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买家给差评竟威胁"血洗全家"!这个嚣张的淘宝卖家被拘留5日

2018-04-28 上观新闻

近两年

不少消费者会因为

网购给差评而被商家骚扰

有的甚至被人身攻击


郑州消费者李海峰(化名)就遭遇严重威胁

商家左某某因为差评

扬言要“血洗全家”

并且说下跪也没用

还买好了飞去当地的机票


▲消费者李海峰提供

  

4月28日下午17点,李海峰收到阿克苏市公安局传真过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左某某与河南郑州李某因网购产生纠纷矛盾,买家给予差评,左某某对其人身安全进行威胁。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淘宝买家的报案材料及聊天记录等证据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左某某行政拘留伍日



记者获得的另一份阿克苏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证明,左某某已于2018年4月26日被送入阿克苏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执行期限为伍日(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1日)



李海峰告诉记者,感谢媒体、社会各界及网友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及对其个人安全的关心。同时,感谢阿克苏警方及时立案查处,感谢郑州市公安局和辖区派出所及时响应、做出部署以保护他和家人的安全。


“希望这件事,能唤起社会各界对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思考,不让消费者因为差评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李海峰说。

【事件回放】


4月25日,河南郑州消费者李海峰反映,他在淘宝网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购买了几包干果,发现缺斤短两和瑕疵,在和商家沟通中产生了分歧,几番交涉,对方火气越来越大,竟然威胁他“如果差评,立马买机票,血洗你全家。”

     

此后,对方给李海峰发来了购买的机票订单截图,并且发来信息,不断地威胁他,下跪都没有用。随后,李海峰选择了向商家所在地阿克苏市警方报警。


给差评被威胁“血洗全家”


4月15日,李海峰在淘宝网一家名为“左鲜生新疆特产”的店铺上,购买了两单巴旦木、葡萄干等干果。在收到货物后,他发现几样产品都有不同程度上的“缺斤少两”,此外还有一些次品。


▲李海峰购买的网店


李海峰说,他联系商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没想到对方态度恶劣,并不断威胁。


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要给商家差评。”李海峰说。

      

在李海峰提出全部差评后,商家表示,“你这边差评,我立马(买)机票”。此后,是“想死的东西”“河南狗”“跟你客气 把自己当个人”“快点蠢货”“你们这种买家,不弄死几个还真不行”的谩骂。



另李海峰没想到的一幕出现了:商家在聊天中催促李海峰去给差评,然后说出一句“血洗你全家”。


商家买机票致威胁不断升级


只是因为给差评就被商家威胁“血洗全家”!气不过的李海峰还是给了商家差评。


仅仅2分钟后,对方就发来了4月29日下午13点10分,“阿克苏-郑州”的机票订单截图,并贴出了李海峰的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



商家还提醒李海峰别忘了报警,并提供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别忘了报警。我叫左X,身份证号码6528271986XXXXXXX”。



4月24日上午10点33分,李海峰的手机收到两条短信“希望你不要尿裤子。你删差评都不行,给我下跪都不行。”



4月24日上午10点37分,感受到威胁的李海峰决定向淘宝网反映问题,并向店铺所在地,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

    

4月24日下午13点56分,淘宝网消费者热线的员工打电话告诉李海峰,根据他的反馈情况,已经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将根据调查结果向他进行反馈。


警方确认存在威胁行为


4月24日下午17点58分,一名自称阿克苏警方的侯姓警官联系了李海峰。记者在李海峰提供的对话录音中了解到,当地警方已经找到当事人,并且确认对方确实声称要“血洗全家”的威胁,同时,也确认左某确实购买了机票。


李海峰对警方的处理并不满意。“警方说只是通过文字威胁,并没有当面口头威胁,所以根据规定,够不上行政拘留处罚等。”李海峰告诉记者,警方还告诉他,左某之所以定5天后的机票,是留有周旋的余地。


记者从双方的录音对话中还了解到,候警官表示,此次通话只是初步通报,将向有关法治部门咨询如何定性,将进一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办理。


 差评被威胁 该如何定性?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商家的威胁行为已经触犯法规,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可能还有争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说,对于这种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威胁要及时报警,公安部门应及时作为,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同时,需要交易平台建立制度,对于因差评威胁消费者的商户予以一定的处理。“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这类商户受不到处罚。”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田珍祥 北齐安

微信编辑:大白


你或许还想看↓↓↓

给食堂打个差评就被关进拘留所?可网友却说派出所也许成了“背锅侠”
套路太深!淘宝卖家提出“退一赔一”,为啥差点我还赔了5万元?

又刷屏!支付宝在“偷看”你的消费习惯,可你还美滋滋地晒出来了




觉得文章不错,那就点个赞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