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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禁止乘电梯”,丧户只能抬棺下楼17层,逝者就没有通行权吗?

周云龙 上观新闻 2018-10-31

近日,无锡市民许阿婆的老母亲去世,出殡前一天,家人在一楼电梯附近看到一张禁止本幢楼逝者乘坐电梯的告示。无奈之下,丧户只好走楼梯,将棺材从17楼抬下。(文后附事件回顾)


触痛人心的细节是,抬棺下楼,17层。逝者没有通行权吗?丧户又何苦多受一份罪,抬棺下去?而邻居的诉求,在他们的立场上似乎也无可厚非,他们每天乘坐电梯,心有忌讳或恐惧又情有可原。



生活中一些简单问题的复杂化,往往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邻说邻有理,而社区缺少相应的居民公约,及时协调和调整各方诉求、利益。


无锡“邻居告示”的新闻里,许阿婆是通情达理的人,她认为,“虽然他们的要求很无理,可我们不想老太太去世了被人说三道四的”,所以避免了可能引爆的邻里纠纷。假如换一个人,他完全可以不理会告示,或有可能质问告示的书写者:你家不死人吗?你最好贴个告示“本小区不准死人”!双方有理有节也罢,如果一方一言不合就动怒就动手,30字告示可能引发的甚至是一场血案。


“假如”的事情,生活里就有真实发生。电视台的同事,前段时间乔迁之喜,搬进高档小区才几日,便亲历“一人升天,小区同悲”的绑架式葬礼直播,几次都在丧户们推送的哀乐、沉重的鼓声、专业哭丧的扩音中噩梦醒来。一月之内,同事和他的所有新邻居被迫“旁听”三场丧事全过程。紧张,惶恐,后怕……向物业管理反映,向市民热线求助,向新闻媒体投诉,最终得到的答复是,丧户都是当地拆迁安置居民,一直保留这样的民俗文化,刚刚住进高楼,习惯一时还难以彻底改变,请予理解。 ——这样的“区情”下,一纸告示还管用吗?


关上门是小家,打开门是社区。邻里纠纷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人际摩擦,也往往最大程度影响人们业余生活的幸福指数。显然,仅仅依靠临时张贴一纸告示,很难凝聚最大共识,问题和矛盾也不可能一贴了之,倒是有可能一贴而起。


古人有个特别的价值判断,千金买邻,八百置舍。事实上,那句广为流传的“邻居好,赛金宝”,真实背景或许是这样的:邻居不好,吵,吵,吵。谁都不希望生活在不安全、不卫生、不和谐的居住环境里,但是,我们购房时又不太可能直接选择与谁为邻、不与谁为邻,而相邻关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以当下一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水准,多少人可以像孟母一样“任性”,一迁再迁?


其实,我们也是可以主动选择的,当然不是网民推崇的那套“庸俗哲学”——要么狠,要么忍,要么滚,我们可以从制度设计做起,以居民自治为原点,通过协商、讨论、表决和公示等路径,达成居民共识,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


法制层面,物权法对相邻权做了明确界定,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而在法律不好管、管不到的地方,社区应该有基于人性、民意和国情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设计,细化,精准,靠实,要有操作性,要有可持续性。


区区无小事,事先有约定,社区便安定,生活才笃定。

【事件回顾】


近日,家住(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惠韵家园的许阿婆十分气愤,家中95岁高龄的母亲顾老太前不久去世,可就在6月9日出殡的前一天,家人竟在一楼电梯附近看到了一张禁止本幢楼逝者乘坐电梯的告示。无奈之下,家人只好走楼梯将棺材从17楼搬下。


居民贴的告示


6月8日,顾老太出殡的前一天,可就在这天,顾老太的家人却在自家楼下发现了一张告示,告示上显示:“本幢楼人员过世,只能走楼梯,绝不允许乘坐电梯下来。——惠韵家园15幢住户 2018.6.8”。许阿婆告诉记者,“告示是6月8日当天贴出来的,我们本来已经做好了走货梯的打算。”


惠韵家园15栋楼下


6月8日当晚,为了讨论遗体该不该乘电梯的问题,许阿婆召集了所有家庭成员来家里开了一个家庭会议。有人主张直接从货梯走,“没有哪条规定是不让遗体乘坐电梯的,本来这栋楼的楼梯就很狭小,棺材又重又大,不仅会对棺材造成损伤,抬棺人的安全也很重要啊。”也有人主张走楼梯,许阿婆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我妈妈生前就是一个和和气气的人,没得罪过任何人,虽然他们的要求很无理,可我们不想老太太去世了被人说三道四的。”讨论下来,一家人最终还是决定走楼梯。


顾老太生前用的床将被捐给需要的人


决定是做好了,可棺材怎么抬下楼呢?顾老太的大女婿杨老伯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我们家人都挺孝顺,给老人准备了一口又大又重的棺材,上面装饰也很丰富,配了一条凤凰,可抬下楼就很麻烦了。现在专业的抬棺人年纪都大,六七十岁了哪有力气这么抬棺材啊。没办法,我们只好叫来家里的年轻人和两个抬棺人一起,十多个人轮流着抬下去。”


虽然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可出殡当天还是出了很多问题。许阿婆介绍,居民楼楼道很窄,棺材又很大。一到转角处就容易磕磕碰碰。“棺材上的配饰都损坏了,抬棺材的人也累的够呛。回到家仔细想想,真是觉得气不打一出来,楼里本来就有大尺寸的货梯,凭什么就不能让过世的人用了?”


小区15栋楼梯间


为此,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的物业,物业告诉记者,“我们物业是没有权利强制任何小区居民不能乘坐电梯的,但是这个电梯能不能让过世的人使用还得看他们楼里的居民是否同意。可能15栋一些居民还是比较介意所以才贴出了这样一张告示。”


在做过一番了解后,记者发现,该小区15栋楼的居民对此意见不一。“我是不介意他们走电梯的,你说谁不会过世呢。不过肯定也有人害怕,像一些年轻人还有女性,估计都会有点介意的。”当然也有人反对过世的人走电梯,“我们每天上下班都要乘电梯,他们家人过世了从电梯走了以后,我们总归会有点害怕的。而且之前这栋楼也有人过世,人家20多层的居民不一样从楼梯走的吗。”


小区配有一个货梯和一个客梯


对此,顾老太的丈夫,已经98岁许大爷望着顾老太的遗像,流着泪说到:“谁都会有过世的那一天,我们这种安居房里估计有很多老年人,难道每个人过世都要从楼梯走?这是对逝者的不尊重!如果我们没有办法把遗体搬下楼,这栋楼不就成了一个巨大的坟墓了?”杨老伯表示,其他楼里有人去世也能走电梯,唯独15幢不行,“我想找到那个贴告示的人,希望他能站出来,到我丈母娘遗像前道歉。”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作者:周云龙

新闻来源:现代快报

微信编辑: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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