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静安第三分公司(芷江西路394号1层、404号地下一层)因为售卖过期食品,今年8月8日被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4月3日,上述当事人被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销售了过期的“现蒸笋干菜肉青团(4只/盒)”。该批次青团系4月1日生产,保质期至4月1日24时,但当事人并没有在青团过期后对其进行销毁,而是在4月2日继续售卖。当事人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来自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开信息显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盒马鲜生旗下多家上海门店已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处罚数十次,其中多次是因为经营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今年5月1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就曾曝光盒马鲜生黄陂南路店(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浦第二分公司,黄陂南路838弄3号B110-1、B110-2室)销售的“老上海黑毛猪大红肠”(250克/盒,生产日期:2019年3月4日)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超标最严重的样品,其菌落总数超标14倍,高达150万CFU/克;大肠菌群超标85倍,高达8600CFU/克。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静安第二分公司(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68号一层A区、二层)因为采购了农药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原料,于今年8月9日被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腐霉利残留量不得超出0.2毫克/千克,但当事人采购的相关批次散装称重韭菜经检测,腐霉利残留量为0.41毫克/千克,复检测得的残留量依旧不合格,为0.66毫克/千克。上海萨莉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沪太路店(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1111弄10号4层L423室)相关批次食品就被发现“来路不明”。今年4月16日,静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查见冰箱内待用的袋装意大利通心面、面包、袋装巧克力蛋糕均无食品标签标识,上述产品均用于简单再加工后销售给顾客食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构成了经营禁止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萨莉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沪太路店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陈玺撼
微信编辑: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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