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1
2
1'"
3
@纽约时间
4
bxss.me
5
@诉说趣闻
6
1'
7
\\bxss.me
8
search
9
http:bxss.me/
10
@调研纪要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首页
下载应用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
热搜
🔥
1
1
2
1'"
3
@纽约时间
4
bxss.me
5
@诉说趣闻
6
1'
7
\\bxss.me
8
search
9
http:bxss.me/
10
@调研纪要
分类
社会
娱乐
国际
人权
科技
经济
其它
二湘:朱令去世一周年,清华学子控诉清华在朱令案中的冷血和无耻
“四川大学姜涛与爱人程月玲”,你们现在还好吗?
半年狂赚63亿了,微众银行董事长,还要卷员工
为了这部描述从“反右”到“文革”的禁片,田壮壮付出了十年不能拍片的代价
关于字节基建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2月29日 下午 11:40
3月1日 上午 12:30
查看原文
其他
不作不死!大批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的账号被封禁
第一现场
2024-02-29
近日
“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
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2月20晚,有不少网友
发布消息称
疑似“涉事女教师开直播”
根据网络截图显示
女子账号信息关联了
“33岁”“上海·虹口”
“华东师范大学”等内容
简介为“我就是要接住这泼天的财富”
但是
IP地址显示为辽宁
据媒体消息,2月21日上午,已查不到该账户任何信息。
上海网信办工作人员在回应采访时表示,目前未收到相关的信息,如果有发现相关的情况,他们将进行调查。
此外,某社交平台出现多个名为“我不是张老师”的账户。
在某“我不是张老师”
直播截图上
直播间网友留言直指
主播是在蹭流量
据最新报道,目前
大批类似账号已被平台封禁
这种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开直播赚流量的行为,只涉及违背道德问题而不违反相关规定吗?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
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散布不实言论,
涉嫌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有或者以其他方法
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实施诈骗等行为,还涉嫌诈骗罪。
就此事而言,开直播主播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女老师”,
已获得打赏,涉嫌诈骗,
数额小的(一般六千元以下),治安处罚,数额大的,涉嫌诈骗罪(一般六千元以上)。
不少网友表示
如此蹭流量,毫无底线
此前,因为部分账号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存在仿冒账号、发布不当内容等行为,多个视频平台集中封禁和禁言了一批以修改昵称等方式仿冒他人、博取关注的账号。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网络谣言、
冒充他人蹭流量
无底线、无下限!
知情人:涉事女教师
已向警方反映隐私泄露
据报道,2月20日,有知情人士处表示,
涉事教师已向当地派出所反映隐私泄露相关情况,暂未立案。
举报者公开过错方的微信记录算泄露隐私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除治安处罚外,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表示,侵犯隐私权,首先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
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上擅自发布他人的聊天记录,如果这些聊天记录涉及到他人隐私的,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
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解释,在司法实践中,
散布他人隐私的,并不是都会给予处罚,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而定。
对于女教师而言,虽然这种不正当男女关系信息也属于女教师的隐私,但是当女教师的隐私权和其丈夫的配偶权相比较时,
隐私权应当让渡于配偶权,
也就是说,
夫妻关系具有特殊性,夫妻有权知晓另一方是否具有婚外情的行为。
女教师的行为违反了婚姻中的忠实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侵犯了配偶的权利,所以,女教师在此的隐私权应当让渡于配偶权。
而另一方面,谭敏涛分析认为,对于该事件中的高中生而言,其作为未成年人,隐私权应当受到保护,
女教师的丈夫曝光未成年人的信息,这属于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建议,
不应过度关注或转发未成年学生信息,如果网友转发此类信息应当注意对事件人物信息进行模糊处理,注意“吃瓜”须有限度。
来源丨红星新闻、潇湘晨报、南方日报
编辑丨场哥 审核丨何骁
最新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新闻,关注
第一现场视频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不作不死!大批冒充涉事女教师开直播的账号被封禁
第一现场
轻触阅读原文
第一现场
Like
Share
Wow
Comment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title}}}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