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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之后发现不靠谱?这部新法规专治不守信

央视中文国际 CCTV4 2019-08-31

双十一期间

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商家们

推出各种优惠促销活动

可谓层出不穷

你是否也加入了买买买的行列?



但是

网购一旦遇到问题

维权时渠道是否畅通?

又会面临哪些风险呢?


来看北京孙女士一次头疼的

网络购物经历

也给自己提个醒!



北京的孙女士去年9月准备装修

无意中看到了一家电商与实创合作

举办家装博览会的广告

其宣传语中称

“无忧担保,错必赔慢必赔”



于是孙女士先在网店交了定金

又在线下活动现场签订了

6万多元的装修合同



然而装修过程中

不仅工程质量让孙女士感到不满意

进度也比合同中规定的完工时间

晚了将近一年


孙女士 北京消费者:

(记者:后来您装修遇到问题,有拿到赔付吗?)一分钱没有拿到,只是把我交的定金还给我,并且是时隔一年的时间。商家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就把交易关闭了,包括协商都没有。



孙女士不是个例

不少消费者在平台上

与这家家装公司签订了合同

预付了款项

但在装修工期、质量等方面

遇到不同问题

都难以退款或获得赔偿

涉及金额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范女士 南昌消费者:

去年就在平台上投诉了,一直讲帮你解决帮你解决,后来最终结论就是你没有立案我们解决不了。


遇到类似情况

该如何处理?


律师表示:


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共同发起活动,如果平台内经营者涉嫌欺诈,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还可以根据消费者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及平台经营者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而根据明年一月开始实施的

《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

未尽到审核义务

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

承担相应的责任”



邱宝昌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

实际上平台应该督促平台内的经营者要提供保证,一旦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先拿保证金,保证金不够的情况下平台要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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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杨君君】

来源:CCTV4《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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