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两张“受理回执”!黄浦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方面迈出第一步
2月16日上午,区人社局收到一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该保函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保函金额为1,200,000元(壹佰贰拾万元整),有了这份保函,参与黄浦区广场社区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就有了全工期的工资保障。当天下午,区人社局又收到一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保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电子保险单”,该保单将为某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的足额支付提供20万元的保障。
一天之内,区人社局开出两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受理回执”,意味着黄浦区在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方面不仅迈出第一步,而且是多样化的一步——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选择“农民工工资保证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或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等合适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方式,既能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能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实现“双赢”。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以2020年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为标志,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综合治理策略,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政策。2022年,上海市人社局、住建委等6个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可以采用在银行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储的方式,也可以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等保险产品替代。
以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保险为例。被保险人为投保工程项目中依法招用且依法裁定的农民工,项目一旦发生欠薪,经人社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由人社部门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后,保险公司将第一时间承担代偿责任,为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该模式具有费用成本低、覆盖范围广、服务效率高等优势,能有效盘活企业现金流、切实减轻行业负担,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平稳运行、发挥辅助社会治理作用的积极举措和有效手段。
本市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以来,黄浦区人社局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起“执法员—项目经理”点对点工作模式,通过集中培训、重点指导、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并督促各项目单位及时存储工资保证金。同时,主动与入围的本市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对接,积极为后续各项目单位及时办理存储工资保证金提供服务。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集中执法,对经督促仍未履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单位,纳入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地落实,切实为参与黄浦建设的企业和农民工保驾护航。
记者 / 宋梅
编辑 / 陈露露
图片 / 区人社局
通讯员 / 卢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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