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194 个司法观点•知识产权卷 1 目录 | 麦读实务

2017-10-28 麦读 麦读


为方便购买《新编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行政及国家赔偿卷》的读者随时检索全书,特推送与图书分册完全一致的配套目录。通过社交软件也能办公学习。


回复 知产 获得本篇推送

回复 民事 获得民事卷目录

回复 行政 获得行政及国家赔偿卷目录


使用方法:

1、复制本篇到本地文档进行检索,或者;

2、点击本篇右上角-搜索页面内容-输入关键词,比如输入「商标」后,获得:


新编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

知识产权卷 1


本册细目

CONTENTS

 

第一章总论

 

001

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 

002

强化指导,维护知识产权审判法治统一 

003

强化司法审查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的主导作用 

004

充分发挥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职能 

005

增强查明案件事实和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能力 

006

涉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 

007

科技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 

008

商标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 

009

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 

010

处理好依法保护与适度保护的关系 

011

处理好保护权利与防止滥用的关系 

012

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专门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013

依法保护老字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传统知识资源 

014

改进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机制 

015

建立公平合理、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 

016

当事人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已经明显超过了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可以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额 

017

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018

基于知识产权被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二章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与证据

 

019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 

020

准确把握诉前停止侵权的适用条件 

021

防止当事人滥用诉前临时措施制度 

022

依法适用停止侵权民事责任 

023

停止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遵循善意保护原则并兼顾公共利益 

024

完善确认不侵权诉讼制度,正确发挥其遏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作用 

025

具有举证能力的一方当事人拒绝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不影响人民法院对确认不侵害商业秘密案件的受理 

026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027

侵犯著作权与不正当竞争发生竞合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请求 

028

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对抗性诉讼可以作为反诉受理 

029

合法来源抗辩的举证责任和证明尺度 

030

警告函对销售商主观过错的证明作用 

031

电子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审查判断 

032

对证据证明效力的审核认定及对提供伪证行为的处罚 

033

人民法院对于原告提交的新证据一般不予采纳,且不予采纳的前提条件是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 

034

因诉争焦点变化而未能及时提交的证据属于“新的证据” 

035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必要证据的正当性 

036

当事人放弃证据鉴定申请后,对该证据真实性的审查判断 

037

外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应当依照中国法律审查 

038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有权申请鉴定 

039

不能基于鉴定检材取样时没有通知当事人到场而当然认定鉴定程序违法 

040

侵权产品上所示商标的权利人可以被合理地推定为侵权产品的制造者 

041

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生地 

042

《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不适用于涉外知识产权案件 

043

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中三种诉讼程序的区别

 

第三章专利权

 

一、一般规定 

044

专利纠纷案件审理的司法政策 

045

两个专利司法解释的指导思想 

046

《专利法司法解释(二)》与其他专利法司法解释的关系 

047

《专利法司法解释(二)》的溯及力 

048

妥善处理专利与标准的关系 

049

妥善处理专利侵权与专利确权的关系 

050

合理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 

二、专利申请文件及专利授予条件 

051

专利申请文件中“非发明点”的修改及其救济 

052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判断标准 

053

判断专利申请文件修改是否合法时当事人意见陈述的作用 

054

申请人主张基于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认可获得信赖利益保护,缺乏法律依据 

 055

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056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的划分方法 

057

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公开的认定标准 

058

权利要求的解释所需遵循的一般原则 

059

权利要求的解释方法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和民事侵权程序中的异同 

060

字面含义存在歧义的技术特征的解释规则 

061

判断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时,对权利要求书撰写错误的处理 

062

封闭式权利要求的解释 

063

开放式权利要求的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

064

开放式与封闭式权利要求的区分适用于机械领域专利 

065

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时,该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仍然属于独立权利要求,不属于从属权利要求 

066

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区别解释的条件 

067

权利要求中自行创设技术术语的解释规则 

068

从属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的判断标准 

069

当事人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自愿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070

主题名称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实际限定作用,取决于其对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主题本身产生何种影响 

071

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引用在前独立权利要求时保护范围的确定 

072

母案申请对解释分案申请授权专利权利要求的作用 

073

化学领域产品发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判断 

074

申请日后补交的实验性证据是否可以用于证明说明书充分公开 

075

解释权利要求时应使保护范围与说明书公开的范围相适应 

076

专利说明书及附图的例示性描述对权利要求解释的作用 

077

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用语无特别界定时,应当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权利要求自身内容的理解为准 

078

专利说明书中没有记载的技术内容不作为授权确权依据 

079

通过测量说明书附图得到的尺寸参数不能限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080

商标申请日在专利申请日之前,且在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时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并仍然有效,在先申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对抗在后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081

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后保护范围的界定 

082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方式一般限于《专利审查指南》限定的三种方式,但并未绝对排除其他修改方式 

083

方法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对方法专利权利要求中步骤顺序的解释 

084

判断改变方法专利步骤顺序是否构成等同侵权的标准 

085

方法专利侵权中新产品的认定与保护 

086

专利侵权涉及新产品方法的发明专利的举证责任倒置 

087

药品研制、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对药品专利授权条件的影响 

088

不产生特定毒副作用的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医药用途发明不具有限定作用的条件 

089

用药过程的特征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制药方法不具有限定作用的条件 

090

同一技术方案中产品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创造性评判之间的关系 

091

功能性设计特征的认定及其意义 

092

使用环境特征的解释 

093

技术偏见是否存在应结合现有技术的整体内容进行判断 

094

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现有技术领域的确定与考虑 

095

新晶型化合物的创造性判断 

096

创造性判断中商业成功的考量时机与认定方法 

097

创造性判断中采纳申请日后补交的实验数据的条件 

098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理解 

099

专利权人主张本国优先权时的举证责任和说明义务 

100

在说明书引证背景技术文件的情况下,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正确理解 

101

背景技术不能用于确定发明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102

专利申请日可以作为推定该技术方案完成的时间 

三、专利权无效 

103

对《专利法》第47条第1款中“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理解 

104

《专利法》第47条第2款中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时间点的确定 

105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诉前停止侵权措施申请错误时对受害人的救济 

106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职务发明设计人有权主张专利权有效期内的报酬 

107

正在执行的判决可以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终结执行 

108

权利人为了应对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权利有效性受到的挑战而作出放弃,且该放弃被采信,才导致禁止反悔规则的适用 

