子带了一条难产的土狗过来,何先生检查后,发现狗已经奄奄一息。
何先生对男子说,如果不做手术,狗肯定活不了,但做手术的话风险很大,要男子自己承担。男子同意承担风险,并签了字:叶某。
手术后,狗还是死了。叶某来到诊所,要求何先生赔钱。何先生不肯,叶某亮出一张证件,说自己是检察院的。
何先生说,叶某态度非常嚣张,仗着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有恃无恐,说要把诊所告倒。
当时,高女士恰好也在诊所,叶某的行为让她觉得很气愤。高女士说,怎么在检察院上班的人会这么不讲道理?他已经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第二天,高女士到市人民检察院一打听,发现根本没叶某这个人。
不久后,叶某用政府网短号给市畜牧局的工作人员林先生打电话。林先生在开会,没接,叶某又发了短信。短信中,叶某自称是检察官王鸣(化名),他的狗被诊所医死了,要求调解。
之后,林先生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何先生说,他不想再和叶某纠缠,赔给了对方2000元。调解后,双方签字。有一个细节何先生没注意到,叶某签字时,写的是“王鸣”。
套路三:更改户籍信息
很多人知道叶某的“检察官”身份,不过叶某的名字,有时是本名叶某,有时是化名叶某某,有时是王鸣。市人民检察院,确实有位叫王鸣的检察官。
除了冒充检察官,叶某还冒充过滨海镇中心小学的在编教师。去年年初,叶某到城北街道一家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信用卡申请者需要在我市有稳定工作,还得提供单位收入证明。
叶某提供的收入证明上写着:叶某,事业编制员工,现任职是三年级数学、音乐科目教师,年收入为7万元。落款为滨海镇中心小学,公章上也是滨海镇中心小学,日期为2016年1月21日。
几个月后,叶某领到了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不过,这张信用卡叶某一直未使用。
去年3月,叶某来到仙居老家的派出所更改户籍信息。理由是,他本来是滨海小学的教师,目前已考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上班了。经办的户籍民警称,叶某还提供了一张检察院的工作证,外面的壳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张照片,上面的职务写的是助理检察官。
户籍民警信以为真,帮叶某在网上改了职业和服务处所。
天道好轮回,善恶终有报。
叶某在套路了这么多人后,终被现实套路了一把。
戏剧化的被捕过程
他是在市人民检察院被抓的。
叶某的微信好友有很多,他的“检察工作”朋友圈被很多人看到。2016年6月27日,市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官听椒江的同事说起这事,以为是王鸣发的朋友圈,但王鸣说没这个事情,也没在意。
当时,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微信云试卷有奖活动,去年6月29日公布中奖名单。中奖名单中,有个叫“王鸣”的,情况和椒江的检察官说的差不多。于是,市人民检察院通知“王鸣”来领奖,核实一下情况。
第二天下午,“王鸣”过来领奖,检察院工作人员和他核实微信情况时,他表现很慌张,最后事情败露了,还跪地求饶。工作人员发现情况不对后,通知法警将“王鸣”控制住,之后报警。随即,公安机关对叶某开展调查。
为什么要冒充“检察官”?
叶某称,他之前犯案,接受检察官审讯时,发现检察官很有威严,怕自己坐过牢会被别人看不起,所以才冒充检察官。
叶某冒充检察官,真的很进入角色。他的朋友圈里,经常发检察工作的照片,甚至还发出加班的感叹。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公示,叶某也会留意,了解新进了哪些人员。
此外,叶某还通过微信等,以检察官身份广交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并经常和他们聚餐,以便认识新朋友。
日前,市人民法院对叶某作出判决:
叶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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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温岭日报记者 赵云 通讯员 李洁 葛象慧
图片丨网络
编辑丨庄晨高娃
校对 | 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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