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标准!天津发布《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文章导读
近日,中国大气网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对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钢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等要求。钢铁企业排放的其他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近日,中国大气网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关于对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钢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等要求。钢铁企业排放的其他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详情如下:
关于对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天津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指导钢铁行业持续减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黄荣霞;
联系电话:022-87671549;
传真:022-8767156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
1.《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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