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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曝光!多名公职人员涉赌、酒驾被查

上观新闻 2024-03-27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1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1起涉嫌私车公养问题和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问题。这是今年春节期间,该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最后一批相关典型案例。

自2月7日以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已连续10天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和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共有25名党员、公职人员被曝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注意到,通报显示,共有三人在大年初一(2月10日)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其中,还包括两名退休职工。


他们在大年初一酒驾后被查

16日的通报显示,在“涉嫌私车公养问题”部分,春节“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发现,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加油卡于2023年11月2日、12月8日和2024年1月8日存在向个人车辆加油的消费记录。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

在“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部分,通报提到,(一)陆春炜,中共党员,文山州广南县旧莫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2024年2月11日22:2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二)赧中华,保山市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职工,2024年2月10日19:5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另外,在“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赌博问题”部分,通报显示,刘永发,中共党员,昭通市镇雄县盐源镇蓼叶村花秋党支部书记,2024年2月12日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这也是今年春节期间,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最后一批相关典型案例。该省纪委监委自2024年2月7日至16日,已连续10天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和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10天时间,共有25名党员、公职人员被曝光。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注意到,在15日通报的案例中,还有两名在大年初一酒驾的党员被查,其中也包括一名退休职工。当天,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1起涉嫌私车公养问题和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其中,在“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部分,通报显示,(一)岩香罕,中共党员,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海镇曼袄村委会曼火勒村党支部书记,2024年2月10日20:2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二)李建春,中共党员,迪庆州维西县水务局退休职工,2024年2月10日20:2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退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后
将受到怎样的处分?

此前,多地纪委监委通报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都出现退休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身影。

退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后,将受到怎样的处分?

酒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四章进行了详细规定。如第三十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五条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的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酒驾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在实践中,一般适用于党纪轻处分。不过,如果党员与公职人员因醉驾或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则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以及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等,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因此,退休党员干部因酒驾被行政处罚或醉驾但因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而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在没有造成恶劣后果和影响的情况下,一般给予党纪轻处分;因醉驾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应当定性为涉嫌犯罪行为,并给予党纪重处分;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的,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都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于酒驾退休党员干部的退休待遇问题,也有明文规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而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原创稿件,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凡夫
微信编辑:佳思敏
校对: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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