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短短10天,深圳连发3起儿童车祸身亡事故!这几个原因千万别忽视
昨天,我们栏目报道了一起交通事故
在深圳龙华玉翠三街上
年仅1岁多的一名幼童在斑马线上
遭到货车碾压,不幸当场身亡
那么,事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记者再次来到了事发现场
奶奶一人看管
孩子瞬间冲出马路被撞
事故发生在18号下午的3点45分左右,一旁杂货铺的老板目睹了事故的经过。当时,孩子的爷爷奶奶到杂货铺买东西,孩子最开始被奶奶抱着睡觉,醒来之后就在马路边走动。
一开始奶奶还能拉住孩子,在事故发生前的一瞬间,孩子冲到了马路斑马线中间,而此时肇事的货车正好经过。
司机涉嫌疏忽大意
事故责任仍在调查
经交警初步调查,司机何某驾驶轻型箱式货车,经过龙华街道玉翠三路时,由于注意力在左边来车,未及时发现从右边冲出来的孩子。
对于司机是否存在超速、超载、酒驾等情况,还有待交警进一步调查。
无独有偶,而就在几天前
也发生了2起儿童被碾压事故
11月9号中午11点左右,在宝安区福海街道的塘尾社区,司机张某正驾驶轻型箱式货车送货。在行驶的过程中,该车右侧车轮与突然倒地的孩子(2岁)发生碾压,孩子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1日中午1点左右,在龙华观澜的华朗嘉工业园的生活区内,一辆面包车正打算左转,撞上了蹲在玩耍的孩子。
车停下后,司机和就在旁边的孩子家人立刻把幼儿送到了医院,但不幸无力回天。
10天之内
连发3起幼童被碾压致死事故
而据交警数据统计
深圳今年已有15名儿童因车祸身亡
经统计,截止至2018年11月19日,我市共发生涉及儿童(3岁以下)道路交通事故25起,共造成10名儿童死亡,27名儿童受伤,死亡及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5%和下降52.6%。此外,今年路外交通事故也导致5名儿童死亡。
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
让我们沉浸在唏嘘悲痛之中
同时也让大家深刻反省
事故究竟谁之过?
预防事故从吸取教训做起
那么,这些事故都有哪些特点?
原特区外占绝大多数
经统计,原特区外地区儿童共发生交通事故22起,共造成14名儿童死亡,占全市总数的93.3%,是我市儿童死亡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域。
小区单位自建路及
城中村是事故易发点
发生的14起死亡交通事故中,一般城市道路死亡8名儿童,单位小区自建路死亡4名儿童,城中村道路死亡2名儿童,公共停车场导致1名儿童死亡。
发生在小区和城中村内的儿童死亡交通事故占该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46.7%,是我市儿童死亡交通事故的高发场所。
非乘车状态事故高发
从死亡的交通方式来看,步行导致11名儿童死亡,乘电动自行车导致2名儿童死亡,乘摩托车及其他导致2名儿童死亡。
儿童乘坐交通工具以外的交通方式(行走、逗留玩耍等)发生的事故占该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73.3%,儿童在道路上行走和逗留玩耍是发生该类死亡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
正常通勤时间死亡
占一半左右
上午8-12时、下午14-18时共发生事故死亡8人,占全天死亡人数的53.3%。
由此可见,家长(监护人)上班工作时段是儿童死亡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
主要被车辆碰撞碾压致死
从事故发生的形态来看,发生死亡事故的儿童当中,被碰撞致死9名儿童,被车辆直接碾压3名儿童,其他形式3名儿童。碰撞碾压是造成儿童死亡的主要事故形态。
每一件交通事故都那么令人揪心
相较于追究责任,我们更应该关注
怎么做才能再次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那到底是哪些原因造成这些事故?
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
儿童身形较小
不易被发现
儿童身形矮小,特别是在玩耍时常呈坐、卧姿态,往往处于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盲区,不容易引起机动车驾驶员注意。
加上儿童会突然跑动横穿道路,让机动车驾驶员无法及时采取措施避让,从而引发恶性事故。
儿童基本不具备
交通安全意识
由于儿童年龄小、心智发育不全,无法接受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所以儿童本身无法预见交通危险情况,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都不足以确保自身的安全,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快速、正确的采取避让措施,一旦独自在道路上行走和玩耍,就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监护人未尽到
监管和保护义务
在儿童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存在监护人或者委托监护人注意力不集中、疏于看管,小孩在脱离监管后随意走动玩耍引发的交通事故。
负有安全责任的主体
管理不到位
停车场、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比较注重防火、防盗,对交通安全往往疏于监管,对交通安全隐患的巡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力度不够,也是导致儿童交通事故在这些场所频发的一个原因。
最后,小编再次呼吁各位家长
平时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认真看护好自己的孩子
让安全时刻掌握在自己手上
切莫让悲剧再发生!
数据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记者:黄顺钰 责编:雪松、蓝妙琴
美编:禹 审核:颜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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