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百人跳广场舞,上海一居民被吵到卖房搬家……
追求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
与文娱需求之间的矛盾如何调和?
上海的郑先生为此苦恼不已
从两年前开始
他家楼下的一片空地
每到晚上7点左右
就聚集上百人跳广场舞
噪音令居民不堪其扰
噪音分贝超标4成
居民被迫卖房搬家
晚上7点左右,记者来到了大华二路真华路路口,见到了郑先生。他称,就在这条马路对面,一家银行门口100多平米的空地上,每当夜幕降临,就有不少上了年纪的人,伴随着外置音箱播放的音乐,跳起交谊舞。
郑先生诉苦,一年365天除了下雨,天天从晚上7点多搞到9点多。
记者去的那天,或许因为气温比较低,或者时间有点早,聚集在一起的人数大概只有五、六十人,但即使这样,放眼一看还是觉得人影憧憧。
郑先生和不少居民就住在距离这片空地不远处的铂金华府小区。如果住在临街的楼里,最近的住户与空地的直线距离不超过20米,外置音箱产生的伴奏以及嘈杂的交谈声,几乎每天都会定时光临,这令小区不少居民不堪其扰。
甚至有居民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卖房搬家。
那么令小区居民难以忍受的外置音箱播放的跳舞伴奏到底有多响,居然还能把住户逼得卖房搬家走人。
记者来到空地,使用测量分贝的手机软件进行测试,结果是分贝值维持在65上下,根据相关规定,限值为45分贝,已经超了四成,
执法人员驱散跳舞人群
音量调低就能解决问题吗
那在居民区附近,大声放音乐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合法的情况?一旦违法,应该由谁来管理呢?记者找到了空地所属的大场镇镇政府。镇里的城管部门坦言,他们其实一直有在进行巡查和劝导,但是由于没有执法权,很多工作也只能隔靴搔痒。
为什么噪音扰民的问题,城管要拉上公安一起来管哪?原来根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对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之后,公安,城管,环保来到大华二路真华路口的空地,针对跳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提早到达,对跳舞的人群进行沟通和劝导。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解下,空地上的人们没有跳舞就自行散去。负责这一区域的城管队员也表示,他们之后每天都会定时来这一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导。
音量调低就能解决问题吗?
2013年3月起实施的《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明确规定在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禁止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这次联合执法虽然把跳舞的人群驱散,看似解决了噪音扰民的问题。但后续却没有明确要求,跳舞的人群,不再使用外置音箱。
广场舞扰民最高罚两万!
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
12月2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一系列备受关注的法案提请审议。此次提请审议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加大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社会生活噪音违法行为的处罚。
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第八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你认为,罚款能解决
广场舞扰民的问题吗?
对此, 还有其他什么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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