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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即查!快递包裹里的加特林、梦幻水母……


9月9日,长沙县黄花镇应急事务中心接到黄花镇百世快运物流园报告,在开箱验视中发现快递包裹中有加特林、梦幻水母等儿童烟花。

接到报告后,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迅速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黄花镇应急事务中心、派出所、黄花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查处。经过工作人员现场逐一开箱检查,发现有加特林、梦幻水母等儿童烟花68箱。县应急局迅速对接县治安大队,安排民爆公司专用车辆将68箱烟花爆竹转移到县民爆仓库。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释法

邮寄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法治提醒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极有可能引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人员财产巨大损失。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正规零售店购买,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轻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或者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上述行为如跨市州、涉中央驻湘和省属企业的,可拨打省安委办0731-89751143(工作时间)电话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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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沙应急管理

编辑: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宣传教育处、信息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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