109

对《专利法》第33条中“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理解 

110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与专利保护范围的关系 

111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限制与禁止反悔原则的关系 

112

专利复审及无效阶段对“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范围 

113

专利无效审查程序中依职权审查的范围 

114

对请求人关于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时,应当给予当事人就相关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证据等进行解释和申述理由的适当机会 

115

确定对比文件公开的产品结构图形的内容时可结合其结构特点及公知常识 

116

人民法院在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中可以依职权主动引入公知常识 

117

人民法院直接判决宣告专利权的效力没有法律依据 

四、专利侵权 

118

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的条件 

119

专利侵权纠纷中技术特征等同的认定 

120

等同侵权的适当限制适用 

121

专利申请时已经明确排除的技术方案,不能以技术特征等同为由在侵权判断时重新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22

专利侵权案件中禁止反悔规则的适用 

123

专利侵权案件中捐献规则的适用 

124

专利侵权案件不适用“多余指定原则” 

125

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和技术对比分析方法 

126

包含与专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认定其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127

非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事实推定 

128

专利侵权诉讼中无须直接裁判涉案专利属于从属专利或者重复授权专利 

129

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销售、进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品的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130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131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缺少专利技术特征的情况下不构成侵权 

132

对于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不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133

专利法意义上销售行为的认定,一般应当以销售合同成立为标准 

134

专利权人对于他人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日前实施该专利的行为,不享有请求他人停止实施的权利 

135

采用与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手段相反的技术方案不构成等同侵权 

136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不可认定部分侵权 

137

对侵权行为人变更其原侵权技术方案后的新实施行为的处理 

138

对原审诉讼期间仍在持续的侵权行为的处理 

139

产品零部件侵权行为的处理及责任承担 

140

权利要求书有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原告应当在起诉状中明确记载据以起诉的权利要求 

141

强化权利要求公示作用,合理确定权利要求解释的尺度 

142

应用环境特征在方法专利侵权判断过程中的作用 

143

封闭式权利要求的侵权判定 

144

功能性特征的定义以及等同的实施方式认定规则 

145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146

提交检索报告或者评价报告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维权的法定义务 

147

外观设计专利创新性设计特征的意义、证明、确定以及在侵权判断中的考量 

148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侵权判断时,应当以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形状、图案、色彩设计要素为基本依据 

149

保护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的影响 

150

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的判断主体、比对方法和比对对象 

151

保护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的影响 

152

并非由产品功能唯一决定的设计特征应当在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判断中予以考虑 

153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认定 

154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中产品类别的确定 

155

外观设计相近似判断中“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把握 

156

设计要素变化所伴随的技术效果的改变对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 

157

先用权抗辩的审查与认定 

158

现有技术、现有设计抗辩的审查与判断 

159

抵触申请抗辩成立的条件 

160

现有技术抗辩的比对方法与审查方式 

161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标准实施抗辩 

162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在后专利权抗辩 

163

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自由公知技术抗辩 

164

善意使用者可以不停止使用 

165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无须等待行政诉讼最终结果,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166

专利无效决定对既判力的影响 

167

审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行政案件的要点 

168

判决专利复审委员会重作决定应考量的情形 

169

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 

170

药品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中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的确定标准 

171

专利侵权诉讼中有关赔偿数额的证据妨碍推定 

172

可以依据事先约定确定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 

173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理费的合理分担 

174

专家咨询意见只能作为法官认定事实的参考,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175

侵权人停止行为将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法院可以不判令其停止被诉行为,而代之以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176

专利侵权案件一般不适用赔礼道歉 

177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 

178

如何确定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的管辖 

179

原告以专利方法使用者和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使用者为被告起诉的,其选择提起诉讼的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使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180

涉及同一事实的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和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 

181

消费者使用的被诉侵权商品的扣押地不属于据以确定管辖的“查封扣押地” 

182

被诉侵权产品的出口装船交货地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五、技术合同 

183

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政策 

184

技术转让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分与判断 

185

技术转让合同中出让方技术资料真实保证义务的延续性 

186

技术受让人应否在合同约定期限之外继续支付转让费 

187

专利技术被许可人不能依据合同权利瑕疵担保条款免除侵权责任  

188

专利技术许可方按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技术接受方提供包含专利技术的专用生产设备,使其用于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的,不构成“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情形 

189

专利权人与非专利权人共同作为专利许可合同一方当事人时的权利行使限制 

190

实施包含专利技术的推荐性标准需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191

专利权人向他人提供专利图纸的行为不构成默示许可 

192

《合同法》第341条所称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之界定 

193

未经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 

194

技术合同涉及的产品或服务未经行政部门审批或者许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ND



麦读书友会」已开通兴趣群(法律人文阅读/法律实务)和身份群(学生/律师/法官/检察官)。在麦读书店购过书的读者请加麦麦 xmxm2025 ,申请入群。长按二维码即可进入麦读书店▶


关于麦读以及长期招聘:从「麦田」到「麦读」:探寻法律出版的明天

转载投稿与合作联系麦读公号主编

柳如婳 微信号 gracelulu

长按二维码关注置顶麦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