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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火”上身!大溪一村民这个举动后果严重,毁掉了150多亩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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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溪镇新南岙村墩头山
发生山林火灾,
系68岁的杨某在山脚烧杂草,
起风后火势失控,蔓延成灾。
山脚有几株杨梅,我想把杂草烧除,顺便可种菜。一开始火就烧在山园里,起先没有风,后来风大起来,火呼呼烧上去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勘查,
本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0.5公顷,
相当于150多亩,已触及刑法。
目前,杨某因涉嫌失火罪
被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小科普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以前主要是烧“地堑”(又称烧草灰)引起火灾——山上种农作物,烧“地堑”就是山上草长起来很多,割掉堆起来烧成灰,当肥料特别好。
本次山火就是烧“地堑”引发,
此类火灾我市比较多发,
希望群众高度注意,以此为诫。
此外,春节、元宵临近,
提醒大家进入山林景区游玩时,
不在林区吸烟、玩火!
不带打火机、火柴及易燃易爆品进山!
不在山林中烧香烛、烧纸钱、放鞭炮!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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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梁如宁 通讯员|朱旭文
航拍视频|市公安局大溪派出所
部分图片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
编辑|江欣雅 审核|王妙德 校对|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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