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来袭!专家解读防治攻坚战要突破哪些障碍
文章导读
应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工具作用,例如,完善税收价格政策,将VOCs整体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管范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专税专用,扩大含VOCs产品消费税征收范围。此外,应加大财政资金治理支持力度,地方利用专项资金、扩大绿色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日前,有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臭氧浓度同比上升6.5%,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臭氧对空气优良天数的影响已经仅次于PM2.5,专家称,与臭氧污染密切相关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迫在眉睫。
资料图:某公司废气收集装置
臭氧污染有多严重?
11月3日,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环境记协主办的“开展监督帮扶,减少VOCs排放”第八期环境茶座会在北京举行。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督察专员李天威在会上介绍说,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臭氧浓度同比上升6.5%,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导致全国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损失2.3个百分点。
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已超过PM2.5。
“臭氧浓度上升逐渐成为仅次于PM2.5的影响优良天数的重要因素。”李天威说。
究竟什么是臭氧污染?它是如何形成的呢?
事实上,在大气平流层,紫外线辐射会打断氧分子两个氧原子之间的化学键,由于氧原子不稳定性极强,剩下的一个氧原子会与另一个氧分子结合,就形成了臭氧——完完全全的“天然”产物。
而到了对流层,除部分从平流层到对流层“漫游”的臭氧,以及森林植被生物贡献的臭氧外,绝大部分臭氧是“人造的二次转化产物”,如氮氧化物NOx、VOCs等,它们是经过复杂光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当日臭氧浓度最大8小时均值超过每立方米160微克,即成为臭氧污染。
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会上介绍说,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共同作用,形成臭氧,也是PM2.5形成的前体物之一,是当前中国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对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影响。
VOCs排放主要出现在企业原辅材料生产过程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
“VOCs污染控制起步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和PM2.5颗粒物都要晚很多。目前VOCs排放量仍很大,必须尽快与氮氧化物同步治理,以遏制臭氧多发态势。”马军强调。
资料图:大气移动综合监测车
专家:盯紧重点领域和管控对象
近年来,VOCs治理已经受到国家高度重视。
此前,生态环境部就专门发布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另外,生态环境部还对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95城市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攻坚行动。并于今年7月中旬启动监督帮扶,已向79个臭氧污染较重城市,派出624个工作组2039人,检查企业6.7万家,帮助地方发现1.9万家企业涉VOCs环境问题6.5万个。
数据显示,今年7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重点区域臭氧浓度显著降低,臭氧超标天数明显减少,未出现明显、大范围区域性臭氧污染过程。
“工作中也暴露出监督管理基础薄弱、能力不足在基层愈加明显等问题。”李天威在会上强调。
他分析说,目前,各地尚未建立准确实用的VOCs企业污染源清单;第三方检测市场混乱,缺乏监管;执法能力不足,很多地方的走航车、红外摄像机等装备配备率低,且因无专业使用人员而闲置。
他还建议,应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工具作用,例如,完善税收价格政策,将VOCs整体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管范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专税专用,扩大含VOCs产品消费税征收范围。此外,应加大财政资金治理支持力度,地方利用专项资金、扩大绿色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马军强调,作为今后中国废气治理领域的重中之重,需总结前期治理中的经验,完善治理技术路线,提升设备水平和治理效果,盯紧重点领域和重点管控对象,全面加强对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VOCs物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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