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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涛:环保公司靠PPP迎治霾万亿市场?不要那么扯!

文章导读


薛涛认为在这个领域所利用的PPP一定不是在主战场,这个领域的付费主体是工业排污企业,本身就不属于PPP应该覆盖的范围:凡是在工业点源治污领域以PPP为幌子,由政府强迫工业企业接受PPP签约另一方的环保企业的第三方治理服务,都涉及公权滥用违规执法之嫌,而上市公司如果以此为题材发布公告炒作,则更是有欺骗股民之嫌。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薛涛


近日,接到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电话,说看到某些新闻,谈到治理雾霾市场巨大万亿商机,地方政府缺钱,PPP应该挑起重任,包括某些上市公司或者行研也积极鼓吹采用PPP模式大举进入大气治理领域商机无限云云。记者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却不由愤慨起来。

 

在第二轮更严重的大雾霾史无前例的跨年锁住长达6日而且还有4、5日才能解脱,而雾霾面积甚至达到万平方公里“举世瞩目”,供给侧改革正在攻坚,国家转型发展面临挑战之时,我们需要的是科学和理性,需要的是务实和坚持,事关百姓健康大计,事关国家可持续发展,用这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误导股民、误导行业、误导政府,背后不但是浮躁,更有利用资本市场逐利的动机。

 

当前,中央政府直面大气污染的现状的态度和科学的分析值得信赖:总体来看,华北地区的雾霾,异地污染输送和本地排放的比例关系,工业超标排放、机动车污染和冬季散煤等几个要素居前的分析是科学的,一些朋友圈的谣言切不可盲目信之,而听谣传谣或许是为了回避每个人自身的责任,这里不再赘述,具体可以看文末后的一些正本清源的链接。

 

对于大气污染和华北的雾霾,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予以大力的支持。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共需1.84万亿元,与之前预计的1.7万亿元相比增加了8%。全国优化能源结构、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的投资需求分别为2844亿元、14067.66亿元、915.44亿元和615.72亿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分别需要2490.29亿元、2384.69亿元与903.58亿元。京津冀正在建立结对合作机制,2015年,北京支持廊坊、保定大气污染治理资金4.6亿元,专项用于燃煤污染治理。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拿出巨额资金进行投入。中央设立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从最初2013年的50亿元一步步发展至2014年的98亿元和2015年的106亿元。北京市在2013年、2014年分别出资28亿元和62亿元,并表态预计到2017年将共耗资7600亿元用于空气污染的防治。

 

由上可以看到,大气治理所需资金巨大,给中央地方政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面对资金缺口,是否可以就这么武断地说可以用PPP来解决,是个很大的问题。PPP领域是个涉及社会、经济、法制、政府治理、技术等多方面的很复杂的系统工程,笔者一直对其过快推进过于粗放表示担忧,更觉得现在社会上一说就是”缺钱就P,一P就灵”的浮躁言论深恶痛绝。 

 

笼统而言,大气治理分为两类,一类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主要在像汽车类的移动源的尾气治理、餐厅烧烤、秸秆燃烧等分散源的治理等方面,这些绝大部分都不是环保公司可以参与的,最多在餐厅油烟方面出售点设备,金额很小且与PPP无关。同时,这类社会管理方面的事宜,主要部分并不适合采用PPP模式,边角方面也许有少许机会:比如通过PPP方式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取决于是否有基础设施投资)为政府提供路面上行驶的汽车尾气的监测服务,或者秸秆发电项目,这部分投资与上述范围所涉及的实际投资需求相比也是九牛一毛。此外,在城市供暖中(包括城乡结合部散煤取暖)实现升级甚至能源替代,也是治霾的重要部分之一,投资不小,适宜采用PPP模式,可惜这方面跟环保公司却又挂不上关系。

 

