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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桐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6日桐乡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桐乡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桐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23年2月上中旬在梧桐召开,会期3天。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桐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关于桐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桐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关于桐乡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桐乡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桐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桐乡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2023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8.选举事项;
9.其他事项。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6日市政协十届六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上中旬召开,会期3天。
政协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桐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四、补选政协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桐乡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编辑丨俞珂
责编丨施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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