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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观点 | 投资以色列高新技术产业:不可不知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7-07-14 吴清发 中伦视界


中国投资者近年来大量涌入以色列进行投资,尤其集中在互联网、新能源、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高新技术领域。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简单介绍以色列法律体系下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对专利、商标、版权的简述,希望对有意投资以色列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人有所帮助。


近年来,以色列新兴领域的发展吸引了众多中国投资者的青睐。有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16年,中国投资者累计向以色列高科技公司投资了64个项目,尤其热衷于投资人工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技术等新兴领域。对这些创新成果的保护,很大程度依赖于当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因此,中国投资者在投资前,应适当了解以色列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在以色列,知识产权同时通过成文法和普通法制度予以保护。在过去10年里,由于数字化和新兴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以色列受到高度关注。


专利


根据以色列法律,专利是赋予专利所有权人对“新颖的、有用的、适于工业且非显著性的发明——无论其是任何技术领域的产品或流程”的垄断权利。达到法律标准且已在以色列专利局登记的发明,自申请之日起享有20年的保护期。通过专利登记,专利所有权人在保护期内享有排他使用该发明的权利。

 

以色列最高法院认为专利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实现三个目的:(1)鼓励有技艺的人使用其发明的技艺;(2)鼓励有技艺的人向专利和商标局披露其复杂的发明,以使得到期的专利成为公众领域的一部分;和(3)将发明的早期使用转让给愿意为使用发明而支付许可费的专利受让人或第三方。


商标


《以色列商标条例》保护已登记的或驰名的商标。根据该条例,登记商标的基本要求是:该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使得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商业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商标登记使得商标所有权人享有禁止其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类似商标的排他权利。商标登记自申请之日起有10年的有效期,并可以续期。然而,第三方可在商标所有权人不再使用商标的情况下请求取消。

 

一旦他人侵犯了商标,商标所有权人便有权就其已经证明遭致的损失进行索赔,在大多数情形下,可以要求发布禁止令以禁止进一步侵犯其商标。通常,侵权亦被视为假冒侵权,商标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总金额高达人民币169,000元的法定损失赔偿金。


版权


目前,版权的主要相关立法是2008年生效的《版权法》。这部法律适用于原创文学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和编辑以及艺术、戏剧和音乐作品。以色列最高法院认为,除非一项作品具有某种原创性,否则其将不受保护。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法律不保护思想、工艺、配方、数据或数学概念。

 

根据《版权法》规定的保护无需登记,保护期限是自受保护作品的创作者终生及其死亡之日起算70年。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指为使商业秘密所有权人相对于其竞争者而言享有优势的任何信息(例如:客户联系表、商业计划等)。自1999年起,有关商业秘密的规定已被编入《商业侵权法》。根据《商业侵权法》,侵权包括:(a)未经商业秘密所有权人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b)违反合同或勤勉义务使用商业秘密;以及(c)明知或推定商业秘密是不当获取的,仍接收商业秘密。

 

对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法院可裁决高达人民币169,000元的法定损害赔偿金。


综上而言,有意赴以色列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人应在前期阶段充分了解当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议在投资前,向相关律师咨询当地法律法规,以做好全面应对措施。



作者简介:


吴清发  律师

合伙人  广州办公室


业务领域:公司/外商直接投资, 诉讼仲裁,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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