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情妇“收养”7岁女童供他性侵8年!这个“红通逃犯”竟还当过政协委员
他是享誉宁波政商界的商人,名下拥有多家公司,产业覆盖纺织、矿业和进出口贸易;自创的纺织品牌“CheTex”早在新世纪初即远征非洲,十年掘金的传奇故事屡见报端;他是热衷公益的爱心人士,出资在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修建希望小学;他还曾位列宁波市江北区第四届政协经济界别委员和2015年浙江省司法厅选任的市级人民监督员......
商人史增超的拐点出现在2016年9月7日。当天,女孩王濛走向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新明派出所报案,称其自7岁起遭到史增超猥亵和强奸,持续长达数年……期间,作为史增超情妇之一的黄春苗曾数次协助史对她实施强奸。东窗事发后,史增超出逃非洲(现被列为“红通”人员),同年11月,另一嫌疑人黄春苗被宁波警方刑事拘留。
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此案的最新进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一审经审理认定,黄春苗因伙同他人长期对未满14周岁幼女实施强奸及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成功的商人&爱心人士
案发前,史增超是个成功的商人。
“创业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我这辈子就是和非洲有缘了”,在过往媒体报道中,史增超从1994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宁波从事纺织品外贸生意,1998年就成立了宁波锦胜海达公司,主营非洲纺织品面料生意。1999年3月,锦胜海达在非洲贝宁设立了第一个分公司,当年出口额就超过了1000万美元。
不过,记者在查阅工商信息时发现,宁波锦胜海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2005年2月,经营范围显示为食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燃料油、有色金属、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矿产品的批发、零售等。
史增超还为锦胜海达勾画了壮美的蓝图:“全力加速建立一个覆盖整个非洲的销售网络和渠道,我的目标是要做非洲的NIKE”。
据凤凰财经报道,1998年以来,史增超在贝宁、尼利日亚、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洛美等国家都建立了分公司。2012年,他还在尼日利亚创建了中非商会,自己担任会长一职。
除了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史增超还常以爱心人士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
2008年,史增超和妻子谢某出资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中心小学修建教学楼,后该校更名为“超宁希望小学”。在共青团浙江省丽水市委员会官网上,至今仍可找到2008年11月15日史增超前往赤寿乡超宁希望小学走“亲家”,看望慰问师生,并捐赠2000余册课外读物的新闻通稿,一时任团市委副书记也陪同走访。
史增超与当地政界的关系也很紧密。2012年1月,史增超当选宁波市江北区第四届政协经济界别委员。2015年7月,浙江省司法厅选任的首届1154名人民监督员名单中,史增超亦位列其中。
未办领养手续,收养7岁女童
2008年,21岁的黄春苗还在上大学,但她已经是史增超的情妇了。在交往过程中,史增超提出要她在网上发帖领养一个年龄较小的女孩子,黄春苗应允了。
她在一家孤儿院网站上,看到了一则咨询领养手续的留言,是王濛同父异母的姐姐王洋写的,她想找人领养当时只有7岁的王濛。
2001年,王濛出生在北京,两三岁时,母亲张贵英抛下了她和其他几个孩子,离开了家。
2008年,王濛的父亲去世。黄春苗案的一审判决书认定,2008年10月份,黄春苗冒充史增超妻子,和史增超一起从王濛同父异母的姐姐王洋处“收养”了王濛,但并未办理收养手续。
王洋的证言称,父亲去世后,她在孤儿院网站上咨询过领养手续,也留了自己邮箱,想找人领养王濛,过了一两个月,史增超用邮箱跟其联系,2008年9月中旬他们在上海见面后,史增超说他平时工作忙,以后他“老婆”黄春苗会跟其联系。不久,王濛就被黄春苗接到其位于宁波的住处。
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王濛被“收养”了。
伙同情妇,三年内强奸幼女超二十次
被史增超收养后,王濛的噩梦也由此开始。
判决书认定,史增超对王濛实施猥亵,黄春苗曾在一旁协助。
