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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有人叫嚣"安倍是我亲爹"?认怂也晚了!

上观新闻 2018-11-01

“安倍首相是我亲爹,你有脾气?”

“哪条法律不许说‘台湾国’了?”

“这就是命不好,生在了错误的国家

结果只能拥有悲惨的未来”


近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在网络上大放厥词,引发众怒

最终,被警方依法刑拘



精日分子称“安倍是我亲爹”


14日下午,四川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官方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通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请立即删除所有不当言论

并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微博上

先是列举了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涉嫌触犯的数条法律


几日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不顾警告,在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微博评论区造谣惑众,大放厥词,精日辱国,招摇撞骗,挑动分裂,自以为只是喷子从不踩线,殊不知如跳梁小丑般的拙劣表演已涉嫌触犯以下数条法律:


煽动分裂国家罪

《刑法》第103条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46条第2款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第1款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接下来

还列举了“@司波达也太君”

部分过往言论


他不仅曾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是“亲爹”,更称“老子是精日”,还曾针对两岸话题“置评”称:


“统一后中国警察会欺负台湾人民,所以台湾人民拒绝统一!”


“哪条法律不许说‘台湾国’了?”


截图来源:@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截图来源:@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针对他的言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在微博中评论说,如“司波达也太君”之流的精日分子“屡屡在网上挑战民族底线,奴颜媚骨,数典忘祖,成为中国人的败类!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还说,尽管由于历史原因,两岸暂时未能统一,但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共识,是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秉持的坚定立场,“两岸人民始终是一家人,台湾,兄弟也,某国,豺狼也,岂能一并论之?”


至于“@司波达也太君”所提到的“台湾国”称呼,“@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认为“纵是如某某大国,明里暗里支持‘台独’势力,企图分裂中国者也不敢直呼‘台湾国’这三字”,身为炎黄子孙的“@司波达也太君”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直接在网上叫嚣“台湾国”三字,“此等行径暗室私语尚觉欺心,何况公然挑衅乎!若是可忍,孰不可忍?”


被网警警告后删博认怂


15日凌晨,“@司波达也太君”已删除所有微博。其微博资料显示他所在地为“台湾”,目前仅有16个“粉丝”。有网友关注此事后续,并评论称“这人自首时艾特我一下”。




其后,他又更新三条微博表示“没有支持台独”“不是精日分子”



该网民目前已被依法刑拘


据@马鞍山公安在线 8月17日消息,近日,马鞍山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新浪网民“司波达也太君”在网上多次发表精日辱国挑动分裂的恶劣言论。经查,该网民系我市居民杨某某。


目前,杨某某已被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刑事拘留。





本文综合自:马鞍山公安在线、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环球网

微信编辑: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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