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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退车退款!66万元新奔驰没开出4S店就漏油,官方通报车主哭诉维权进展

上观新闻 2019-04-22

这两天,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

视频引爆网络



视频中,该女车主哭诉

(以下简称W女士)

为了庆祝30岁生日

自己在西安利之星4S店

花66万买了一辆新奔驰小轿车


可车还没开出4S店

就发现发动机漏油


此后,在15天之内,W女士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对此,无法接受,无奈之下,她只好坐在店内的奔驰车顶上讨要说法。




该女车主

有理有据思路清晰的维权言辞

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


西安发布:责成退车退款


据@西安发布 4月14日消息,13日西安市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W女士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支持,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并且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通报全文:


引起关注的”W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记者采访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该部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2月25日,投诉人W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利之星”4S店)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CLS300汽车购车合同。3月27日提车后,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4月9日向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西安市12345热线电话投诉,诉请退款退费。当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级转办立即安排处理,敦促“利之星"4S店依法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下午投诉人又到"利之星"4S店继续和店方协商,当晚要求“利之星”4S店签订了退车退款书面协议。


4月11日、12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封存,并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4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听取了投诉人新提出的八项诉求。当天,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对话中,店方负责人向W女士因购车问题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并表态愿立即退款、承担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相应的法律责任。W女士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支持,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并且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目前,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继续加强沟通解决投诉问题。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女车主此前提出8点诉求


4月13日上午,奔驰女车主W女士在其丈夫等人陪同下,来到西安利之星4S店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一份正式的书面投诉材料并表达了相应的诉求。


她的诉求包括:


1.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

2.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付款到3月27日提车期间又做了哪些检查,有没有检查到问题,检查人员有无资质?

3.没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依法赔偿,如果是三包问题,也愿意接受。

4.调查4S店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是否有强制消费,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要求调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每年有多少消费者被动消费?

5.规范汽车行业车辆PDI检查及从业人员素质;

6.奔驰官方要给一个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

7.对个人精神方面的损害给予补偿;

8.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的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昨天,奔驰送礼物协商,车主未接受


13日下午,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的主持下,消费者W女士和4S店方代表进行了数小时的沟通协商。


在双方协商期间,有奔驰方工作人员带着鲜花、蛋糕等礼物在会议室外等待,但消费者W女士最终并未接受这些礼物。 澎湃新闻记者 王建 摄


在此期间,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13日17时44分通过其官微就“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一事首次发布声明,称已派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展开调查。



声明称,自近期获悉客户的不愉快经历以来,该公司立即展开对此事的深入调查以尽可能详尽了解相关细节。对客户的经历深表歉意,这背离了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坚持的准则。


目前,已派专门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将尽快与客户预约时间以直接沟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这条微博发布后不到一小时,18时30分左右,W女士从进行协商的会议室走出。


她表示,协商还没有结果,“政府领导在帮助我们,说会推动促进这个事情”。


据参加沟通协调会的一位人士介绍,奔驰方表示愿意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处理。


律师:选择权在消费者

根据媒体报道,涉事4S店强调的理由是,既然汽车已经售出,那么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哪怕车子根本就没有开出店门口,那也应该由消费者承担损失。4S店的说法遭受到了网友们的抨击,纷纷指责该店店大欺客,有恃无恐。因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燃油泄漏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对此,记者也采访了法律人士。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志山针对此事表示,如果网传的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中,所有该车主表达的内容和细节全部属实,则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李志山:因为消费者把车买过后压根就没开出你4S店的范围,就发生了这么一个事情。就说一个商品都没有使用,而且没有离开交易的场所,质量是有问题的,你就该给人家退换。

 

此外,李志山认为,汽车“三包”规定的选择更换权利在消费者,而不是厂家。

 

李志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作为买了商品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这种问题,你也是要给人家退换的。另外,根据汽车的“三包”规定,选择更换的权力是在消费者,而不是在厂家。作为消费者提出来要求退货,这个权利是应该得到保护的。

 

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汽车和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近几年,我国逐步完善了汽车召回制度,较好地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但也要看到,购车纠纷还在持续发生。李志山表示,对消费者而言,解决这些问题应该依靠法律手段。


李志山:“正常来讲,我们国家依法治国,在法治环境下,这种事情发生以后,消费者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是大多数消费者觉得差不多一协商,咱们吃点小亏就算了,大多数是这种导致的,我认为我们要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他该赔偿的就他赔偿,所以我们要引导消费者走这个路子。

 

汽车售后纠纷该如何处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18年汽车相关投诉主要集中于售后服务、合同及质量问题,占比分别为32.2%、20.7%和20.0%,三类问题占比总和超七成。

也就是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售后服务问题占比有所增加,合同问题略有降低,虚假宣传和价格争议问题也有所提升。而在2018年汽车品牌投诉榜单中,奔驰、宝马和奥迪纷纷上榜,且奔驰和宝马的投诉量位居前三甲。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次发动机漏油事件属于个案,但这家涉事的4S店已发生多次纠纷案件。根据媒体的报道,奔驰汽车出现类似事故并不是一件孤立的实践。


据华商报2016年2月报道,一位朱女士在也是在这家高新区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花48.6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GLC300。次日提车,还没到家,发现仪表盘上的“黄灯”亮着,后按照工作人员建议更换汽油后仍未奏效。随后,4S店向其出具了一份书面答复。答复称,车的情况为“车辆行驶中仪表故障灯点亮”,“确定了导致仪表故障灯报警的原因”,并直接给出维修方案:“可以通过更换变速箱控制电脑予以修复”。朱女士向媒体表示,这份回复没有明确说是发动机故障灯,也没有进一步明确故障原因,就直接给出维修方案。



这件事被曝光后,女子无奈哭诉维权赢得了网友们的支持。

在支持声援的同时,网友们不禁在问,都说有理不在声高,有理走遍天下,但为什么在现实中,老实人总被欺负?讲道理等于好说话,好说话形同好欺负。在消费维权领域,尤其如此。耐心沟通不被重视,撕掉斯文才能讨回公道?维权为什么如此难?为什么“按闹分配”似乎成为了社会常态?

正如媒体评论指出,商家态度傲慢,店大欺客的背后其实也有监管乏力的影子,因此相关部门在还原真相的同时,还需秉公严处,给公众一个交代。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需要消费者不断增强维权意识,更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



本文综合自:西安发布、中国之声、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等

微信编辑: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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