2009年11月29日,不堪忍受猥亵,王濛离家出走。证据显示,两天后,黄春苗前往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江厦派出所报案,称王濛失踪了。同年12月9日,黄春苗从江厦派出所将王濛领回。
鄞州区法院查明,王濛回去后的3年间,史增超对其实施强奸超过20次,黄春苗多次从旁协助。2012年起,史增超带着黄春苗和王濛到金华生活,黄春苗安排王濛单独租住在婺城区某小区,并对房东谎称王濛是其妹妹,期间每隔一段时间,黄春苗便会带着王濛去宾馆与史增超发生关系。
2014年5月,黄春苗又在史增超的授意下将王濛带回了宁波,并在鄞州区单独租了一套房子,由史增超支付房租。到2015年1月史增超的另一名情妇黎丽搬入前,王濛都独自一人居住。
黎丽在证词中亦承认,她曾在王濛在场时同史增超发生关系,王濛则在一边看电视玩电脑,黎丽还称他们三人曾多次一同发生关系。
2015年,史增超再次为王濛更换一位于高新区的住处,但王濛称史依旧一周或10天来一次。
判决书认定,8年间,至少有3名史增超的情妇曾和王濛一起,同史发生关系。
东窗事发 出逃非洲
史增超一位沈姓情妇的证言称,除了被“收养”的王濛以外,史曾委托她在名为“离家出走吧”的百度帖吧中寻找两名离家出走的初中女孩,供其泄欲。许颜就是其中一个,2007年10月,她离家出走来到宁波。
2016年8月12日,许颜在宁波,王濛跑去她下榻的酒店哭诉自己在七八岁时遭到史增超性侵。当年8月31日,王濛又跑去上海找许颜,“说起史增超的事情一直在哭”,许颜劝她报警。
2016年9月7日,王濛来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新明派出所报案。王洋的证言称,警方介入调查后,史增超曾致电王洋,称他和王濛是“你情我愿”的,并非强奸,希望能够撤案,遭到王洋拒绝。
史增超的另一名毛姓情妇的证言称,2016年9月23日,她在泰国见到了他。史增超在见面时称,有个女孩说他强奸还勒索20万,他没有给,那女孩就报警了。
警方从王濛手机里调取的她与史增超的聊天记录则显示,王濛曾质问史某超为何在她七八岁时强奸她,史某超回复称:这事情要面谈。
不过,自9月中旬后,史增超再未在宁波露面。事后,经史增超妻子谢某证实,他已于2016年9月中旬出国,身在非洲尼日利亚。
2016年11月22日,同案的黄春苗在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保平路76号的住所内被民警抓获。
黄春苗辩护人、浙江首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建伟在出庭时称,黄春苗因涉世不深,抵挡不了金钱、感情诱惑,被人利用,系从犯。针对此项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并未采纳。
在案件审理期间,黄春苗家属向王濛支付了十万元的赔偿,王濛也自愿放弃对黄春苗的其它民事赔偿请求,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2017年12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黄春苗因伙同他人长期对未满14周岁幼女实施强奸及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受害者已参加工作
据宁波市康宁医院心理测试报告,王濛已患抑郁症,呈现出自我中心特征倾向、紧张、焦虑不安、情绪不稳定、后悔与补偿特征,考虑存在中度焦虑症、中度抑郁症。
此后,王濛的代理律师范璐向凤凰网财经表示,王濛被母亲领回,目前已参加工作。
本案还牵扯到另外两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她们的下落如何?
据范璐称,一个孩子是和家里吵架后离家出走,就像网友见面一样来到宁波遇到了史增超,见完面后就走了。这个孩子没有报案,没法确认有没有发生违法的事情。这只能作为案件的一个情节,不能作为量刑的依据。在本案中,这个孩子也出来做了证。
另一个孩子警方没有找到。具体年龄可能和王濛差不多大,从整个案件来看,史增超就是有这个嗜好,可能也会偏向找这个年龄的孩子。
范璐表示这里面牵扯到很多问题,包括家庭和媒体的因素,导致很多孩子离家出走,陷入危险。性教育从小学开始就应该重视,但目前媒体上有很多过时的性教育,孩子遇到危险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更容易导致性侵案件发生。有些孩子心理素质强大,只要能回到原来的家庭,就会把这些事情隐藏在心里。
幼女缺乏判断意识,刑法明确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愿意,都属于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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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澎湃新闻、凤凰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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