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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狗追逐,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遛狗女孩和狗主人谁来为“意外事件”负责?

上观新闻 2021-01-05

从昨天开始

一段视频在网络疯传


一条白色大狗转弯飞奔而过

狗绳绊倒一位站在路边的老人


老人前额重重地摔在地上

头部大量出血倒地不起



“疑似狗主人”的小女孩返回现场后
带着宠物狗快速逃离了现场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段视频发生在广东顺德杏坛镇罗水村。



遛狗女孩并非狗主人

倒地老人已经88岁


村民邓先生说,当天下午17点15分左右,他刚好在附近,他先看到两条狗从身边跑过,然后听到“嘭”一声,声音有点大,吓了他一跳,他随即回过身发现一老人脸朝下倒在地上,地上满是血迹,已无动静。


邓先生说,老人90岁左右,是本村人。事发后,附近村民纷纷报警和打120。现场随后被封锁,救护车随后赶来,医生对老人进行急救,老人有了呼吸,随后老人被救护车拉到附近医院救治。


邓先生说,狗约有100多斤重,是女孩从其他村民家门口牵来玩的,女孩也是本村人,12岁左右。

广州日报采访了一位在现场参与老人救治的卫生站医生,卫生站医生表示:“昨天下午约5:20,我在事发地后面的篮球场,很吵,我当时听到一声巨响,我马上出去。”

医生表示,他看到了白狗挣脱绳子后转身的一幕。“那个老人已经倒在了地上,流了一滩血。”他表示,“我马上给她把脉,发现她的呼吸很微弱。”他表示,现场很多人围观,“大家都很热心,打110或者120。”约十分钟后,救护车到达现场,随后公安抵达。

对于牵狗女子的身份,医生告诉记者,“女孩是另一个生产队的,狗不是她的,是另外一个成年人的,那个成年人遛狗也会牵绳。”

医生说,倒地老人今年88岁,“有时候会来卫生站取药,我们比较熟悉。”他表示,“那只白狗重约70~80斤,女孩只有12~13岁,当时白狗遇到另一只小狗,两只小狗可能想玩,就本能冲上去,挣脱了绳子,刚好老人在旁边,狗绳绊倒了老人,老人前额着地,流了一滩血。

倒地老人的相关家属。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广佛头条



佛山当地通报:老人救治无效死亡

初步判断为意外事件


昨天晚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就此事进行情况通报,据通报,被狗绳意外绊倒受伤的老人麦某,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以下为通报原文: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除了惋惜老人麦某遭遇无妄之灾
更多的网友还是在追问
谁来对此事负责?
放狗出来玩的小女孩罗某
和养狗的村民罗某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 观点一:若女孩擅自将狗牵走,狗主人不知情无需担责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这是一起不能事先预见的意外事件,非刑事案件。他分析,若女孩擅自解开狗绳,属于盗耍行为,中断了狗主人管理责任,而由行为人女孩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但因为女孩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丁金坤认为,如果狗绳不是女孩擅自解开的,而是狗主同意的或者帮助解开的,则狗的主人管理失职,因为女孩作为未成年人,单独遛狗有风险,此时,狗的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也表示,根据此事的情况通报,如果“女孩擅自牵走了犬只”,则狗的主人不承担责任。

  • 观点二:狗主人知情与否均需承担责任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认为,在本案中,狗主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白翔飞分析,在本案中,“狗是否拴绳子、狗主人是否知情”本质上都是在判断狗主人是否尽到合理的义务。但狗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也表示,狗主人对狗负有妥善监管职责及注意义务。他进一步解释,本案中,如果狗主人拴狗场地为自家院子,与外界具有一定隔离性,小女孩擅自将狗悄悄牵走,狗主人并不知情,此时,女孩存在主观故意,狗主人所应承担的注意义务相对较低,不承担责任。如果狗主人栓狗场地不具有隔离性,外界很容易接触,狗主人的注意义务要求也会相对较高,如小女孩基于好奇、贪玩甚至狗主人不在等因素牵走狗,此时,狗主人应承担部分监管责任。

  • 被追逐的小狗的若有主人,是否担责?


值得注意,根据事发监控视频显示,带狗绳的大狗在追逐另一只无人牵引的小狗时,将老人绊倒。赵良善认为,根据养狗相关规范,多地均要求遛狗时需牵狗绳。本案中,小狗的主人未牵绳致使狗追逐绊倒他人,对于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赵良善强调,如小狗属于流浪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由原来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邢鑫也认为,若小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应与女孩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赵良善说,遇害者家属可先和本案存在过错的主体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的,可将大狗主人、女孩及监护人、小狗主人一同诉诸法院,由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及赔偿数额。


小观呼吁

在外遛狗,一定要给狗戴好狗绳

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留言告诉小观



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广佛头条 等
微信编辑:胡雨松
校对: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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