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爸妈和自己的2套房后,沪上一男子开始对熟人下手……被判12年!
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即便信用卡透支、网贷还不上
仍旧忍不住买买买
到头来利息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
最终还不上钱铤而走险走向犯罪道路
近日
普陀区检察院就办理了
这样一起诈骗案
男子田某沉迷超前消费
卖掉价值700多万元的2套房
都没能还上外债
他的行骗之手伸向了同事
生活阔绰的“公司老板”
“他三天两头就换新手机”“他说他家里好多房子好多车”“他外面还开着公司,每天一杯星巴克是标配嘞”“他花钱这么大手大脚,副业不少挣啊”……这些都是旁人对田某的评价,在大家看来,虽然田某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但他家底丰厚,且据他本人所说,他在外经营着一家利润颇丰的公司,所以田某的奢靡生活在大家看来也就合理了起来。
田某吃穿用度都十分讲究,花钱好像从不关心价格,电子产品一出新款,就疯狂买买买,每次和朋友、同事出去吃饭,也是抢着买单,大方又“有钱”的田某,自然人缘很好,面子十足,他也非常享受大家的恭维,更喜欢自己身上“有钱人”这个标签,可就是这所谓的“面子”让,田某在泥潭沼泽中越陷越深。
超前消费成为了“卡奴”
一切还要从2003年说起。2003年,田某步入社会工作,面对微薄的工资和消费的欲望,他深感无力。那时信用卡刚刚兴起,“超前消费”,让他那颗虚荣的心瞬间躁动了起来,于是田某一头扎进信用卡的天堂中,充分享受“刷卡一族”的潇洒生活。
在田某看来,信用卡保证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品位,帮助他实现了理想生活,名牌衣服、高端电子产品、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每一样都近在咫尺。“刷信用卡的感觉太爽了”,在提前消费的巨大诱惑下,田某尽情享受狂热的透支消费带给他的快感,他几乎办齐了当时市面上所有银行的信用卡,错开还款日期,用一家银行的钱还另一家银行的钱,以卡养卡。
几年后,还贷危机逐渐显现,田某的生活入不敷出,觉得钱不够花的他,开始接触小额贷款和网贷,生活依旧风光无限,可表面的光鲜亮丽背后,已然千疮百孔,面对自己无力偿还的巨大债务,田某只好求助父母,可他含糊其词,并没有说出全部真相,父母拿出40多万元的积蓄替他还债,也只是杯水车薪。2017年,田某甚至卖掉房子,用300多万的卖房款还债,可这些钱在田某欠下的天文数字面前,根本无济于事。
好心人变成了背锅侠
一边担心自己还不上债,一边又忍不住买买买,装阔绰,田某每天的心态极度拉扯,因为自己的信誉过低,他已无法向银行及贷款公司借钱,于是他将目光瞄向同事,想借用同事名义贷款,然后将钱揣入自己腰包。
2021年8月,田某跟同事小顾讲出了自己的难言之隐,“我老婆瞒着我买了一套房子,首付都付了,现在没钱付尾款,求求你帮帮我”,说完,扑通一声跪在了小顾面前,小顾和田某是7年的同事,平时在一个办公室里上班,关系不错,眼见田某下跪,小顾蒙了:“他是一个好面子的人,给我跪下,一定是真有难事了”,心软的小顾答应了与田某一起去借贷公司借款,以自己的名义借出来270余万元,随后小顾将钱款全部转给了田某。
同样,田某还以相同的理由或是以“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以同样手法骗取同事小梁70余万元、同事小彭97万元。
聊天截图
田某向三人写了借条,并向他们保证,自己每月都会按时还钱,还了一段时间后,田某一分钱也还不出了,甚至出售了父母的房子,400多万元的钱款也还不上他所有的债务,最终,走投无路的田某主动投案,而他所享受的奢靡生活如同泡沫一般,一戳瞬间破了。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田某以上述手法,骗取同事小顾等3人450万余元,后陆续返还上述被害人共计101万元,造成上述被害人损失共计348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实事、骗取他人财物,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日前,经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检察官提醒:
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理性消费,按需购买
不做“剁手党”,不可盲目跟风
切勿超前消费、攀比消费、盲目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