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观点 | 严管背景下,如何正确面对证券违法调查
近年来,在“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理念下,证券监管机构不断加大对各类证券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处罚力度,证券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引发市场主体高度关注。证券违法违规不但可能被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市场禁入,有些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旦被证券监管机构调查,应当如何正确面对和有效应对?本文将结合我们协助各类证券市场主体处理行政调查、行政听证、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的实务经验,提出我们的看法和应对建议。
一、证券监管机构查处的主要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近年来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调查立案和行政处罚情况,下述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是被查处的重点:
▪ 信息披露违法(主要涉及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监高)
▪ 证券内幕交易(主要涉及从事证券交易的个人及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操纵证券市场(主要涉及从事证券交易的个人及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及其董监高)
▪ 基金老鼠仓(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主要涉及各类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
▪ 证券中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
▪ 非法从事证券业务
▪ 违法减持
二、面对证券违法调查时常见的几种误区
任何公司或个人面对证券监管机构的调查,一般都是人生第一遭,往往不知如何应对。根据我们的实务经验,有些客户在面对调查时存在一些误区:
1. 态度上的误区
•有的盲目自信、过分乐观,对证券违法调查不重视、不足够重视或重视过晚,消极应对
•有的过分悲观,甚至惊慌失措,破罐子破摔
•有的对监管调查不理解甚至误解
•有的过于相信协调沟通,而忽视法律应对
2. 组织上的误区
•由于重视不够而没有从组织上认真面对
•未搞清可能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
•未分析研究可能的法律后果
•未确定合理合法的应对目标,未研究总体应对策略
•未委托律师、委托律师过晚,或委托的律师应对证券违法调查的经验不足
•恶意造假、销毁证据
•不尊重稽查人员,甚至对抗
•对被怀疑的涉嫌违法行为,不抗辩,不做合理合法解释,或在未搞清事实和性质的情况下盲目、匆忙抗辩
•未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不举证、不申辩、不申请听证
3. 面对询问时的误区
•惊慌失措,头脑一片空白
•说法不一,自相矛盾
•没有逻辑地编故事
•胡乱分析、胡乱定性
•单纯为了追求好态度而不顾案件事实和性质的不当认错
•对询问笔录没有仔细阅读就随意签字
三、应当如何正确面对和有效应对证券违法调查
根据我们的实务经验,对如何正确面对和有效应对证券违法调查,提出如下建议。
1. 正确的态度: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镇定和冷静,既不盲目自信,也不怨天尤人
•不能消极面对,更不能破罐子破摔
•积极配合监管机构调查
•公司被调查的,很有必要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案件的处理和应对
2. 积极的行动:尽早委托富有应对证券违法调查经验的律师
•证券违法违规问题具有极强的专业性
•拥有应对证券违法调查丰富经验的律师很少
•面对证券违法调查,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寻求有经验的律师帮助
•找对专业律师,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听取律师的专业判断和意见
3. 有效的组织:在律师的协助下有序、高效应对
•在律师的配合下,尽快搞清事实,不轻易对外表态
•在搞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法律分析,预测可能的法律后果
•基于案情,有针对性地分析研究可能的抗辩点和突破点
•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举证、申辩,必要时申请听证
•对确实存在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主动认错,积极整改
4. 正确面对询问调查
•态度诚恳,尊重调查人员,不对抗
•镇定自若,不惊慌失措
•不清楚不了解的不乱讲
•不编故事
•对事实问题不胡乱分析定性
•询问完毕后,认真阅读笔录,核实记录内容是否属实
5. 确定合理的应对目标和策略
面对证券违法调查,当事人应首先全面理清相关事实,在律师的帮助下,进行法律分析,并预判是否构成证券违法,预测可能的法律后果。在全面理清事实、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确定应对方案和应对策略。
•如果认为相关行为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则在监管部门正式立案前,通过依法申辩和举证,争取不予立案
•如果已经立案,则积极举证和申辩,争取监管机构撤案,不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如果已经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则积极申辩和申请听证,争取撤案,不被行政处罚
•如果被行政处罚不可避免,则争取轻罚、缓罚、缩小被处罚事项范围、减少被处罚的主体
•如果对是否构成证券违法违规存疑,则积极抗辩,争取疑案不罚,疑罪从无
四、特别提示
上述建议仅仅是针对当事人面对证券违法调查时的一般性的应对建议。由于证券违法违规案件非常专业和复杂,个案之间差异很大,具体如何应对,应因案而异,因时而异,区别对待。当事人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应咨询专业律师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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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合伙人 北京办公室
业务领域:诉讼仲裁, 资本市场/证券,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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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公室 争议解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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