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连发两篇影评!罗翔也发声:法律中没有理性人
春节档票房已破40亿!
由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第二十条》
也在火热上映中
该片片名取自刑法第20条规定,
聚焦正当防卫这一热议法条。
影片参考多个热点真实案例
11日晚,法治日报发文,采访了电影主创团队。“影片讲述挂职检察官韩明人到中年,想在事业上最后拼一把,不料卷入一起分歧巨大的案件。他排除各方干扰,守住法律底线,准确适用法律,还当事人以公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制片人张婷婷参与影片策划、制作的全过程,据她介绍,影片以鲜活的现实题材故事、小人物视角作为切口来展示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法条背后的法理人情。
“我们在创作之初就是想弘扬‘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理念,激活沉睡的法条,制止不法侵害,弘扬正义和见义勇为精神。”张婷婷透露,影片中的案例参考了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和涞源反杀案等现实中真实案例。影片高度还原了现实中的办案检察官,他们也有工作压力和生活中的日常琐碎,人到中年升职的压力、孩子升学的压力,检察官也有平常人的喜怒哀乐,这在电影中都以稍带诙谐的方式真实地予以呈现。
最高检连发两篇影评
11日,最高检发布影评《推卸与担当》,署名为纪丙学(最高检第一检察厅)。文章称,电影以检察官韩明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呈现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从不敢适用、不愿适用到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适用正当防卫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
我国1979年刑法就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提出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鼓励公民积极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有效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有利于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1997年,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放宽了防卫限度的条件,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规定了无限防卫,即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采取无限度的防卫,即使造成了不法侵害者伤亡后果的也不负刑事责任。
徒法不足以自行,虽然1997年刑法规定了较为完善的正当防卫制度,但相当一段时期却是“沉睡条款”。除了法律本身规定较为原则外,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事实、证据也比较复杂,相当部分的案件缺少证据,影片中涉嫌故意伤害的王永强(潘斌龙饰)辩解对方扬言要弄死自己,并去车里拿刀,也看到了对方车里的刀,但因为刀迟迟未能查找到,导致案件认定出现较大争议。
再如,受传统的司法理念影响,司法人员也不敢适用,影片中韩明翻找了许多故意伤害案件,一一读给吕玲玲听,“以前的案件都是这么定的”。
加之,“死者为大”“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认识,客观上也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造成了影响,影片中死者一方拉横幅、堵大门等一系列行为,对司法办案造成了一定压力。以上种种,虽然是艺术呈现,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司法实践中适用正当防卫所面临的种种困难。
2018年,昆山反杀案唤醒了刑法关于正当防卫这样一个“沉睡条款”以后,近年来,司法机关又依法办理了赵宇见义勇为案、河北涞源反杀案、浙江盛春平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正当防卫案件。正当防卫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实际上反映出了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更高的需求。检察机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弘扬社会正气,“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逐渐深入人心,更成为检察官办理这类案件必须遵循的法治理念。影片中韩明、吕玲玲等检察官就是新时代检察官的一个缩影,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察微析疑、敢于担当,注重法理情的融合,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
一个个案件是沉重的,似也颇具无奈。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失守,失去的可能就是民心。庆幸的是,正因为有韩明、吕玲玲等一批检察官、警官坚守初心,最终使得正义得以伸张,恶行得到惩处,使得我们在沉重和无奈中感受到了希望。
12日,最高检又发布影评《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署名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哲。文章作者称,看了《第二十条》,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它不仅是一部法律题材的电影,它更是一部属于每个人的生活片。当然,第二十条指的就是刑法第二十条,也就是正当防卫的这个条款。这个条款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内容大致都是知道的,但是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它的本质含义,以及那沉甸甸的分量。它砸在人头上,就是一个人的命运,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命运,以及名誉、尊严、自由这些最可宝贵的东西。它会影响一个人的是非观和正义感。
“我们习惯性机械化地套用法条,法律就成了冰冷的逻辑。感觉形式上构成,有结果、有行为、有意图,割裂开来在一个静态的特定的画面下,似乎就符合刑法的规定。但是,我们有没有认真地思考一下犯罪的原因,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为什么要打人,要杀人?案子办多了,我们还有没有耐心去倾听犯罪的理由,查清犯罪的原因,去体会当事人的不得意之处,存一份了解之同情。
“为什么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因为它关系到是非、公道和人心。它不是一个任务,它不是一个活儿,它是别人的人生,我们必须将别人的人生放在自己的手里来掂量掂量,我们必须要十分慎重地使用我们的刑事追诉权。只有善意才能传递善意,而恶意只能换来恶意。
“尊重和理解都是双向的,只有司法者发自内心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办案,不畏千难万险秉公执法,才会让公众信仰法律,相信法律,相信法治的精神能够确定性地实现。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法律是公道自在人心。”
罗翔:法律中没有理性人
12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电影第二十条观后,正当防卫的“难题”与“破题”》,引发网友关注。罗翔在视频中,就电影《第二十条》展开讨论,介绍了正当防卫条款以及相关案例引发的争议,分享了自己对于正当防卫的理解。
罗翔介绍,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争议最大的就是时间条件的紧迫性和限度条件的适当性。“正当防卫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但是什么叫做正在进行过程中?法律说的是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是什么叫做必要限度?什么叫做重大损害?”
罗翔表示:“法律中没有理性人,只有有血有肉的一般人。我们都是不完美的一般人,因此要身临其境带入防卫人的立场,不要对防卫人过于苛责。”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法律没有那么高深,它无非体现的就是一般人的常情常感。如果你是张三,看到妻子被性侵,看到性侵者扬长而去,你还会冷静?看到对方去车里拿刀,你还要问一问人工智能,这时候可以拿剪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