另一类是工业排污的治理,这部分的市场需求较大,是环保企业的主战场,包括脱硫脱硝和VOCs治理等。包括一些新增环保设施安装和升级改造,但也包括饱受诟病的企业违规超标排放、已安装的环保设施未达标运行等较为普遍的问题,环保部明年全面推行的达标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而面临着诸多落后产能无法负担环境成本,是当前河北地区环境治理拉锯战的主要原因,环境治理本身与地区间发展的不均衡和产业升级面临的困难相冲突,这是另一个范畴讨论的问题。这个领域所需要的资金巨大,不简单就能够对应环保企业的市场机会,相反是落后产能无法承受环保之重,维持或补偿地方经济免于崩溃所需的资金量才是一个天文数字。目前工业治污的企业面临营业额虚增欠款陡增的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就是这个情况的反映。

 

在这个领域所利用的PPP一定不是在主战场,这个领域的付费主体是工业排污企业,本身就不属于PPP应该覆盖的范围:凡是在工业点源治污领域以PPP为幌子,由政府强迫工业企业接受PPP签约另一方的环保企业的第三方治理服务,都涉及公权滥用违规执法之嫌,而上市公司如果以此为题材发布公告炒作,则更是有欺骗股民之嫌

 

之前,有上市公司先河环保2015年9月河北雄县的所谓大气VOCs治理的18亿人民币的PPP项目的公告,笔者曾在一年多前具体分析过此公告实际落地可能性存疑,具体可以参见此处给出的链接(见文末),而这样的说法近期竟然再次游走在报端,这样不符合实际的炒作竟然可以长命到一年以上。如果这样的PPP项目大部分真的能够落地,那么政府一定是不当执法,如果这样的项目不能大部分落地,则中国的股民真是可怜。

 

VOCs治理领域可以有很小比例的PPP的项目存在,比如监测服务(还是一样,如果只是涉及仪表那么应该算非PPP的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监测,如果涉及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则可以算是PPP),比如城市中对分散的VOCs治理所使用的活性炭回收和循环利用再生,政府可以用PPP方式交给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处理站来统一处置。但是这些和VOCs治理的总体花费来比都是九牛一毛。

 

类似的,近期某报报道中将河北廊坊租赁“三脱”(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工程认为是PPP应用在大气领域的PPP案例,也是乱弹琴。虽然没有详细的细节描述,三脱项目的付费主体当然是发电企业,政府有何权力使用纳税人的资金来租赁设施?如果是企业付费,那么和PPP何干,政府凭什么代替工业企业强迫租赁某一家的三脱设备?更何况即便是应该由政府付费的公共服务,采用租赁这种模式应该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本来就搭不上关系。此外,现在也有讨论, 如果政府有工业治污补贴,是不是就可以做成PPP,我个人对此保持高度警觉,政府的补贴应该针对治理效果补助工业企业,做成ppp强迫工业企业购买某一家环保企业的治理服务有很大的官商勾结的腐败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该报中提到的另两个案例倒是符合PPP的要求,都讲得是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方面,包括廊坊和苏州。没有详细资料,但是从字面判断,应该是供暖设施的升级。由于供暖属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在这个方面引进社会资本来承担锅炉的改造资金并负责供暖服务运营,依据PPP的特许经营制度向用户收费,也可以存在政府补贴来保证供暖服务的公益性。这样的项目是可以和大气治理搭个边的。大家也可以看到,这个领域之虽然能称为PPP,它和工业点源的污染治理挂不上干系,也和环保公司几乎没啥关系。

 

说到此处,看着报纸上某些金融机构、企业甚至专家人士所鼓吹的大气治理的万亿PPP梦,我不由想起来张维迎老师的一句话,“语言腐败也是一种腐败”,点了点头,随后忍不住将进门清洗雾霾污染后那一盆浓浓的洗脸水,向这盘虚火泼将下去。


注:以下部分节选自 21世纪经济报道《治霾经济账:重霾区近70万平方公里,千亿投入仍未解决问题》,采访薛涛、金永祥谈大气ppp的报道部分内容。作者:危昱萍、定军、饶守春。









链接先河环保VOCs18亿PPP项目上市公司公告的四大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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