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丨“星芯的孩子”书画梦想千人培养计划启动,拿起画笔参与吧!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孩子,
被叫作“星星的孩子”。
他们的世界,似乎难以靠近,
但如果你走近,并悉心倾听,
你会讶异于他们身上各自不同的天赋和潜力。
今年的4月2日将迎来第16个“世界孤独症意识日”,上海太保蓝公益基金会发起“星芯的孩子”书画梦想千人培养计划,借由书画的魅力,为“蒙尘的星星”擦去尘埃,让大众了解“星星的孩子”也有梦想、也能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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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梦想千人公益培养计划
“梦想书画包”
每一位参加书画作品征集且入围千人作品的孩子都将获得由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精心设计制作的“梦想书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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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梦想千人公益培养计划
“梦想书画公益展”
对入围的千人作品,由专家评选出100幅优秀作品,4月2日起在上海黄浦江畔滨江展厅展出。后续,还将在长三角地区、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办公楼宇等进行巡展,通过作品架起孤独症孩子与社会大众心灵沟通的桥梁,让社会大众更加贴近了解“星星的孩子”。
评审专家
朱明德 画家,中国美协理事,中国书协会员,中国书画家研究会副会长,安徽芜湖市人民政府文化顾问。
张伟舫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上海市黄浦区书法家协会主席。
王利人 上海市美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学高级教师,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陶丽云 上海市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上海书画院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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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梦想千人公益培养计划
“梦想书画册”
凡入选参展的100幅优秀作品均收录于“梦想书画册”,作者将获得太保蓝公益及蓝丝带关爱中心联合颁发的“卓越梦想书画奖”证书和一本刊登有自己作品的“梦想书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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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梦想千人公益培养计划
“梦想书画班”
由专业培训老师,通过直播平台对1000名入围作品的孩子进行线上培训,讲授梦想书画包的工具练习和书画创作技巧,项目为期一年。同时,对部分具有书法和绘画潜质的孩子,还将由知名书画家进行线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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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梦想千人公益培养计划
“梦想书画营”
上海太保蓝公益基金会将携手上海爱好儿童康复培训中心、上海蓝丝带孤独症关爱中心、上海青聪泉儿童智能训练中心,举办“星芯的孩子”梦想书画营活动(线下),为孤独症儿童创造更多“发光”的机会,给予孤独症照护家属更多的关心和温暖。
如
何
参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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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
【作品征集】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书画作品,入围的孩子将有机会加入到书画梦想千人培养计划。
【征集时间】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为期一个月,到千人截止)
【社会面征集】
通过活动H5报名征集
(扫二维码进入H5报名)
【定向征集】
由全国孤独症家长服务站选送
由太保全国各地分支机构选送
【联系方式】
邮箱:cpicblu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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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作者范围】
小龄组:3-12周岁书画爱好者
大龄组:13-25周岁书画爱好者
【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要求积极向上,鼓励孩子们放飞想象力和创造力。
【作品类别】
书法类:毛笔、钢笔、篆刻、卡通字体
绘画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儿童画、动漫卡通画、素描、手工艺彩绘(剪纸)等其它综合材料的平面作品。【书画种类、材料及画面横竖不限】
【纸张规格】
书法、国画作品为4尺整张以内竖幅。
绘画作品为4开-8开为宜。
【投稿方式】
1.社会面征集的参赛选手,可通过H5报名参加,完善信息并上传作品照片(单幅作品5MB以上不超过10MB,画面清晰)。
2.定向征集的作品由选送机构统一填写《“星芯的孩子”书画梦想干人培养计划报名表》,并同作品照片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
3.提交作品照片请以此格式为准【姓名+作品名+城市】(例:王某某-作品名-上海)。
4.收件邮箱地址:cpicblue@163.com
【注意事项】
1.作品须为投稿人自己原作,杜绝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上海太保蓝公益基金会均保留使用权。
3.入围参展作品原件不予退还。
4.凡入围“星芯的孩子”梦想书画公益展的优秀作品,需将书画原作邮寄至太保蓝公益。(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号16楼 太保蓝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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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作品授权声明】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1授权作品:太保蓝“星芯的孩子”书画作品征集活动
1.2授权范围:
本人同意将包括授权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无偿授权活动主办方在如下情形中使用:
(1)物料印刷:主办方有权将作品印刷在帆布袋、包装袋等实物产品上用于“星芯的孩子”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宣传,并有权将该产品用于慈善活动或赠与第三方;[1]
(2)媒体宣传:主办方有权通过公众号、服务号、微博等线上渠道对“星芯的孩子”书画作品征集活动进行宣传时使用授权作品。
1.3授权使用期限:自本声明同意生效之日起至“星芯的孩子”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结束之日(以主方官方对外宣传之日为准)止。
授权之日终止后,主办方在授权期内已经印刷授权作品的实物仍可使用,已经在线上平台使用授权作品的宣传无需删除。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本人授权主办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无偿使用本人的作品。
2.2本人保证提供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存在任何与此相关的争议。若因授权作品的知识产权与第三方发生争议,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2.3主办方承诺对提供作品方提供的作品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
【指导单位】
上海市孤独症工作委员会
【主办单位】
上海太保蓝公益基金会
上海黄浦区滨江党建
上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
【赞助单位】
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上海蓝丝带孤独症关爱中心
上海爱好儿童康复培训中心
上海青聪泉儿童智能训练中心
【特别鸣谢】
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支持
编辑 / 张姗
来源 / 小东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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