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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香港订立禁蒙面法,5日生效最高判囚1年





今天(4日)下午,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将从5日起实施。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举行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周六(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该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1年



来源: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微博

编辑:练志广   审核: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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