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产|爱奇艺 v 飞益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访问量构成虚假宣传,三被告连带赔偿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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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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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审诉讼请求
1.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停止侵害爱奇艺公司合法权益、立即停止针对爱奇艺网站(iqiyi.com)视频内容的刷量行为;
2.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连带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3.在《法制日报》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声明内容应经法院事先审核)。
二、一审法院观点(上海徐汇区法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理由:
(1)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作为经营者,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涉案行为属于市场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接受委托人委托,使用技术手段增加爱奇艺公司经营的爱奇艺网站的多个视频访问量,干扰了爱奇艺网站的真实视频访问数据,其后果为,一,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据此谋取交易机会,直接从委托方获得经济利益;二,相关方根据与爱奇艺公司的视频合作协议,因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行为获取经济利益,相应地增加了爱奇艺公司不应支出的合作分成;三,破坏了爱奇艺公司收集访问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从而影响到爱奇艺公司对访问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后作出的经营决策以及关联方的合作策略;故一审法院认定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实施的涉案行为属于市场竞争行为。
(2)涉案行为违反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具有不正当性
对于爱奇艺公司而言,运营爱奇艺网站获取的视频访问数据具有如下商业价值,其一,爱奇艺网站通过提供众多视频吸引相关公众,除支付定额许可使用费获取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外,还采取按照视频访问量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方式,视频访问数据是该种许可使用费的计算依据;其二,普通用户观看爱奇艺网站视频需要先观看贴片广告,视频访问数据是爱奇艺公司向广告投放者收取广告费的计算依据;其三,爱奇艺公司收集的访问数据信息,包含访问者IP地址、访问时间、播放视频ID、前链地址、访问工具、使用设备等众多信息,统计分析上述信息可以知悉访问者的地域分布、观看视频的时间分布、相关视频的受欢迎程度等信息,是爱奇艺公司确定市场需求,决定视频采购、视频推介、服务器布局等经营活动决策的依据;其四,是影响爱奇艺网站视频排位的因素之一,进而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爱奇艺公司商业信誉的判断。另爱奇艺公司在与相关著作权人签订的视频合作协议中,界定了何为视频的有效点击,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亦确认爱奇艺公司采取了有效的技术手段甄别无效的视频访问数据,可见爱奇艺公司明确知悉视频访问数据的商业价值,并积极采取了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明知爱奇艺公司采取技术手段防范无效的视频访问数据,应知晓视频访问数据对于爱奇艺公司存在重大的商业价值,仍然通过技术手段增加无效的爱奇艺网站视频点击量,以获取不当利益,并通过信息网络宣传推广该业务,持续地、大范围地干扰、破坏爱奇艺网站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主观恶意明显,其不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的肆意而为,显然与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故涉案行为违反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具有不正当性。
(3)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涉案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
视频访问数据对于爱奇艺公司具有的商业价值,相应地涉案行为也就造成了爱奇艺公司的损害结果,其一,爱奇艺公司根据访问数据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而基于甄别技术的有限性、滞后性,爱奇艺公司如未能甄别虚假访问数据,将支出不应承担的许可使用费。其二,爱奇艺公司通过系统分析视频访问数据来探知市场需求,进而作出经营活动决策,而基于不真实的访问数据,爱奇艺公司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导致竞争优势的丧失。其三,视频访问量是影响爱奇艺网站中视频排位的因素之一,面对海量的视频内容和有限的观赏时间,消费者一般会根据服务提供者设置的榜单推荐来选择视频,因虚假访问量而排位在先的视频由于并不能真实反映消费者以及市场的需求,因此被误导的消费者一旦发现视频排位与质量不相吻合时,将产生不良用户体验,从而怀疑爱奇艺网站的访问数据,进而不再信赖爱奇艺公司的商业信誉,最终选择其他服务提供商导致爱奇艺公司经济利益的再损失。
(4)关于赔偿额度
爱奇艺公司主张因涉案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因侵权行为所获的利润难以计算,要求按照法定赔偿标准获赔,一审法院予以准许,根据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侵权时间、侵权规模、收费标准、干扰破坏爱奇艺网站访问数据的次数以及主观恶意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金额为50万元。一审中,爱奇艺公司主张经济损失高达500万元的主要理由是干扰爱奇艺网站访问数据的次数畸高,并认为2017年2月1日至6月1日的4个月期间,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实施侵权行为中仅访问地址包含meijujia字段的刷量次数已达9.5亿余次,按照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每万次点击收费15元的标准,以及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自认的自2016年10月开始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时间进行计算,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违法所得不少于390余万元,考虑到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通过多个域名实施侵权行为,实际非法收益远超500万元。对此,一审法院认为,首先,爱奇艺公司提供的网络访问数据确实显示4个月间,访问地址包含meijujia字段的访问次数高达9.5亿余次,但是上述数据系原始数据,基于爱奇艺公司设置了甄别虚假访问数据的技术手段,大部分虚假的访问数据已被甄别予以剔除,对于无效访问数据,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既不能收取委托方的报酬,爱奇艺公司也无需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且爱奇艺公司也确认爱奇艺网站中并非所有的视频均是采取按照访问数据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计费方式,故不能简单地将某时期内原始访问数据和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收费标准的乘积作为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违法所得;其次,虽然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实际支出的成本金额,但实施涉案侵权行为确需支出购置设备、流量以及人力支出等成本,本院酌定赔偿金额时应予以考量,故爱奇艺公司主张经济损失高达500万元,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三、二审法院(上海知产法院):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虚假宣传,维持一审三被告连带赔偿50万的判决。理由:
(1)涉案视频刷量行为应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予以调整,首先应当判断涉案视频刷量行为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其他专门法也未对该种行为作出特别的规定。对此,本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行为,实质上提升了相关公众对虚构点击量视频的质量、播放数量、关注度等的虚假认知,起到了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因此,虚构视频点击量仅是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一项内容,故应当按照虚假宣传予以处理,因此,本院认为,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制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作为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经营者,知道其通过技术手段增加的视频点击量既未实际播放亦无真实受众,属于虚构的视频点击量,而虚构视频点击量,会提升相关公众对虚构点击量视频的质量、播放数量、关注度等的虚假认知,从而产生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后果,但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仍根据他人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要求,实施了通过技术手段增加视频点击量的涉案视频刷量行为,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上述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院注意到爱奇艺公司的获利方式包括了通过计算视频播放数量结算广告收入的情况,因此,涉案视频刷量行为确实有可能同时增加爱奇艺公司的广告收入。但是,一方面没有证据表明涉案视频刷量行为确实包括了通过计算视频播放数量结算广告收入的视频,另一方面,广告商一旦发现虚假的视频播放数据,显然会就此向爱奇艺公司提出异议,从而双方更可能按照实际播放数据进行结算。本案中可以基于以下因素,酌情确定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的数额,包括:1.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侵权期间。2.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侵权规模。3.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涉案视频刷量行为的收费标准。4.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涉案视频刷量行为干扰破坏爱奇艺网站访问数据的实际情况。5.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的主观恶意程度。
合议庭:陈惠珍、何渊、岳琦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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