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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发文:符合9种情况之一被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文章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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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


全文如下:






本文编辑:汪茵

统筹: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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