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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案一审开庭:销售含非法添加物的减肥糖100余盒,收款7万余元
郭美美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于8月13日上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
8:50分,郭美美律师测体温进人法院。
8:55分,郭美美囚车进入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分别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赵某(另案处理)处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单价对外销售。至案发,被告人郭美美销售减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币7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美美还帮助被告人汪邹雅向赵某订货、付款,共同销售减肥糖4盒,收款人民币2,796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查获的涉案减肥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及其委托的律师进行辩护,充分行使其相关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上铁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企查查APP显示,郭美美曾与母亲郭登峰合开公司,公司名称为美美焕新(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化妆品等,该公司于2020年1月成立,于2021年3月17日正式注销。
郭美美的人生重要时间点
一起来回顾下
本文来源:看看新闻Knews、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微信公众号
微信编辑:泰妮
校对:皮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