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学旁开着6家足浴店,学生妈妈扦脚却遭拒绝!家长们有点担心...
近日
家住黄浦区瞿溪路的周女士
向媒体反映
她们小区附近接连开了好几家足浴店
但当她上门询问是否有扦脚服务时
却遭到了店员的拒绝
在周女士看来
这些足浴店多少有些“不正规”
首先,一家足浴店的店招上明明写着“扬州扦脚”服务,却“无缘无故”地拒绝了她的扦脚需求,而且这样的足浴店不止一家,她接连询问了两家足浴店均遭拒绝;其次,她偶尔下班晚回家时,还看见过穿着暴露的女子在店门口与男性攀谈。
最让周女士觉得不妥的
是在这些足浴店对面就有一所学校
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
“每天上学放学的学生这么多,对面就有好几家足浴店,影响不好吧?”
周女士说,据她了解,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在周女士居住的小区里,和她持同样看法的邻居不在少数。有一位邻居直言,其中一家足浴店还把小广告塞在了他车上,写着“男士会所”。
“我们小区里有很多学生,一部分学生就在大同初级中学读书。”
周女士说,考虑到孩子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大家都觉得这个现象不能够再容忍了。
为了让小区、学校周边的环境更加“清朗”
周女士和邻居向12345市民热线
反映了相关情况
黄浦区工商局给的回复是
▽
这几家足浴店证照齐全
如果市民有违法证据需要向110举报
探访:300米路开了多家足浴店
近日,记者来到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在学校斜对面的位置看到了2家足浴店,均在营业中,其中两家店与学校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00米。
沿学校所在的瞿溪路走过去,从瞿溪路保屯路到瞿溪路南车站路这段不到300米的路上,记者数了一下,一共开了2家棋牌室,以及4家足浴店和2家养生馆。
其中,一家黄色店招的足浴店和一家名为“幸福养生馆”的店铺外均有窗帘等遮挡物挡住视线,难以看出是否正在营业或是有意遮挡。
而另一家“燕子足浴”开在沿街2层楼内,一楼是楼梯,服务需要上二楼,其店招上写明包含“扬州扦脚”服务。但是,周女士说,她就是打算到这家店铺扦脚时遭到了拒绝,其二楼的玻璃窗户同样用窗帘遮挡了起来,无法看清店内情况。
此外,还有一家“扬州足浴”门店外站着一位50岁左右的阿姨,一边玩着手机,不时抬头看看过往的路人,这家店也是周女士被拒绝扦脚的店铺之一。
疑惑:是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那么,大同初级中学对面的这几家足浴店、棋牌室是否属于娱乐场所?是否如周女士所言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呢?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郭振伟律师表示,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同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足浴店属于80类“居民服务业”中的“足浴服务”。各类场所行业主管部门一览表中,显示“公共浴室和足浴店”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卫健委。
因此,在郭振伟律师看来,足浴店、棋牌室从法律意义上没有被认定为娱乐场所,若足浴店、棋牌室兼营歌舞游艺娱乐服务的,视为娱乐场所,适用娱乐场所监管规定。
“学校周边的范围通常指200米范围内。”
郭振伟律师表示,根据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在郭振伟律师看来,开设在学校周边的足浴店、棋牌室,在社会一般观念中被认为是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这些场所开设在学校周边,工作人员穿着暴露、广告宣传内容低俗,明显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如果有些店“挂羊头卖狗肉”,做“见不得光”的勾当,还涉嫌违法犯罪。
郭振伟律师表示,市民若在学校周边发现涉嫌违法的场所,可以通过公开渠道了解这些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违规经营、是否违法经营,根据了解信息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向不同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本文来源:新闻晨报周到APP
相关作者:陈泉 张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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